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合同屬於民法上的合同關系,雙方當然是平等的。甚至債權人和債務人的關系都是平等的~ ~ ~
這種關系還是合同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
然而,合同的對象——付款——是:與旅遊有關的服務。
所以這種合同也是提供服務的合同。
雙方都認為合同雙方沒有具體規範。他也不是特殊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