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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安全豁免協議

事件安全豁免示範協議(8個精選條款)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開協議,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率的手段。那麽相關協議怎麽寫呢?以下是我整理的事件安全免責協議樣本(8篇精選文章)。歡迎閱讀收藏。

事件安全豁免協議1甲方:

乙方:

1.商場組織顧客外出進行此項活動,所有成年人采取自費制度,即出行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承擔(兒童免費)。

2.黃山壹日遊屬於非盈利活動,存在壹定的潛在危險。萬壹發生意外、事故等。,責任由客戶自行承擔。

3.黃山壹日遊是個人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客戶自行購買人身意外險。

4.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客戶必須提供真實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聯系電話),並簽署黃山壹日遊安全免責協議。甲方和主辦方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壹切連帶責任。

5.如個人物品損壞或丟失、與他人發生沖突、急性病、意外等。活動前、活動中、活動後發生的意外傷亡或個人經濟損失,甲方和主辦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6.參加活動的客戶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必須告知主辦方並聲明自願離開,自行負責團隊離開後的安全、經濟及壹切連帶責任。

7.所有隨* * *旅行的客戶必須簽署黃山壹日遊安全免責協議。如果他們不能接受,他們將承擔後果。

八。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之日。壹旦簽署,本協議將立即生效,直至本活動結束。

甲方:

乙方:

日期:

事件安全豁免協議2甲方:

乙方:

我們自願壹起進行自駕遊和自助遊。出行需要用車的,車主有義務提供用車,司機有義務提供駕駛服務。我們同意並遵守以下協議:

(壹)每次自駕遊、自助遊活動堅持“自願加入、自願退出、風險自擔”的原則。壹旦發生安全事故,任何參與者(包括車主和司機)都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包括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但所有參與者都有義務互相幫助。

(2)參與者應購買旅遊意外險,發生意外時才能保證賠償。(3)差旅費用實行AA制。旅行車的油費、過路費、保養維修費用大家分攤。

(4)參與者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

(五)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原件1份,參與者可復印保存。為了避免每次活動都要簽字的麻煩,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任何人在此期間參加任何簽署人邀請的旅行活動,均應完全接受本協議的所有內容。

去自駕遊和自助遊活動都有壹定的風險。請仔細閱讀上述協議並簽字確認。

甲方:

乙方:

日期:

事件安全豁免協議3甲方:

乙方:

第壹條本次戶外活動本著放松身心、親近自然、無商業目的、自願參與退出、風險和責任自負的原則。但是戶外活動是有風險的,參與者要有必要的風險意識。

第二條本協議為強制性文本,簽字人必須簽署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簽字者表示接受並承擔本協議的所有義務,非簽字者表示放棄參與本活動的權利。參加本次活動前,壹定要提前與家人溝通,取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並知曉和同意本免責聲明。參與者簽字後,視為其家屬也已知曉並同意。

第三條本活動參與者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道德規範和社會公德,做環境保護者,具備以人為本、團結友愛、互助助人的良好品質。

第四條本活動參與者應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周歲以上)。

第五條參賽人員應自行負責活動期間的人身安全。鼓勵參與者自行購買人身安全保險。活動中發生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方對人身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有義務互相幫助。參加活動的成員應積極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但不對事故本身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六條本活動召集人和組織者對本活動參與者的人身安全不承擔民事及相關連帶責任。

第七條本活動時間:65438年2月xx日(上午7:00至下午5:00)

我已仔細閱讀並同意上述條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事件安全豁免協議4甲方:

乙方:

為進壹步規範旅遊活動,豐富業余生活,明確每位旅遊參與者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選擇是否自願參加。所有參與者表明他們同意並自願遵守本協議的內容。

壹、愛我大興社區為非註冊非經營性網絡組織。沒有壹個是全職工作人員。每壹次外出活動的發起、聯系、組織,都是版主和熱心網友的義務工作,為大家提供免費、無償的服務,而不是非營利性的活動。本著參與者自願參與和退出的原則,並自擔風險和責任。由於活動屬於自由組合性質,壹旦發生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方對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有義務互相幫助。侵權人應為此承擔全部賠償。活動主辦方應積極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不對事故本身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二,旅遊活動中有很多不可預見的危險,比如道路駕駛、旅遊過程、住宿、自身健康、自然災害等。,可能對自己的生命財產造成傷害和損失。參與者應主動購買保險,以減少損失。發生意外和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和自身負責賠償,不涉及組織者和其他參與活動的人員;如果因為個人身體素質出現健康問題,以上條款同樣適用。

3.旅行的壹切活動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由參與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壹切法律責任由參與者自行獨立承擔;

4.外出所有活動的車輛、設施及相關設備歸參與者本人所有,由此產生的壹切風險和責任也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五、所有外出活動的參與者都應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力給予他人方便和幫助,但任何方便和幫助都不構成法律義務,更不構成與其他參與者分擔損失或責任的法律依據;

六、旅遊活動的參與者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所有註冊參與者均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下者,在活動時由其監護人對其全部行為安全負責。活動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後果的,組織和參與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害者依據法律和本聲明解決。所有參與者均被視為接受本聲明。為他(她)報名的人受到人身損害的,組織者和參與者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所有參與者應詳細提供真實姓名和年齡,確定其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民事義務。凡未能如實提供以上信息者,將參加活動。被視為同意並遵守上述條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事件安全豁免協議5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壹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本次活動由東莞橋頭陽光社組織,為橋頭鎮的老年人和誌願者出行。本次活動是由東莞團委主辦的幫助東莞橋頭陽光社實現夢想的活動。資金由東莞百分百實業集團捐贈。

第二條:本次活動為非營利性公益活動,甲方負責保障乙方支付旅行社費用,並為乙方購買本次活動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乙方自願參加本次活動。乙方理解、同意並簽署本責任免除、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協議。

第三條:乙方為健康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依法負有保護自身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謹慎義務。本人熟悉並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行程和活動內容,充分了解本次活動的潛在風險,願意獨立承擔本次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失。放棄對陽光社及其他同行進行民事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如在本次活動中,乙方不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壹調配和管理,造成任何人身或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的人身或財產侵害,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因侵權以外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將獨立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因他人侵權而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失的,將獨立向保險公司或加害人索賠。乙方同意,如發生任何損害結果,甲方的任何暗示均不構成損害結果的故意或過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同意在活動期間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將獨立向保險公司索賠,並放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不涉及其他任何活動參與者。

第七條:乙方同意所有參加活動的人員都有自救的權利,但沒有義務在發生可能損害其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時幫助他人。壹切救助行為都是基於自救基礎上的見義勇為行為或道德責任,不構成任何必須履行的民事義務。

第八條:如乙方在本次活動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第三方人身損失或財產侵害,損失及賠償結果由乙方承擔..(如個人物品損壞或丟失、與他人發生沖突、急性病、意外等。活動前、中、後發生的意外傷亡或個人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九條:乙方明知車輛行駛和中途遊覽過程中存在潛在危險。會有意外傷害,心腦血管疾病等。活動期間,乙方自願參加此次郊遊。因此,乙方同意承擔並接受任何及所有傷害風險。此外,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到達目的地後,如甲方發現參與者因故不能完成活動,有權要求乙方在活動結束前退出活動。萬壹發生意外、事故等。,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壹條: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隊,必須通知甲方負責人,聲明自行離隊,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壹切連帶責任由乙方負責。如乙方在活動期間私自離隊,造成的壹切人身和財產侵害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如因乙方在活動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造成第三方損害,乙方獨立承擔壹切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壹經簽署,將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協議簽訂後,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事件安全豁免協議6甲方:

乙方:

壹.聲明:

1.本協議旨在使活動的發起人、組織者或領隊(以下簡稱“發起人”)及同伴成員清楚地認識到戶外活動中存在的風險,提高參與者的抗風險和自律能力,免除發起人及同伴成員在活動中的相關賠償和法律連帶責任,使戶外活動更安全、更健康、更快樂、更有意義。

2.活動期間,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惡意侵害他人或涉及犯罪行為的事件不在本協議範圍內,個人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凡報名參加活動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視為您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青春飛揚戶外騎行俱樂部棄權協議》的所有條款,您在註冊成為會員時應簽署本協議。

4.本協議是免除相關責任、放棄權利、承擔風險和免除賠償的協議。如果您簽署了本協議,即表示您已完全知曉、理解並同意接受《青春飛揚戶外騎行俱樂部免責協議》的所有條款,您已放棄對活動主辦方及其他會員提起訴訟的權利。永遠免除賽事贊助商和同行會員的賠償和法律連帶責任。

二、風險:

本人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參加戶外活動,前提是簽署本免責、放棄權利、風險自擔的協議。我知道活動的發起者只是活動的聯系人,而不是專業的領隊、向導或持牌急救人員。我知道領隊、向導、急救人員和同行成員可能沒有參加過戶外生存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培訓和經驗。我知道他們不對我的安全負責。

三。關於免除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

1.這個活動不是商業活動,不是旅行社的跟團遊,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自助遊。是個人設計的出行日期和路線,活動性質僅限* * *與粉絲自願參與,* * *參與風險自擔;全程遵循“自助、互助、低碳、環保”的原則;發起人和其他參與者壹樣,也是自願參與者,對其他參與者沒有絕對的管理權和支配權;參與者需要* * *在活動過程中對突然影響大家人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力因素等所有重大問題達成壹致;在活動過程中,發起人只有組織協調全隊活動的義務,參與者也有服從活動整體安排的義務。

2.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本協議關於責任免除、權利放棄、風險承擔和賠償的所有條款。代為登記的,應當將戶外活動豁免協議的全部條款告知收貨人,參加活動的收貨人也視為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同時我知道在報名前壹定要提前和家人溝通,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在我知道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後,我註冊後將被視為我的家庭成員也已經知道並同意。

3.戶外運動不同於常規旅遊活動,所走的路線也不是普通的常規旅遊路線,有時氣象條件非常規,但具有壹定的探險性質;這項運動本身最大的特點就是有壹定的風險;活動預定時間為預估時間,實際活動時間可能相差較大;報名前,本人已閱讀活動內容及戶外活動免責協議的全部條款,經合理判斷,同意接受活動方案及戶外活動免責協議的全部條款,並同意自行承擔本次活動的所有風險和後果;包括車輛和其他第三方設施帶來的風險;如果我的行為和我的參與對第三方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我同意免除其他所有人的連帶賠償責任。

4.參加這項活動,包括登山、徒步、郊遊、住宿(露營)、用餐以及使用活動和設備,都有潛在的危險,可能有身體受傷、癱瘓甚至死亡的風險。我也知道健身休閑活動也有突發疾病、心臟病甚至死亡的風險;我自願參加這些活動並使用活動的設備。如果我在此次活動中受傷,我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及所有的傷害風險,甚至死亡風險,並放棄追究和索賠的權利。同時,我將永遠免除本次活動發起人及同行會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5.這個活動可能是對身心的考驗,可能遇到惡劣天氣下開展活動的可能,也可能遠離救援和醫療服務場所,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或24小時內)得到救援;我清楚地知道主辦方無法完全預見到本次活動中的所有風險和不利因素,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風險並沒有完全包括本次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所有風險;本人遇到上述傷害,同意承擔全部搶救和醫療費用,活動發起人及其他參與者不承擔全部費用和法律連帶責任;同時,我將永遠免除本次活動的發起人和同伴成員的賠償和法律責任,不限於以上所列風險。

6.我明明知道這個活動的贊助商不是保險公司,也沒有義務給我買意外險。我知道自己買保險的意義,以防萬壹;我知道主辦方已經在活動內容中提醒我,知道保險的種類,在活動開始前買保險;對於活動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意外,投保的保險公司可以承擔相應的責任。

7.本人在此聲明,本人身體健康,適合戶外騎行活動,無任何不適、傷病、心臟病、突發病歷或其他影響參加戶外騎行活動或使用器材的疾病;我明白我可以通過以下措施降低我的風險:註意環境、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註意所有與安全有關的衣服和設備的應用、只參加我的精神和身體能力範圍內的活動;我清楚地知道,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取決於我的警惕性和良好的判斷力;我同意並承諾,如果在任何時候我認為這是不安全的,那麽我會立即中斷活動。如果我在活動過程中遭受各種疾病或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棄追究和索賠的權利,我將永遠免除活動發起人和同道會員的賠償和法律連帶責任。

8.當意外事故、氣候突變、急性病等突發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主辦單位及同行會員有盡力幫助的義務,但若造成不可逆的損害,本人同意放棄追究及索賠的權利,並始終免除本次活動主辦單位及同行會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我完全理解,當我的伴侶需要幫助時,我會配合發起人和同行會員,盡可能地幫助我的伴侶,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下:在我的判斷中,這是我力所能及的,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我進壹步明白,我沒有法律責任去幫助別人,同時,發起人、我的夥伴或其他成員也沒有法律責任去幫助我。

9.我在此聲明我已經超過18歲了!我已閱讀並理解上述聲明及所有條款;我了解參與戶外活動的相關風險;我同意對選擇和參加未來的戶外活動承擔全部責任;對於因戶外活動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及所有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無論任何形式和性質的傷害,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由壹方的疏忽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我將始終免除活動發起人、同行會員和任何第三方的賠償和法律責任。

10.我知道報名前必須提前與家人溝通,取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才能報名參加本次活動。報名後,視為本人家屬也已知曉並同意;我知道壹旦簽署,本協議將生效,我也知道本協議對我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同樣有效。簽字人視為已溝通並獲得授權,否則後果由簽字人承擔。

11.協議範圍:凡註冊成為會員的,視為已閱讀並理解協議條款;本協議自註冊成為會員並簽字後生效,退出俱樂部時終止。(騎行到集合地點前和活動解散後的行程不再屬於活動範圍)。必須本人簽字才有效;如果有其他人簽字,則視為無效。簽完以後以後的活動就不用再簽了(協議中的這個活動指的是青少年飛天戶外騎行俱樂部舉辦的每壹次活動)。效果是直到我退出俱樂部。

甲方:

乙方:

日期:

事件安全豁免協議7甲方:

乙方:

第壹

所有登記的參與者均被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對其人身和財產安全依法負有謹慎小心和自我保護的義務。如因在活動中脫團或未經允許參加我公司安排的項目外活動而造成的人身和經濟損失,我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受傷人員將依據相關法律及本聲明妥善解決。

第二

所有申請者均被視為接受本聲明。對於代為註冊的,如果註冊的參與者遭受人身和經濟損失,責任公司同樣不承擔。本協議中關於免除公司賠償責任的約定對本次活動的所有其他參與者同樣有效。

第三條熟悉並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行程和安排,以及所有註意事項和細節,充分了解本次活動的風險和潛在風險,願意獨立承擔本次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風險。

第四條

鼓勵與會者自行購買人身安全保險。活動過程中發生意外,任何非事故方對人身意外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有義務互相幫助。參加活動的成員應積極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但不對事故本身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如果我在本次活動中因非侵權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失,我將獨立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有損壞,公司對活動提出的任何建議都不是損壞和疏忽的原因。

第六條

由於自然災害、交通事故、設施設備(如天氣、動物)等原因造成的事故,本公司不承擔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七條

不適合參加此類活動,在沒有醫療急救設備的偏遠地區突發疾病或發生意外,公司概不負責。

甲方:

乙方:

日期:

事件安全豁免協議8甲方:

乙方:

壹、倡導自助戶外活動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親近自然,感受社會,交友社交,熱心參與公益活動,在活動中學習各種知識和技術,培養團隊精神,提高個人素質。

2.駕車者協會的活動由駕車者協會成員自由和自願地開展。主辦方將盡力幫助所有參與者順利完成活動,但不對參與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活動的參與者要清楚所有活動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這些風險需要參與者自己承擔。

第三,車友會發起的活動性質是自由組合、自願參與、自擔風險、自擔責任,發起人只起倡議作用。發起人或組織者不承擔任何形式的法律和連帶責任。

四、活動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積極向上的社會公德。參與者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壹切法律責任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5.活動參與者提供的車輛、設備及相關器材歸其所有,由此產生的壹切風險和責任也由自己承擔。

6.由於車輛駕駛和戶外活動具有相當的危險性,請在參與時註意安全,並充分考慮由此產生的後果、責任和義務。參與者的安全責任由參與者自己承擔,go on road trip的發起人強烈建議您辦理相關保險。活動發起人發布的活動方案和召集屬於個人倡議,活動發起人和其他參與者對參與者的人身安全不承擔連帶責任。

七、各種活動中有車輛參與,無論騎手免費乘坐還是分攤費用,發生事故時,騎手除向車險或事故對方要求相關賠償外,不得向車主要求賠償,車主對事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同樣,搭便車者不承擔車主車輛的損失。如果車主將車輛交給乘客駕駛時發生事故,司機和車主會互相協商。所以車主要慎重選擇司機。

八、活動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的團隊精神,盡力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給予他人方便和幫助。但提供任何便利和幫助並不構成法律義務,也不構成法律上分擔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的依據。

九、申請人簽字即表示申請人已完全閱讀並無條件完全同意本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