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簽證的流程有:
1、遞交有效的護照;
2、遞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各種證件;
3、填寫並遞交簽證申請表格;
4、前往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官員會見;
5、大使館或者領事館,將填妥的各種簽證申請表格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呈報國內主管部屬門審查批準;
6、前往國家的主管部門進行必要的審核後,將審批意見通知駐該國使領館;
7、繳納簽證費用。
綜上所述,沈陽地區辦理簽證的地點主要包括遼寧省外事服務中心和德國駐沈陽總領事館,申請人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辦理地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五條
外國人入境,應當向駐外簽證機關申請辦理簽證,但是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簽證分為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普通簽證。對因外交、公務事由入境的外國人,簽發外交、公務簽證;對因身份特殊需要給予禮遇的外國人,簽發禮遇簽證。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的簽發範圍和簽發辦法由外交部規定。對因工作、學習、探親、旅遊、商務活動、人才引進等非外交、公務事由入境的外國人,簽發相應類別的普通簽證。普通簽證的類別和簽發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