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旅游日记 - 如何申請去德國留學的簽證

如何申請去德國留學的簽證

關於簽證的註意事項

簽證申報所需的文件和材料

各國代表團或個人在向外國駐華使領館申請簽證時,必須準備好所有必要的文件、材料、表格、照片和簽證費用。這些文件和資料包括:

1,提供有效護照;

2.提供國外邀請函;

3.提供申請人照片(照片應與護照壹致);

4.填寫外國簽證申請表;

5.因公出國,由省、市、自治區外辦或中央部委外事局向駐華使領館出具照會或公函;

6.準備簽證費用。

各國駐華使館對簽證申請所持邀請函的要求各不相同,但壹般有以下幾點:

(1).邀請函必須從目的地國家發出,並附有邀請人簽名的原件。邀請函應註明邀請人的地址和電話號碼。

(2)邀請函必須註明代表團人數、成員姓名、訪問目的(訪問目的要詳細,不能只是考察培訓等。),以及停留時間(停留時間是寫到達的年、月、日以及到達後停留多久;或者寫從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以及拜訪的費用由誰承擔。外方承擔全部費用的,應寫明;外方負擔部分費用的,應當寫明負擔哪部分費用。

(3)邀請函不得以任何方式塗改。即使邀請人本人修改其內容,也要重新簽發邀請函,不得塗改後復印,否則會引起駐外使領館的誤解,甚至影響申請人所在單位的信譽。有些國家對入境簽證有特殊要求,例如,去日本的代表團、團體或人員需要提供日本人的“入境理由”、“身份證明”和訪問日程。

外國使領館對簽證申請提交護照有以下要求:

(1)護照必須有效。寄往外國駐華使領館的護照,有效期必須在6個月以上。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外國駐華使館不予簽證。

(2)持有人必須在護照上簽名。

簽證申請

1.使領館:大多數與中國建交的國家都設有使領館。大使館在北京,領事館在經濟發達的中心城市。他們都負責為自己的國家辦理簽證事宜。分工是領事館負責所轄區域的簽證事宜,大使館負責其他區域。

具體領事館情況如下:

上海:日本、澳大利亞、美國、德國、荷蘭、丹麥、挪威和新西蘭負責。

上海、浙江、安徽和江蘇

加拿大、法國、英國、意大利、瑞士、以色列、奧地利和巴西對此負責。

上海、江蘇、浙江

廣州:美、法、德負責:廣西、廣東、福建、海南。

負責日本:廣州。

加拿大負責:廣東、廣西

澳大利亞負責:廣東、廣西、海南。

成都:美國負責:貴州、四川、雲南、西藏、重慶。

沈陽:美國負責:東北三省。

日本負責:遼寧

私人人員申請簽證的方式:

本人直接或通過旅行社簽證處向外國駐華使館申請,所需材料如下(僅供參考,以使領館規定為準):

1.護照原件:自申請回國之日起至少6個月內有效並已簽字。

2.幾張照片:2寸,要和護照壹致。

3.邀請函:傳真或原件。必須在當地發行。

4.簽證表格:用英文或目的國語言填寫,可復印。

5.身份證:復印件。有些國家要求提交原件以供檢查。

6.家庭戶口本:正反面復印件。

7.公司/單位在職證明:用英文或目的地國語言打印在公司信箋上,註明職位、部門、月薪、休假及費用。

8.營業執照復印件:註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

9.兩張名片:中文和英文。

10,公司/單位宣傳冊:體現規模和實力。

11.銀行存款證明:本人有3個月以上定期存款,有2萬元以上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12、房屋所有權證:產權歸申請人及其配偶或父母所有。

13.購車發票:車主為申請人及其配偶或父母。

14,持有股票、證券等。以證明往返機票或確認14的單體酒店訂單。

15,詳細行程

16,境外保險證明

17,旅行社擔保

18,簽證申請費(無論簽證是否簽發,均不退還,僅美國等少數國家收取)。

商務人員申請簽證的途徑:

由外交部、中央部委外事局(處)或外交部授權的局級單位外事部門和省、直轄市、自治區外事辦公室申辦。招標程序如下:

1,提供有效護照(已簽名,有效期6個月以上)

2.提供必要的文件(邀請函),邀請函要求:

(1).它必須是壹封從中國寄出並由邀請人簽名的信。信的原件或復印件(各國規定不同)要有邀請人的地址和電話。

(2)邀請函必須註明代表團人數、成員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工作單位、職務、訪問目的(詳細考察和培訓內容)、停留期限(具體抵離日期、天數)、訪問費用由誰承擔。

(3)、不得塗改。

(4)、有特殊要求的國家(日本、德國等)。,見後面相關解釋)

3.照片

4.填寫申請表(有些國家不填)

5.申請人應檢查相關文件、護照、邀請函等相關證件和簽證表格填寫是否正確。

6.申請人應向目的地國家的大使館或領事館準備壹份照會或信函。

7.簽證費

8.交付並等待簽證。

過境簽證

過境是指經由第三國前往該國。壹個國家的公民進行國際旅行,不僅可以直接到達目的地;去其他國家往往需要經過壹兩個國家,才能最終進入目的地國家。這時候不僅要取得該國的入境許可,還要取得該國的過境許可,壹般稱為過境簽證。

過境簽證的規定因國而異,從寬松到嚴格。有的需要簽證,有的免簽。還有的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和範圍內不需要辦理簽證。超過期限和範圍的,必須辦理簽證手續。許多國家規定,所有通過該國進入第三國的外國人都將申請簽證,無論其停留時間長短。根據國際慣例,如果沒有特殊限制,壹國公民只要持有有效護照、該國入境簽證或聯程機票,就應獲發過境簽證。

經簽證辦理國前往免簽國家或口岸簽證國家的,必須持有所去國家的邀請函或口岸簽證批準證書,方可辦理該國過境簽證。也可以根據需要申請壹次過境、兩次過境、多次過境。壹般來說,過境簽證是根據申請的要求簽發的。在某些情況下,過境簽證可能不會簽發或不按要求簽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采取中轉他國或者轉機時不出機場的方式。

近年來,隨著國際關系的發展,許多國家簡化了過境許可程序,采取了在壹定期限內不必申請過境簽證的便利措施。例如,英國、加拿大等許多國家規定,持有有效護照、該國入境簽證和聯合機票的過境外國人可以免簽證停留24小時以下,但不得離開航站樓或機場。如果妳想離開機場超過24小時或進入當地城市,妳需要申請過境簽證或臨時入境許可。壹些國家將簽證的時間限制定在72小時或2周。如日本和巴基斯坦。

此外,壹些國家還對過境許可實行差別待遇。由於過境申請人的身份或國籍不同,實施的規定也不同。比如泰國規定,與泰國建交的大多數國家的公民,在泰國停留15天,就不需要申請過境,也就是所謂的“過境優惠國”。然而,對於中國和其他壹些國家的公民,規定停留六個小時以上的人必須申請過境簽證。

為了加強外國人的出入境管理,各國對過境簽證都有嚴格的規定。本應申請簽證而未申請的,將被視為非法入境並驅逐出境,並處以巨額罰款。

簽證的有效期、停止裝置和有效時間。

簽證有效期

簽證有壹定的標準格式,壹般包括簽證種類、入境目的、居留期限、生效日期、簽發機構、簽發官員、日期和簽證費用等。

簽證有效期是指從簽證簽發之日起至未來的壹段時間,超過這段時間後簽證失效。

壹般國家簽發有效期為3個月的入境簽證,有的國家簽發有效期為1個月的入境簽證。有些國家對簽證的有效期有嚴格的限制,比如德國,只按申請日期發放簽證。過境簽證的有效期壹般都很短。

簽證停留時間

指持證人入境後允許停留的時間。它與簽證有效期的區別在於,簽證有效期是指簽證的使用期限,即持有人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出入境。如果壹個國家的出入境簽證有效期為3個月,停留時間為15天,那麽簽證自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的任何壹天都可以入境或出境,但持有人從入境之日到出境之日只能在該國停留15天。有的國家必須在簽發後3個月內入境,入境後停留期為1個月;有些國家的簽證入境期限和停留期限是壹樣的。比如美國訪客簽證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是三個月,即入境方在三個月內有效,入境後只能停留三個月。簽證有效期壹般為1個月或3個月;最長的壹般是半年或者1年以上,比如就業和留學簽證;最短的是3天或者7天,比如過境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