(二)筆試
筆試工作由儀征市統壹組織,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分。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
筆試結束後,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對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同分並列者)。
面試工作由儀征市統壹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輔導用書。
(四)體檢
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壹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則另行增加面試並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五)考察及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由棗林灣旅遊度假區成立考察小組組織實施。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棗林灣旅遊度假區網站進行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監督。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計劃缺額時,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與待遇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辦理聘用手續後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服務期限不少於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自謀職業。試用期內工資按不低於儀征市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正式聘用後的工資待遇按照本度假區同類人員工資待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