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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西藏旅遊算出境嗎?要不要帶護照

去西藏旅遊不算出境,不需要護照。

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壹部分。自元朝始,中央政權始終對西藏行使著有效管轄。藏族人民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壹員。

西藏唐宋時期稱為“吐蕃”,元明時期稱為“烏斯藏”,清代稱為“唐古特”、“圖伯特”等。清朝康熙年間起稱“西藏”至今。

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1959年西藏叛亂平定後,中央政府開始對西藏進行全面直接管轄。

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區正式宣告成立。

擴展資料

西藏名勝古跡眾多。全區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251處,其中,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7處,自治區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5處,地(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69處。

西藏自治區位於中華人民***和國西南部,地跨北緯26°50'~36°53'、東經78°25'~99°06'之間,面積120.2189萬平方千米,約占中國陸地總面積的1/8,在中國各省區中,僅次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位居第二,相當於英國、法國、德國、荷蘭和盧森堡5國面積的總和。北面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相鄰,東面和東南面同雲南省、四川省接壤;南部與西部自東而西與緬甸、印度、不丹、尼泊爾等國以及克什米爾地區毗鄰,國境線長約3842公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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