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旅行社資質條件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並提供房產證復印件和租賃合同;
2.必要的業務設備(2部以上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和復印機等辦公設備;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3.註冊資本不低於30萬元(後期升級為國際旅行社資質的,註冊資本不低於654.38+50萬元);
4.具有旅行社工作經驗或相關專業經驗的管理人員和調度員;
5、有不少於旅行社從業人員總數20%且不少於3名與旅行社簽訂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持有導遊證的導遊人員。
二。辦理旅行社資質所需材料:
1,固定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及房產證復印件;
2.法人和股東;
3.三家公司名下的導遊資格證;
4.公司擬定的信息(公司名稱、業務範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