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8年導遊人員資格考試面向全社會招考。凡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身體健康,無違法和不良行為記錄,有適應導遊需求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能力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均可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即報名、交費、上傳照片、打印準考證、安排考場等工作實行計算機管理並網上進行。網址:(河北省導遊考試網)。網上報名、交費、上傳照片時間為2008年10月10日9時至31日17時,打印準考證的時間為11月17日9時至27日17時。相關信息請考生關註網上通知。
三、考試科目、內容和分值
(壹)筆試
1、導遊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全國導遊基礎知識、河北省導遊基礎知識。參考教材為河北省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系列教材編寫委員會編輯、中國旅遊出版社2008年7月出版的《導遊基礎》、《河北旅遊》。
該科目分值為150分,全部為客觀題(標準化試題)。
2、導遊業務與政策法規:考試內容包括導遊業務知識、旅遊政策法規知識。參考教材為河北省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系列教材編寫委員會編輯、中國旅遊出版社2008年7月出版的《導遊業務》、《旅遊政策法規》。
該科目分值為150分。其中客觀題(標準化試題)100分,主觀題50分。
3、外語:非漢語類考生用所報考語種翻譯試卷中的中文詞、句、短文等。外語試卷分值為50分。
(二)面試
導遊資格考試筆試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取得面試資格考生須在網上交費、打印面試準考證。面試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內容為導遊模擬講解、景區(點)知識、導遊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儀容儀表等。分值為100分。
非漢語類考生須用所報考的語種進行面試。面試程序、分值與漢語類考生相同。
(三)加試
1、已取得《導遊人員資格證》申請加考其他語種的考生,須與初次報名的考生同時上網報名、交費及上傳照片。
2、加試的筆試科目為“外語”,即用所報考語種翻譯試卷中的中文詞、句、短文等。外語試卷分值為50分。
3、加試考生用所報考的語種進行面試。面試程序、分值與初考者相同。
四、考試合格標準
“導遊基礎知識”、“導遊業務與政策法規”筆試科目90分為合格;面試科目60分為合格;外語30分為合格。
五、考試時間、地點
(壹)筆試時間:2008年11月30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導遊基礎知識
下午:13:30—16:00 導遊業務與政策法規
16:30—17:30 外語(非漢語考生和加試考生參加)
(二)面試時間和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六、收費標準
經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物價局批準,初試筆試收費210元(含報名費10元);面試收費90元。加試筆試收費110元(含報名費10元),面試收費90元。
七、成績查詢和發證
筆試成績於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後公布;面試結束30個工作日後公布考試合格人員名單,考生可上網查詢,隨即頒發《導遊人員資格證》。
八、資訊發布及咨詢、監督
河北省2008年導遊資格考試相關資訊將在河北省導遊考試網(網址:)或河北旅遊網(網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