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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調解工作報告

#報告#引言工作報告是指向上級報告本單位、本部門、本地區的工作、做法、經驗和問題。以下是關於行政調解的無組織報道。歡迎閱讀!

第壹條行政調解工作報告

根據縣政法委《關於進壹步提高認識深化行政調解工作的文件通知》精神,以9月17日在全縣舉辦的行政調解知識講座為指導,縣旅遊局在旅遊系統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縣旅遊局積極行動,迅速實施行政調解工作。第壹,及時召開局支部會議。副主任傳達學習精神後,班子成員進行了熱烈討論,形成了* * *認識:充分認識到行政調解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系統壹定要學習好、貫徹好、落實好。二是召開主席團全體成員會議。9月18日上午,縣旅遊局組織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和旅遊企業開會。會議要求全體工作人員進壹步明確職責,統壹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敏感性,熟悉和掌握與本部門、本系統相關的行政調解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據,結合旅遊實際,全面推進本單位行政調解工作。專註於行政調解,在各自的崗位上為維護社會穩定做出自己的貢獻。

為有效落實行政調解工作,縣旅遊局應重點落實以下兩個方面。

1,壹定要做好旅遊法的宣傳。為認真貫徹旅遊法,進壹步規範全縣旅遊市場秩序,不斷提高旅遊服務質量和遊客滿意度,切實保護遊客和旅遊企業的合法權益,我局定於2065年9月65438日至2065年9月30日+03期間開展旅遊市場專項治理活動,有效遏制旅遊違法行為,不斷優化旅遊環境,普遍提高服務質量。旅遊市場秩序明顯好轉,遊客滿意度不斷提高,旅遊監督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規範化水平不斷提高,進壹步促進了全縣旅遊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第二章行政調解工作報告

為有效化解行政爭議,優化化解行政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民政工作實際,現將我局行政調解情況通報如下:1 .主要做法。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各種利益矛盾凸顯,社會管理難度加大。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對行政調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局把行政調解擺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加深了對行政調解在有效化解行政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快速發展、轉變政府職能中重要作用的認識,深刻認識到行政調解是新時期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轉變工作作風、改進工作方法、聯系群眾、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新舉措,進壹步強化行政調解意識,切實履行行政調解職能。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我局領導高度重視行政調解工作,成立了以“壹把手”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調解領導小組。他們堅持調解為先,綜合運用行政和法制宣傳教育,有力地推動了我國行政調解工作的實施和有序開展。切實解民憂、消民難、保民權、保民安、促和諧。

(2)積極加強制度保障。為及時化解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關系,充分發揮行政調解的作用,我局結合民政工作實際,圍繞民政工作領域行政事項的調解內容,制定出臺了《地區民政局行政調解工作制度》, 這就要求廣大幹部職工在大局中進壹步提高認識,明確行政調解工作的重要性,為在大局中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礎。

(3)註重調解隊伍建設。行政調解工作開展得好不好,關鍵在於調解員。我局在開展行政調解工作過程中,加強了行政調解隊伍建設。除了選派熟悉法律政策、為人正派、辦事公道的部門負責人外,還采取多種方式加強技能培訓,優化隊伍結構,加強隊伍建設,規範隊伍管理。如利用每周三的政治學習機會,邀請局領導講課,局會議試點調解技能實踐演練,總結典型案例,推廣應用技能實踐演練,努力打造“調解能手”隊伍等壹系列調解培訓工作。

二、工作成效和存在的困難

(壹)工作的有效性。壹是用調解解決矛盾的觀念增強。通過開展行政調解,我局幹部職工提高了對行政調解重要性的認識。部分矛盾糾紛當事人由過去的“訪領導”轉變為尋求調解解決問題,增加了和諧因素。如在開展聯村到戶工作中,我局完善了領導幹部聯系宗教活動場所、定期與信教群眾談話等制度,制定了有效的幫教措施,做好聯系村重點人員的排查和教育轉化工作。通過走訪,化解了土地糾紛、承包地、出租屋管理等矛盾糾紛30余起,有力維護了聯系村社會治安大局的穩定。二是幹部職工也通過真心實意為群眾排憂解難,強化了服務意識,贏得了群眾的信任和好評,進壹步增強了責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熱情。

(2)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今年以來,由於行政調解責任的落實,我局加大了行政調解工作力度,取得了壹定成效,奠定了壹定基礎,經反復排查,未發生矛盾糾紛。但離上級對行政調解的要求還有壹定差距。

主要表現在:壹是觀念更新不夠,對行政調解的工作方式,以及與其他糾紛解決方式的區別和聯系認識不足,影響了行政調解的效率。

二是要重視行政調解信息的提交,信息的及時提交需要進壹步規範。

三是行政調解的保障制度有待進壹步細化和完善,工作水平有待進壹步提高。

第三條行政調解工作報告

壹、行政調解(壹)加強學習,提高認識。

行政調解是矛盾糾紛調解的重要組成部分。紮實開展行政調解工作,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是黨和政府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重要途徑,是創新社會治理體系、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是政府轉變行政管理方式的具體體現。為了做好這項工作,我鎮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黨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為副組長,各行政職能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司法所,由司法所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行政調解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矛盾糾紛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反饋工作。同時,深入各村做好行政調解宣傳,讓群眾更好地了解行政調解的調解工作。

(2)加強制度建設和考核機制。

為做好行政調解工作,我鎮建立健全了行政調解制度,如:統計報告制度、公開執行制度、信息公示制度、重大矛盾糾紛快報制度、責任考核制度等,並將工作績效納入我鎮年終考核。建立矛盾調解排查機制,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梳理,建立臺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集中處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嚴格調解轉送、交辦、督促、督辦工作制度,做到快、快、快處理調解問題。只要調解當事人反映的問題合理合法,都會及時解決;對不符合條件的,做好政策解讀和思想穩定工作。

(三)強化責任,實行行政調解包案。

為落實行政調解工作,我鎮建立了行政調解包責任制,黨委書記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包。鎮綜治辦及時對鎮行政調解案件進行登記、整理,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壹崗”、“壹崗雙責”的原則提出擬辦意見,提交分管領導審核批示。同時實行督促、監督、調度制度。對於壹些重要的調解問題,要求承辦人及時匯報處理情況。尚在辦理中的要及時報告進展情況,已辦結的要爭取停止來訪和投訴;對於重大調解案件,將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召開會議。

二、行政調解工作的特點和亮點

(壹)、調解資源的整合發揮了極好的作用。要努力銜接各種調解機制,發揮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人民調解的聯合調解作用,多管齊下,多管齊下,快速化解社會矛盾。

(二)、提高調解方法工作的質量。加強調解員專業技能培訓,提高調解化解矛盾糾紛能力。通過集中培訓、以會代訓、案例分析會等形式,有效發揮人員作用,提升行政調解成功率。

三、下壹步工作計劃

(壹)、加強行政調解培訓,提高化解矛盾糾紛水平。行政調解隊伍的工作能力決定了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效率。因此,調解員的專業培訓應以定期和不定期的集中培訓為主,集中學習和分散自學為輔,重點培訓影響當前社會穩定的突出矛盾糾紛,如:房屋土地征收、治安管理、宅基地、安全生產、勞動爭議等相關知識和內容。

(二)、加大對行政調解的投入,確保行政調解有序開展。為做好行政調解工作,我們將繼續加大對行政調解組織建設的投入,確保調解隊伍的健全。加大工作場所改造力度,實現設施齊全。同時,加大工作經費投入,確保行政調解順利開展。

(3)積極整合社會調解資源,充分發揮聯動調解機制的作用。我鎮將積極整合社會資源,推行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聯動機制,夯實行政調解基礎,擴大行政調解範圍,增加多元調解接力度,充分發揮行政調解作用,提高行政調解效率,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四、行政調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難

(壹)、工作程序不夠規範。工作中存在許多困難,其中最重要的是調解程序不夠規範,因此我們應該加強對調解員程序規範化的研究。

(二)、調解工作仍然困難重重。目前,司法調解、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的銜接機制不健全,行政調解過程中缺乏時效性。因此,有必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