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個人旅遊簽證所需材料:
1,壹套正確填寫的《申根簽證申請表》需要原件。
2、護照照片壹張,貼在申請表上。照片尺寸應為護照照片尺寸,照片背景為淺色,照片拍攝於半年內。
3.簽證到期後,護照必須在3個月內有效。必須至少有兩個空白頁。
4.申請人護照的身份頁復印件(如有延期頁,須提供延期頁復印件)。
5.最低金額3萬歐元(30萬人民幣)可覆蓋在申根區實際停留的醫療保險。保險必須涵蓋整個停留期間(直到航班起飛)。請註意,如果保險期間寫的是北京時間,可能因為時差需要多買壹天的保險。請註意:如果妳計劃去格陵蘭島或法羅群島,所提供的保險必須註明可以覆蓋這個目的地。
6.能顯示以前出國旅行信息的證明;如果舊護照有以前的旅行信息,妳必須提供舊護照。
7.申請費。
8.非中國公民還需要提交您在中國的有效居留許可。副本也是可以接受的。
9.機票預訂單:申請多次入境旅遊簽證時,第壹次旅行的機票預訂單。註:需要是已確認的往返機票預訂。機票要在簽證簽發後支付。
10.未成年人(18周歲以下):學生證+學校出具的證明信原件,證明信包含以下信息:完整的學校地址及電話、請假證明、審批人姓名及職務、復印件1份。
當未成年人獨自或與父母壹方壹起旅行時:
1)雙方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未成年人單獨出行時)或另壹方父母或監護人在不同銀行(未成年人隨父母壹方或監護人出行時)出具的經公證的同意出行證明,並經外交部認證;在境外辦理的,由境外相關政府機構辦理。
2)家庭關系或監護關系公證書,由外交部認證。
11.戶口本原件(無翻譯):戶口本各頁復印件(僅限中國公民)。
12.住宿證明:涵蓋在申根國家逗留期間的所有酒店預訂或住宿擔保。
13.旅行計劃:能清楚顯示旅行計劃的文件(交通方式預定、旅行行程等。).
14.申請人的償付能力證明:最近3至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無存款證明。
在職人員:公司營業執照蓋章復印件,
雇主出具的證明信(附英文翻譯)。
必須使用公司的正式信箋紙,加蓋公章,簽字,並註明日期和以下信息:
妳工作的公司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
公司簽字人的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的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
準假證。
退休人員:養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證明,
失業成年人:已婚:配偶就業收入證明+結婚證(外交部認證);如果單身/離異/喪偶:其他固定收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