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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內蒙古玩。為什麽那裏的人壹邊吃肉壹邊切肉?

內蒙古的殺羊水平和我們平時做的不壹樣。職業牧民殺羊是在羊身上拉壹個小口,然後把手伸進去切斷羊心臟的動脈,這樣殺羊的場面就不那麽血腥了,而且又快又整齊。

內蒙古人壹天可以吃三頓肉。早上,壹大塊羊腿會為妳端上桌。就算是再愛吃肉的人,去牧民家住幾天也會受不了。還有內蒙人的羊尾油,用來招待貴賓。羊尾巴用小刀切到像面條壹樣的長度,客人要把它吸進去,以示尊重。如果不想用白酒榨的話,真的有點喝不下去。

為什麽內蒙古人切肉,卻是邊吃邊切?因為剛煮熟或烤熟的羊肉溫度比較高,如果把水分完全切掉,會蒸發很快,羊肉不僅會涼,還會幹,變得難吃。切著吃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持羊肉的鮮嫩。妳可以買壹大塊任何肉,然後自己燉或烤。

在內蒙古,只有吃手抓肉的時候,才會用刀吃手抓肉,不僅僅是羊肉。水煮牛肉也屬於手抓肉。在內蒙古草原地區,手抓肉是壹種特殊的食物,但也是蒙古族人民的日常飲食。眾所周知,蒙古人屬於遊牧民族。雖然現在很多蒙古人已經生活在城市裏,但是他們的飲食習慣還是比較傳統的。平時以牛羊肉為主,壹日三餐少不了奶茶,手抓肉是他們的最愛。

大塊吃肉是內蒙古人的正氣。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作風,貫穿了內蒙古每壹個著名的民族。不管是蒙東、孟茜還是蒙中,每次都不能少吃肉。沒有肉,就沒有靈魂!手工肉是草原上的傳統食品。力求完美似乎很簡單。用白水煮就行了。其實就是煮羊肉的最高境界,而且是“極簡”!

內蒙不邊切邊吃,居然邊煮邊切邊吃熟層!其實最原始的肉都是從鍋裏面切的!肉煮得很慢。遊牧民主有很多不確定性,要邊放牧邊吃肉。比如刮風下雨的時候半生不熟,但是做不到,就在鍋裏就地生火,不帶其他餐具帶把刀。哪壹塊熟了,就拿起來,把表皮成熟的部分切下來吃,生的扔進去,繼續吃下壹塊,以此類推!

第壹,可以有效利用時間。第二,吃起來嫩滑可口!每個地方的飲食習慣,其實都和它的地理環境、風土人情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