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旅游日记 - 湖州市鄉村旅遊促進條例

湖州市鄉村旅遊促進條例

第壹條 為了保障鄉村旅遊者、旅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合理利用旅遊資源,促進鄉村旅遊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旅遊法》《浙江省旅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鄉村旅遊活動以及鄉村旅遊產業發展、服務保障、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鄉村旅遊活動,是指依托鄉村自然、人文資源開展的遊覽、度假、休閑、康養、研學、體驗等。第三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鄉村旅遊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綜合協調機制,定期研究鄉村旅遊工作,組織制定促進鄉村旅遊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解決鄉村旅遊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市、區縣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做好本轄區內鄉村旅遊的資源保護、產業發展、秩序管理、糾紛處理等工作。依法設立的鄉村旅遊工作機構,負責做好相關服務管理工作。第四條 市、區縣文化廣電旅遊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村旅遊業發展的統籌協調和旅遊監督管理。

市、區縣發展和改革、教育、公安、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自然資源和規劃、水利、農業農村、商務、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體育、統計、綜合行政執法、大數據發展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鄉村旅遊相關工作。第五條 村民委員會應當引導村民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支持和組織村民發展鄉村旅遊;依法建設和管理本村的旅遊公***設施;加強自治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監督管理、糾紛處理等工作。

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利用村集體所有或者使用的資源發展鄉村旅遊。

村民會議可以將文明經營、秩序維護納入村規民約。

村務監督委員會應當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員會等村級組織履行職責,依法對鄉村旅遊中的有關工作進行監督。第六條 市、區縣文化廣電旅遊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鄉村旅遊行業協會的支持、指導,促進其發揮作用。

鄉村旅遊行業協會應當提升服務能力,開展教育宣傳、業務咨詢、信息交流、專業培訓等服務;加強行業自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加強與相關行業協會的交流合作;參與行業政策制定、誠信體系建設、市場信息發布、旅遊產品推介等活動。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以環太湖濱湖休閑、西部自然生態、東部水鄉民俗鄉村旅遊為重點,推進鄉村旅遊品質化、特色化、集聚化發展,促進全域旅遊。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促進鄉村旅遊與保護生態環境相協調原則,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鄉村旅遊專項規劃,並做到與相關專項規劃相銜接。

新建、改建、擴建鄉村旅遊項目應當符合鄉村旅遊專項規劃要求。第八條 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文化廣電旅遊等有關部門依法制定和組織實施鄉村旅遊地方標準,引導鄉村旅遊經營者按照標準提供服務。

鼓勵鄉村旅遊行業協會、經營者依法制定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第九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托世界鄉村旅遊大會等平臺,開展交流研討、形象宣傳、產品推介等活動,提升本市鄉村旅遊品質和影響力。

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業機構等開展鄉村旅遊發展研究。第十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推進旅遊與農業、文化、科技、體育等產業融合,支持鄉村旅遊新產業、新業態發展。

鼓勵依托特色小鎮、特色村落、太湖溇港、桑基魚塘、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絲綢、茶、瓷、湖筆、酒、竹等旅遊資源,開發特色旅遊項目和產品。

鼓勵挖掘和利用博物館、紀念館、藝術館、非物質文化遺產、農耕文化、農事民俗等旅遊資源,發展鄉村旅遊產業。第十壹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整合本行政區域內和周邊的旅遊資源,引導鄉村旅遊行業協會和經營者設計、開發、推廣鄉村旅遊線路。

鼓勵鄉村旅遊經營者加強跨區域、跨業態合作,***同開發、推介鄉村旅遊線路,組織相關旅遊活動。第十二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促進鄉村旅遊投資的政策措施,鼓勵、引導和規範工商資本開發鄉村旅遊項目,引領鄉村旅遊高質量發展;鼓勵和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投資鄉村旅遊項目。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引導工商資本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等***同開發和經營當地的旅遊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