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清單
1.護照原件。要求在簽證有效期後,仍有至少90天的有效期。
2.6個月內證件照。(不可選用紅色背景。參照左邊頁面)
3.填寫完整的居留許可申請表,親筆簽名,復印無效。
4.填寫“申請人家庭情況表”。
5.挪方邀請信(說明訪問目的)。
6.挪方邀請人護照復印件。
7.居挪擔保人的經濟狀況(銀行存款證明稅單,工資明細單等)。
8.挪方邀請人在挪的居住證明。
9.申請人與居挪親屬關系公證書或結婚公證書。
10.如果子女與其父母其中壹方在中國居住,子女去挪威與另壹方團聚,須提供在中國居住的父親或母親同意其子女離開中國的聲明和聲明的公證書。
11.申請人的出生公證書。
12.更名公證(如有此情況)。
13.護照復印件(所有頁,包括空白頁)。
14.中國公民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和戶口本每頁復印件(僅限持有因私普通護照者)。
15.外國公民需提供在華居住證。
16.填寫“授權書”(不要求必須填寫,可自願選擇)。
17.填寫“申請人報告表”。
挪威家庭團聚移民如何辦理--申請人面談
您還需要就申請人與邀請人的關系填寫壹張問答表。在某些情況下,外交機構或警察局將安與申請人或邀請人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