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國參加喪事或探望危重病人;
2.留學開學日期臨近;
3.目的地國家的入境許可或簽證即將到期;
4.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緊急原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緊急申請普通護照,並提交相關材料:
(壹)出國參加喪事或者探望危重病人的;
(2)留學開學日期臨近;
(3)目的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到期;
(四)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緊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