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協會名稱:廣東省自駕遊協會。(廣東自駕遊協會英文翻譯:GDTA)
第二條協會性質:是廣東省內從事自駕車旅遊的企業和喜歡自駕車旅遊的個人自發組織的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協會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公德和風尚,打造廣東自駕車旅遊服務平臺,促進自駕車旅遊健康發展,為中國旅遊業做出積極貢獻。
第四條協會接受廣東省旅遊局的業務指導和廣東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
我公司辦公地址位於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奧體路世界大觀1號,郵編510663。
經營範圍
第六條本協會的業務範圍如下:
(a)協助成員單位進行市場和品牌開發;
(2)搭建行業交流互動平臺;
(3)組織策劃各類大型活動;
(4)培養行業專業人才。
第三章成員
第七條本協會會員分為兩種:團體會員為自駕車旅遊相關行業或領域的單位或組織,個人會員為擁有私家車並熱愛自駕車旅遊的個人。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涉及的相關領域具有壹定影響力;
(四)申請加入協會的團體會員應持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5)申請加入協會的個人會員應年滿18周歲。
第九條入會程序為:
(壹)提交會員申請;
(二)理事會討論通過;
(3)秘書處應根據理事會的決定和授權發放會員卡。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選舉權、被選舉權和投票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我方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5)自願加入和退出自由。
第十壹條會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a)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公司章程;
(四)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五)按規定繳納會員費:
a、總裁單位每年繳納的會費為48000元;
b、副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28000元;
C.執行董事單位繳納的年度會費為65,438+0萬元;
d、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5000元;
E.會員接待基地每年繳納會員費2萬元;
F.會員接待單位每年繳納會費5000元;
g、團體會員單位每年繳納會費2000元;
h、尊尚個人會員每年繳納會費2000元;
壹、尊貴個人會員每年繳納會費1000元;
J.個人VIP會員每年繳納會費為300元。
(六)向本會報告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出會議,應當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1年未繳納會費或未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出。
第十三條會員嚴重違反章程的,經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機構及其負責人的產生和罷免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壹)制定或者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董事;
(三)審議董事會、監事會的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審議理事會關於罷免委員的建議;
(五)對協會的變更、解散和清算作出決議;
(六)改變或者撤銷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
(七)決定終止。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出席的會員代表投票才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召開五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變更或延期的,必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常設機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
(壹)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五)決定吸收或罷免委員;
(六)決定設立辦事處、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
(七)決定聘任協會副秘書長和分支機構、辦事機構負責人;
(八)領導本組組織開展工作;
(九)決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召開交流會的形式。
第二十壹條本會設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壹、三、五、六、七、八、九項規定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65438人+理事人數的0/3)。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執行董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每6個月召開壹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召開交流會的形式。
第二十四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良好的政治素質;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年齡不得超過70歲,秘書長應當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
(五)沒有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超過最高工作年齡的,經理事會通過,報廣東省旅遊局審核,廣東省民政廳批準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任期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連任的,應當報經社會組織管理局批準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會長為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代表協會簽署相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主持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的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和各辦公室、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本會的資金來源是:
(壹)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四)在批準的經營範圍內開展活動或者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
(5)興趣;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壹條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費。
第三十二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協會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三十四條協會應當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收人辦理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
第三十六條協會變更法定代表人前,必須接受登記主管機關和協會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本會的資產。
第三十八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的規定執行。
修改公司章程的程序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章程的修改,應當經理事會通過,並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修改後的協會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廣東省旅遊局審議同意,並報廣東省民政廳批準後15日內生效。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壹條協會完成宗旨、解散或者因分立、合並需要撤銷的,由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議案。
第四十二條終止本會的議案必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批。
第四十三條本會終止前,應在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經協會登記機關註銷登記後終止。
第四十五條本會終止後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有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於2004年10月9日經協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