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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景區的建設規範

北京智慧景區建設規範(試行)

前 言

本規範由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提出、歸口並負責解釋。  本規範起草單位: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北京巔峰美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1 範圍  本規範規定了北京智慧景區評定的基本要求。  本規範適用於北京市各種類型的A級旅遊景區。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範的引用而成為本規範的條款。凡是註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規範。凡是不註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規範。  GB/T 17775-2003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規範。  3.1 智慧景區  指景區能夠通過智能網絡對景區地理事物、自然資源、旅遊者行為、景區工作人員行跡、景區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進行全面、透徹、及時的感知;對遊客、景區工作人員實現可視化管理;優化再造景區業務流程和智能化運營管理;同旅遊產業上下遊企業形成戰略聯盟,實現有效保護遺產資源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提高對旅遊者的服務質量;實現景區環境、社會和經濟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3.2 物聯網  物聯網是通信網和互聯網的拓展應用和網絡延伸,它利用感知技術與智能裝置對物理世界進行感知識別,通過網絡傳輸互聯,進行計算、處理和知識挖掘,實現人與物、物與物信息交互和無縫鏈接,達到對物理世界實時控制、精確管理和科學決策目的。  4 建設內容和要求  4.1通訊網絡  4.1.1公用電話網  4.1.1.1應建有供遊客使用的公用電話。數量充足,設置合理。  4.1.1.2部署有電話報警點,電話旁公示景區救援電話、咨詢電話、投訴電話。遊客可撥打報警點電話向接警處系統的值班人員求助。  4.1.2 無線通訊網  能接收手提電話信號,移動通信方便,線路順暢。  4.1.3無線寬帶網(WLAN)  應覆蓋有無線寬帶網絡,遊客在遊覽過程中可以方便的將手機、電腦等終端以無線方式連接上網。  4.2景區綜合管理  4.2.1 視頻監控  4.2.1.1視頻監控應能全面覆蓋景區,同時重要景點、客流集中地段、事故多發地段能夠重點監控。  4.2.1.2監視界面圖像能在各種顯示設備上顯示,並能進行各種操作。視頻監控應具備闖入告警等功能。  4.2.1.3視頻監控控制面板能控制畫面縮放和鏡頭轉動等,能實現圖像的實時遠程觀看以及3G物聯網視頻監控等。  4.2.1.4能支持錄像的檢索和調看,可自定義錄像條件,錄像數據存儲保留時間應超過15天。  4.2.2人流監控  應包含和實現入口人流計數管理,出口人流計數管理,遊客總量實時統計,遊客滯留熱點地區統計與監控,流量超限自動報警等。  4.2.3景觀資源管理  4.2.3.1能對自然資源環境進行監測或監控,主要包括:氣象監測、空氣質量監測、水質監測、生物監控等。  4.2.3.2能對景區內的各類遺產資源、文物資源、建築景觀、博物館收藏等景觀資源運用現代化科學管理手段進行信息化與數字化監測、監控、記錄、記載、保護、保存、修繕、維護等,從而便於景觀建築文物數據的查詢檢索以及面向公眾展示。  4.2.4財務管理  應使用專業的財務管理軟件。並包含資產管理、籌資管理、投資管理、營業收入管理、稅金管理、利潤管理、成本費用管理等財務管理內容以及財務預測、財務決策、財務預算、財務控制、財務分析、財務審計等財務管理方法。  4.2.5辦公自動化  辦公自動化應包含流程管理,電子郵件,文檔管理,公文流轉,審批管理,工作日歷,人員動態展示,財務結算管理,公告、新聞、通知,個人信息維護,會議管理,考勤管理等內容。  4.2.6經營資源管理  能應用現代化的科學手段形成壹套規範的體系。並包含商業資源部署、商鋪經營、經營監管、合同管理、物業規範等內容。  4.2.7應急廣播  廣播應覆蓋全景區,並且聲音清晰。廣播應由景區控制中心和指揮調度中心統壹控制,遇災害或緊急情況時,可立刻轉換為緊急廣播。  4.2.8應急處置響應系統  應建設有旅遊應急預案及應急響應系統。能夠根據應急處理預案,對旅遊突發事件進行綜合指揮調度和協調救援服務。能夠利用現代通訊和呼叫系統,實現對旅遊咨詢和投訴事件的及時受理。  4.2.9指揮調度中心  應具備對人員、車輛的指揮調度以及對應急資源的組織、協調、管理和控制等功能。能對監控終端進行控制,獲取旅遊綜合信息和發布旅遊資訊信息。  4.3電子門票、電子門禁  應采用電子門票形式。售、驗票信息能夠聯網,並能夠實現遠程查詢。應實現售票計算機化。應配有手持移動終端設備或立式電子門禁,實現對門票的自動識別檢票。電子票的購買應支持手機支付或者網上金融支付等方式。  4.4門戶網站和電子商務  4.4.1應建有以服務遊客為核心內容的門戶網站,且上線正常運營。  4.4.2門戶網站應包含:景區基本信息瀏覽,景區信息查詢,旅遊線路推薦和行程規劃,景區推介服務,交通導航,下載服務,建有官方微博並有鏈接,提供多語言信息服務等內容與功能。  4.4.3電子商務  景區門票應能實現網上預訂、電話預定和網上支付、網上交易。景區旅遊產品、旅遊紀念品應能實現網上預訂和網上交易。  4.5數字虛擬景區和虛擬旅遊  運用三維全景實景混雜現實技術、三維建模仿真技術、360實景照片或視頻等技術建成數字虛擬景區,實現虛擬旅遊,增強景區的公***屬性。數字虛擬景區應占遊客真實遊覽全部景區面積的較高比例。數字虛擬景區和虛擬旅遊平臺能在互聯網、景區門戶網站、景區觸摸屏導覽機、智能手機等終端設備上應用。  4.6遊客服務和互動體驗  4.6.1自助導遊  4.6.1.1應為遊客提供建立在無線通信、全球定位、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基礎之上的現代自助導遊系統。  自助導遊硬件設備能顯示景區導遊圖,支持無線上網,支持全球定位系統,完成自助導遊講解。  能提供手機自助導遊軟件下載,通過智能手機等設備完成景區地圖查詢搜索、遊覽線路規劃和線路選擇、景點自助講解等功能。  4.6.1.2可提供運用基於射頻識別、紅外、錄音播放等技術的自助導遊設備服務遊客。  4.6.2旅遊資訊信息發布  4.6.2.1旅遊資訊發布方法和形式  景區應設有廣告欄或多媒體服務終端機發布旅遊資訊,且布放合理,顯示醒目。應能在自助導遊終端發布旅遊資訊。能以短信、彩信等形式向遊客的手機中發送信息。  4.6.2.2旅遊資訊發布內容  應包含景區基本情況介紹,景區內實時動態感知信息(溫濕度、光照、紫外線、空氣質量、水溫水質等),景區內智能參考信息(景區景點內遊客流量,車流擁擠程度,停車場空余位置等),景區管理部門發布的旅遊及時相關信息等內容。  4.6.3遊客互動及投訴聯動服務平臺  景區內應設有觸摸屏多媒體終端機。可實現查詢旅遊相關信息、下載軟件、打印路條信息、在線留言投訴以及觸摸屏上的虛擬旅遊等功能。電話投訴處置系統完善。網絡投訴處置系統完善。  4.6.4呼叫服務中心  應能與12301旅遊熱線平臺對接。能提供旅遊產品查詢,景點介紹,票務預訂服務,旅遊資訊查詢,旅遊線路查詢,交通線路查詢等服務。  4.6.5多媒體展示  景區應建有多媒體展示系統,主要借助地理信息系統、虛擬現實和現代多媒體等多種技術,運用高科技手段,利用聲光電來展示包括景區景觀、自然文化遺產、生物多樣性、古文物再現等。  4.7智慧景區建設規劃和旅遊故事及遊戲軟件  4.7.1自身有詳盡、專業的智慧景區(景區信息化、數字景區)建設規劃。  4.7.2編寫與北京城市、旅遊景區有關的旅遊故事,並與旅遊營銷結合起來形成商業化運作。  4.7.3編寫與北京城市、旅遊景區有關的遊戲軟件,並與旅遊營銷結合起來形成商業化運作。  4.8創新項目  本規範中未提及,但景區在建設、管理和服務遊客等方面運用各種創新技術、手段和方法從而提升景區服務質量、環境質量、景觀質量和服務遊客的綜合滿意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