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省旅遊局辦理過戶。申請人或代理人持下列資料向省旅遊局提出申請:
1.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轉出證明。
2、申請人的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證書編號、照片、發證日期共3頁)。
3.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4.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省旅遊局審核上述材料無異議後,出具《省外導遊資格證人員調入我省通知書》,有效期壹個月;同時在申請人資格證書上加蓋“河北省旅遊行業崗位資格等級鑒定委員會”公章。
(二)區旅遊局辦理相關手續。申請人憑省旅遊局出具的轉讓通知書辦理後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