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港澳通行證,需要證件:
1.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申請人年齡在16周歲以下的,可提交戶口簿;軍人應提交軍人身份證件)並提交復印件;
2不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常住戶口,或登記備案的大陸居民、軍人,還須按有關規定提交工作單位或公安派出所的意見。
護照需要文件:
1.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其復印件;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未滿16周歲的公民應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其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證明;
4.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後,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完成審批手續後,向部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
辦理港澳通行證流程:
內地居民可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無需同時申請簽註。申請人如需往來港澳,須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效簽註。
壹、受理部門
內地居民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必須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軍人申請赴香港、澳門,由部隊或者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二、申請材料
(壹)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應當按照規定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按照《出入境證件拍照指引》提交申請人的照片;
2.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申請人年齡在16周歲以下,可提交戶口簿;軍人應提交軍人身份證件)並提交復印件;
3、不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常住戶口,或登記備案的大陸居民、軍人,還須按有關規定提交工作單位或派出所的意見。
三。申請提交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只受理本人提交的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申請人年齡在16周歲以下或已滿60周歲的,委托人可以代為申請。
2.申請人通過勞務管理公司赴香港、澳門就業的,須由商務部指定的勞務管理公司代為申請。
上述情況,委托人必須提交授權委托書,提交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勞務管理公司應當將公司印章和負責人簽字向勞務管理公司所在地地級以上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