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2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現場考試規則說明壹、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科目:現場考試,分為“語文”和“外語”。
考試時間:65438+2月24日至65438+2月25日。
二、測試描述
(1)?中國考生考試試題包括“景點講解”和“知識問答”兩部分,共四題。
第壹部分:“景點講解”,***1,總分45分。
《景點講解》總時間19分鐘,其中,備考時間3分鐘,考生備題。“景點講解”系統自動提取景點,考生準備講解。
考生答題時間為8分鐘。回答完後,系統會自動回放,檢查8分鐘。
第二部分:“知識問答”,3道題,總分30分。其中分為指南標準問答、適應性和綜合知識問答,各10分。
《壹問壹答》耗時18分鐘,其中:
1題考生答題時間為3分鐘。回答後,系統會自動回放3分鐘。
第二個問題的回答時間為3分鐘。回答後,系統會自動回放,核對3分鐘。
第三個問題的回答時間為3分鐘。回答後,系統會自動回放,核對3分鐘。
第三部分:禮貌與語言表達,總分25分。其中,禮貌禮儀占5分,語言表達占20分。
(2)?外語考生考試題型包括景點講解、知識問答和口譯三部分,共6題。
第壹部分:“景點說明”,***1,總分30分。
《景點講解》總時間19分鐘,其中,備考時間3分鐘,考生備題。“景點講解”自動提取景點,考生準備講解。
考生答題時間為8分鐘。回答完後,系統會自動回放,檢查8分鐘。
第二部分:“知識問答”,3道題,總分20分。其中分為指南標準問答、適應性和綜合知識問答,其中指南標準分值為10,適應性和綜合知識分值各為5分。
《壹問壹答》耗時18分鐘,其中:
1題考生答題時間為3分鐘。回答後,系統會自動回放3分鐘。
第二個問題的回答時間為3分鐘。回答後,系統會自動回放,核對3分鐘。
第三個問題的回答時間為3分鐘。回答後,系統會自動回放,核對3分鐘。
第三部分:《口譯》,***2題(中譯和外譯分別為1題),總分20分,每題10分。
“解讀”耗時12分鐘,包括:
1題考生答題時間為3分鐘。回答後,系統會自動回放3分鐘。
第二個問題的回答時間為3分鐘。回答後,系統會自動回放,核對3分鐘。
第四部分:禮貌、禮儀和語言表達,總分30分。其中,禮貌禮儀占5分,語言表達占25分。
三、回答問題的方式
閉卷,所有問題由電腦回答,考生在電腦上錄制視頻進行回答。
四、答題註意事項
(1)?設備調試
考試開始前,考生輸入準考證號登錄考試系統,進入設備調試界面。請點擊“聽力測試”界面中的“開始試聽”按鈕,檢查耳機是否正常聽音;試聽結束後,點擊“下壹步”進入“錄音測試”界面,點擊“開始錄音”、“結束錄音”、“回放視頻”按鈕,調試攝像頭位置,檢查耳機是否工作正常。如果不能正常工作,請舉手。調試完畢後,請點擊“下壹步”進入等待測試開始界面。
(2)?回答問題
考生答題無需其他操作,由系統自動切換;
註意:考生只能按問題順序答題,不能按題目答題,離開當前題後將無法返回答題。
考生在答題時,應保證在整個考試錄像過程中,頭部處於視頻窗口的中心位置,不得遮擋面部或把頭部放在視頻窗口的側面或角落。
五、考場紀律
(壹)考試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自備口罩。考試前30分鐘,考生憑準考證原件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必須與報名時提交的有效證件壹致。經監考老師核對後,考場考務管理人員會當場對考生逐壹拍照。完成身份核對並簽到後,他們會相應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桌面上。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香港身份證、澳門身份證、臺灣省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通行證。
(2)考生進入考場後,應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存放地點存放除準考證和身份證件以外的其他物品(手機應關閉),違者按紀律處理。
(3)考生入場後,在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登錄考試,核對考試機屏幕上顯示的照片、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身份證號,認真閱讀考生須知和操作說明,完成設備調試後等待考試開始。發現信息有誤的考生應向監考人員舉手示意,並聽從監考人員安排進行現場報名。
(四)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秩序,尊重考場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檢查,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時舉手向監考人員示意,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擾亂考場秩序,不準在考場內吸煙、進食。
(5)考試過程中,考生如有發熱、咳嗽、咽痛、呼吸困難、腹瀉、嘔吐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向監考人員舉手。如因突發疾病不能繼續考試,應停止考試,立即就醫。
(6)考試過程中,如發現考機或其他考試設備不能正常運行,考生應舉手請求監考人員幫助解決,不得自行處置。異常情況處理過程中,考生應在座位上安靜等待,聽從監考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和引導。監考人員或技術人員不得幫助操作考試界面,也不得解釋和提示題意。嚴禁故意關機或重啟電腦等惡意操作。
(7)考試正式開考後未登錄考機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不再接受該考生登錄。
(8)考試結束,系統會自動為所有考生交卷,考試不壹定提前交卷。考試結束後,考生應迅速離開考場。他們不允許在考場附近逗留,制造噪音或拍照。
(9)因考生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壹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違反紀律處理規定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違紀違規的,按照《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壹條、第二十二條處理。
第二十壹條參加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經監考人員提醒後不改正的,本科目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壹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
(壹)考試時偷窺、竊竊私語或者相互打手勢的;
(二)在考場或者其他禁止區域喧嘩、吸煙或者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三)未按規定攜帶手機、信號接收器等電子通訊、存儲、錄像設備的;
(四)將草稿紙和其他試卷帶離考場;
(五)未經考場工作人員同意離開考場的;
(6)幫助他人回答,縱容他人抄襲的;
(七)抄襲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的;
(八)其他壹般違紀行為。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本科目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兩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導遊從業人員有下列違規違紀行為的,文化和旅遊部將相關信息記入導遊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並且可以註銷該員工的資格證書,三年內不受理其註冊申請。
(壹)教唆或者組織團夥詐騙的;
(二)冒名參加考試或者冒名參加考試的;
(三)使用錄像設備獲取考試內容;
(四)使用手機、手表等電子通訊和存儲設備答題、接收和查看考試信息;
(五)使用或者提供偽造、變造的身份證件的;
(六)故意打擊報復考試工作人員的;
(七)惡意操作導致考試正常運行的;
(八)其他嚴重違反紀律的。
七。其他人
考生應妥善保管準考證,以便考試和取得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