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本身來說。旅遊,的確是件令人愉快的事,但對壹位癌癥晚期患者來說,這種愉快對癌癥患者的康復沒有多大的意義。也無法減輕癌癥給患者帶來的痛苦,甚至還會因為旅途的辛苦,而讓患者的病情加劇。並且在外旅遊時,壹旦病情加重,治療與護理是相當困難,成本花費更是驚人的高。
癌
我熟悉的壹位朋友,她的父親是晚期肺癌,她也是聽從別人的建議,帶病人外出旅遊,並且他們去的是環境良好的湖某省某地方旅遊景區,結果在旅遊中途病人出現大咯血、呼吸困難,根本無法趕回家鄉治病,不得已只好留在旅遊城市某自治區醫院治療,最後病情繼續加重而魂回異地。因為整件事情都是發生的遠離家鄉的異地,人生地不熟,住院護理與辦理後事,都是困難叢叢,並且做得還很不理想。留下了太多的遺憾,比如患者本人遺憾無法葉落歸根,患者親戚朋友遺憾未見患者最後壹面,帶自己父親去旅遊的她,更是遺憾做了錯誤的決定,經常悔恨不已。
肺癌
從人權的角度來考慮,對壹位晚期癌癥患者來說,他要選擇什麽方式過完自己最後的人生,應該是由患者本人來決定,尤其是對壹位年齡只有58歲,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患者來說,這種事情更是要讓患者來選擇,而不是由他/她的子女幫他/她做主安排。當患者自己有外出旅遊的要求,作為子女要將患者病情的嚴重性與旅途中可能出現的風險,與自己的癌癥家人講清楚,並且選擇相對醫療條件較好,離家鄉較近的旅遊地點旅遊,萬壹有事的話,相對返回家鄉也是比較容易。
肝癌
另外,出去旅遊之前,還要與自己以前治病的醫生保持好聯絡。萬壹旅遊途中病人出現意外,相對患者本人來說,治病的醫生有更好的醫療人脈。可以幫助患者及家人,在異地旅遊中出現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能夠得到更好的醫療救助。我的壹位肝癌晚期患者,就是在北方某城市旅遊途中出現肝癌破裂大出血,出問題後,他緊急聯系我,於是我通過北方同行朋友關系,幫助患者入院做了緊急手術止血治療,最後讓病人安全返回了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