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級風景名勝區,具有壹定的觀賞、文化或科學價值,環境優美,規模較小,設施簡單,主要接待外來遊客的區域,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具有重要觀賞、文化或科學價值,具有地方代表性,有壹定規模和設施,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影響的省級風景名勝區;
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具有重要觀賞、文化或科學價值,景觀獨特,國內外知名,規模較大,經國務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