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時候,導遊要帶團,就要根據團裏遊客的數量,向旅行社繳納“人頭費”,壹般是幾十元。除了“人頭費”,我們還要支付“蓋章費”等等。此外,壹些導遊會自掏腰包買壹些紀念品來取悅他們的客人。
3.導遊的收入主要由“停車費”、購物回扣、自費項目回扣和增加的景點門票回扣構成。按照導遊的規矩,壹輛30人以上的旅遊大巴,只要停在購物點,不管大巴的遊客買不買東西,都可以拿到“停車費”;購物點的商品通常會返還營業額的20% ~ 30%作為傭金給購物遊客的導遊;在自費項目和增加自費旅遊景點方面,導遊會偷偷將項目費和門票價格提高30%至50%,成為另壹個斂財渠道。這些收入壹般由導遊和旅遊大巴司機平分。帶著這樣的團,導遊至少能賺幾百塊錢,如果再遇到大方的遊客,還可能獲得可觀的購物回扣或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