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我省疫情高發地區已經清理完畢,請各地按照《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壹步加強省際旅遊管理的通知》精神和疫情防控相關要求,有序恢復旅行社和在線旅遊企業省際團隊旅遊和“機票+酒店”業務,並請做好以下工作:
壹是旅行社和在線旅遊企業不得組團前往疫情高發地區所在省份旅遊,不得承接來自疫情高發地區所在省份的旅遊團隊。
二、各旅遊團隊要按規定實行“壹團壹報”,出發前將團隊行程和人員信息上傳至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臺。
各地文化旅遊管理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指導旅行社和在線旅遊企業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旅行社和在線旅遊企業應當履行主體責任,加強風險評估和研判,及時了解和掌握旅遊目的地和客源地的疫情情況,及時做出相應調整。
公告日期:2021 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