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壹名發生類似事件的導遊被責令改正行為。依據《導遊人員管理條例》,處以1萬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記者了解到,導遊在跟團旅遊時向遊客推銷所謂的旅順特產“小金”,含金量高達75%,並推薦遊客購買“小金”首飾。事實上,所謂的“小金”飾品並不含黃金,這是典型的虛假宣傳。
今年進入旅遊旺季以來,市旅遊質監所加大了旅遊執法檢查力度。特別是旅行社、導遊為賺取購物店回扣,以“忽悠”遊客購買“小黃金”等類似欺騙遊客消費的行為作為查處重點。截至目前,市旅遊質監所共處罰違規旅行社10家,處理違規導遊31人。
市旅遊質監所希望各旅行社經營者和導遊以此案為戒,不要讓私欲損害我市最佳旅遊城市的整體形象,成為大連旅遊發展的絆腳石。
提醒妳
市旅遊質監所提醒消費者,壹定要選擇正規旅行社參與旅遊,簽訂正規旅遊合同,監督旅行社導遊按照合同約定的行程遊覽;購買商品時,要仔細查看所購商品的外觀、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向賣家索要並保留購物憑證,貴重物品、電子產品、奢侈品也要謹慎購買。導遊和賣家的宣傳要仔細甄別,不要為了壹時的方便或者怕被騙而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