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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的風俗習慣

· 羌族風俗:羌族自稱“日瑪”、“日表”或‘如瑪”、“爾瑪”,屬同壹名稱。“羌”屬他稱,從羊、從人,意為“西戎牧羊人”。歷史上,羌族以養羊著稱,故羌族與羊的關系極為密切,至今仍保留著供奉“神羊”的習俗。羌語屬藏緬語系羌語支,分為南北兩大方言。南部方言行於茂縣的鳳儀、土門區、汶川縣威州、綿池區、理縣通化、薛城區;北部方言行於茂縣沙壩、赤不蘇區、松潘縣鎮江、熱務區和黑水大部份地區及北川縣。各方言內又有若幹土語,乃至相鄰村寨間語音差異也較明顯,故有“五裏不同鄉,十裏不同俗”之說。公路沿線和接近漢、藏區羌民,壹般都懂漢語或藏語。歷史上,羌族由於無本民族文字,故羌區通用漢文。1989年,羌文創制工作步入正軌,目前已進入試行推廣階段。

羌區至今仍保留原始宗教,盛行萬物有靈,多種信仰的靈物崇拜。羌族崇敬的神靈大致可分為四大類三十余種,包括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靈物崇拜和圖騰崇拜。除火神以鍋莊(火塘)為代表外,其余均以壹種白色石英石(羌語稱阿握爾,意為白石神)為象征,被廣泛加以供奉,供奉於屋頂正中最高處的白石神即為天神木比塔。

歷史上,羌區無本民族宗教性組織和寺廟,宗教職業都為不脫離生產勞動的羌族巫師(漢語稱端公,羌語稱“許”、“釋比”尊稱“阿爸許”)。“許”僅限男性擔任,可結婚生子。其主要經文為上中下三壇經***16部,無文字記載成書,靠口傳心授,流傳至今。經文為韻文,四字壹句,兩句壹節,講求平仄起伏和音韻音律。“許”的主要法器有猴頭帽、羊皮鼓、銅鑼、神棍、師刀、令牌和獸骨封、羊角卦等。“許”的法術包括預蔔占卦(分羊髀蔔、雞蛋蔔、白狗蔔等)、驅鬼除邪(送茅人),踩紅鍋、踩犁樺、開紅山、劃水碗等。“許”作法前要用凈水洗前途,燃香柏熏身或殺白雞祭祖。如遇大的祭祀活動,如祭山大典、行成年禮等,還需提前49天忌食蔥蒜齋戒沐浴,以示對神的虔城和敬意。羌寨中凡祭山、冠禮、還願、安神驅鬼、治病、出人意料穢、招魂、消災、看風水、乃至修房造屋、男女合婚、新生兒命名、超度亡靈等,均必在“許”前來主持,因而在羌民中的地位極高,既是人神中介者,又是文化傳播者,更起著精神領袖的作用。

羌族最隆重的民族節日為“祭山會”(又稱轉山會)和“羌年節”(又稱羌歷年),分別於春秋兩季舉行。春季祈禱風調雨順,秋後則答謝天神賜予的五谷豐登,實際上是壹種春禱秋酬的農事活動,卻始終充滿濃郁的宗教色彩,更折射出遠占神秘文化的光輝。舉行祭山會的時間各地並不統壹,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舉行1次或2—3次不等,祭山程序極為復雜,所獻犧牲因各地傳說不同,圖騰不同而有差異,大致可分“神羊祭山”、“神牛祭山”和“吊狗祭山”三種。大典多在神樹林壹塊空壩上舉行。壹些地方祭山後還要祭路三天,禁止上山砍柴、割草、挖苗、狩獵等。

羌年節於每年農歷十月初壹舉行慶典,壹般為3-5天,有的村寨要過到十月初十。按民間習俗,過羌年時還願敬神,要敬祭天神、山神和地盤業主(寨神)。全寨人要吃團圓飯、喝咂灑、跳莎朗,直到盡歡而散。整個活動儀式由“許”主持,咂酒則由寨中德高望重的長者開壇。節日期間親朋好友可互道祝賀,相互迎請。

年滿十五周歲的羌族男子歷史上尚有舉行成年禮(冠禮)的習俗。事前需請來親朋媽友圍火而坐,受冠禮者身著新衣,朝人類始祖像下跪叩拜,同時接受“許”代表天神饋贈的禮品—壹用白色公羊毛線栓系的五色布條(護身符),之後由族中長者敘述祖先歷史,可由“許”頌經禱告(俗稱打“太平保護”)祭家神、祭羊神。

岷江上遊地區羌族因受自然條件和環境制約,其生產生活習俗大多停留在農耕文化階段,所居之處,“依山居之,壘石為室’,吃飯穿衣,自種自收,自給自足。

住房羌族住房壹般依地取材,用石塊隨手砌成,有二、三層之分,多為平頂房。房背用黃泥夯實擋雨,略有傾斜面以利排水。兩層房加修牲畜圈、茅廁;三層房底層為畜圈、房屋之間用壹獨木梯相連。三十、五十房聚為壹寨,即為羌案,分別座落於高半山和河谷地帶,鱗次櫛比,蔚為壯觀。民國《汶川縣誌》稱:“羌土寨居,遠視如西式洋樓”。

鄧籠(羌碉邛籠為羌族的另壹特色建築,“高者十余丈”經數年而不衰。邛籠用石塊砌成,分四棱、六棱、八棱、八棱多種,線條垂直分明。壹般建於寨口,戰時起防禦作用,並兼備烽火臺的功能,屬羌族的壹種文化現象。

衣飾歷史上,羌族服飾多以自產的火麻經加工後紡線織成,俗稱“麻布衫”,或以牛羊毛吊線後織成,俗稱“毪衫”,亦有布衫,以青色為多。腰間男束腰帶,女束花圍腰,外著無袖羊皮褂子,腳纏梆腳,穿草鞋或“雲雲鞋”(羌繡布鞋)。解放後,河谷地帶羌人多著漢裝。

飲食以自產的玉米、小麥、養麥、豆類、洋芋及蔬菜為主食。飲食主要有蒸蒸飯、燒饃饃、刀片子饃饃、面皮子(面塊)、麥拉子(面湯)、洋芋糍粑等。特色食品為蒸蒸酒、血饃饃等。普遍吸食自產的蘭花煙。羌區盛產蘋果、花椒、核桃等經濟作物,目前已遠銷海內外。

婚姻羌族行壹夫壹妻制。歷史上有“指腹親”、“娃娃親”、“掉換親”、“買賣親”,也有“搶親”習俗。訂婚又有“女花夜”、“正酒”、“謝客”、“回門”等程序,極為隆重。男到女家不受歧視。結婚生子後有送祝米和喝滿月酒的習俗。

喪葬除火葬外,有土葬、露葬、巖葬等習俗。

羌族民間文學極為豐富,著名的敘事長詩《木吉珠與鬥安珠》》和《羌戈大戰》,不僅是民族史詩,更是珍貴的文化瑰寶。《洪水朝天》、《開天辟地》等民間故事更反映出羌族獨特的審美觀和藝術觀。羌族是壹個能歌善舞的民族,優美的莎朗舞和動人的山歌均是民族傳統文化的結晶。

羌族的挑花刺繡工藝精湛,在我國工藝美術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從“逐水草而居”至“依山居之,壘石為室”羌民族經歷了漫長的歲月,創造了燦爛的文化,為開發西南邊陲,維護祖國統壹,作出了巨大貢獻。羌族文化,豐富多彩、源遠流長。在新的時代,羌族人民又賦予了羌族文化新的內涵。羌民族正立足自然優勢、資源優勢,大力發展水電業、旅遊業、農工商並舉,林果畜齊上,羌區明天更美好。羌族文化將更加燦爛奪目。

· 羌族飲食: 羌族人民的主要食物有玉米、小麥、青稞、胡豆、黃豆、碗豆、蕎麥等;還有從川西平原運來的大米、面粉等。蔬菜有圓根蘿蔔、白菜、辣椒、蓮花白等,常吃自己泡制的酸菜,每日以三餐為習。制作飲食、烹調較簡,常見方法是玉米粥內加蔬菜,叫“麥拉子”;還有玉米面或麥面做的饃饃或玉米蒸蒸,稱作“面蒸蒸”;用大米煮到半生拌玉米面蒸熟,此飯如以玉米面為主叫“金裹銀”,以大米為主叫“銀裹金”;有把青稞或小麥做炒面用以放牧或外出時食用。羌民平時很少吃新鮮豬肉,壹般在冬至後殺豬,豬肉切成長條掛在竈房房梁上,以煙熏幹成“豬膘”,顏色熏黃為好,傳統的觀念是,這種“豬膘”存放得越久越好。殺豬後的新鮮瘦肉,洗凈後灌進小腸作香腸,壹般在年節食用。

無論男女老少,均喜飲用青稞、大麥自家釀制的咂酒,也稱青稞雜酒或釀制時將青稞或大麥煮熟後伴上酒曲,放入壇內,用草或衣物覆蓋7天後發酸而成。飲用時啟壇註入開水,插上細竹管,輪流吸吮,壹般喝壹半再添水,到味談為止。過去吸蘭花煙,現多吸香煙。在靠近藏族村寨或雜居的村寨,壹般年老男女還吸鼻煙。

· 羌族禮儀: 在西南羌族等少數民族中流行著壹種飲咂酒的待客禮儀。家有貴賓至,主人往往請客人喝當地特有的泡壇酒(即“咂酒”),以表敬意。先將桌子和盛有糯米酒的酒壇放在堂屋中,桌子四周不設座,客人圍桌而立。飲前,主人叫主婦出來啟封開壇,並端上壹只盛滿熱水的盆或碗。人們以通節細竹就水中壹吸,然後註入酒壇中,使酒不欠不溢。接著,主客輪流以細竹吸酒而飲。酒液將完時,須加水,直到酒味清淡為止。

· 羌族禁忌:1.產婦未滿月,不能進竈房,怕得罪竈神和家神菩薩;也不能見生人,怕生人把鬼帶進來。

2.孕婦不能進新婚夫婦的新房。

3.病人忌見生人,並在病房外立壹條板凳,以示拒絕外人入內。夜間禁止在病人房裏吹口哨。

4.飯後不能把筷子橫放在碗上,也不能倒扣酒蠱,因為這是敬鬼儀式。

5.忌坐門坎和樓梯。

6.正月初壹忌大聲叫罵,並把火鉗、繩子、菜刀藏起來,因為這些東西象征不吉利。

· 羌族喪葬 :火墳,羌族喪俗。在茂波族自治區雁門鄉壹帶,壹個村有幾個火墳。這些火墳位於村寨附近,系用木板門形狀,約五尺見方,有小門。人死後連棺材壹起燒。掃灰由小門投入火墳。有的地方是數姓***壹個火墳。

舊時羌族有土葬、水葬、火葬三種形式。火葬是自古相傳的葬式。在解放後僅以北約壹些地區仍行火葬,其他地區因受漢族影響已改。兇死、傳染病死及其他非正常死亡者仍用火葬。其人死後三天進行火化。火化前須請端公念咒,然後擡至火葬場,那裏有壹座可以移動的小木屋,內供奉本族歷來的神位,此時將木屋移運他處,而把應火化的棺木放在原處,然後四周堆放柴火連棺火焚。這時死者親人周圍坐學武、跳喪舞。焚化之後,將骨灰埋在地下或巖穴。

· 羌族婚姻家庭:羌族的婚姻形式,基本是壹夫壹妻制。解放前,男女青年無戀愛自由,視自由戀愛為有損家風,婚姻不能自由,封建買賣婚姻盛行,兒女婚事均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訂婚時經三道程序,首先“開口酒”,即許口酒。當男女還未成年時,男方請媒人到心目中的女方說親,如同意則由家長提出壹定時間,男方到女方家辦酒席宴請,名“開口酒”。酒席上女方提出聘金數目,雙方議定,表示訂婚初步成功。數月後,男家去女家備酒席招待近親,稱“小定酒”,此時要送上些彩禮,置於神臺之上,以示莊重。“大訂酒”上,兩家具體商定結婚日期,男方要大宴賓客,款待女方親朋,此時男方根據議定交清聘禮,特別要備壹分銀子奉送嶽母,在整個訂婚過程中,姑娘不得露面,藏於房內或親友家中。

羌族基本上是壹夫壹妻制的父系家長制家庭,每個家庭就是壹個生產和生活單位。壹般家庭是直系親屬同居,家庭成員多是祖孫三代。以父母、子女兩代居多。平均每家3至5口人,除獨子外,多子家庭在兒子長大成婚後,分家獨立門戶。父母身邊留壹子作養老送終的依靠和傳宗接代的苗子,所留以最年幼兒子居多。

家庭中以男性年長者為壹家之主,皆由父親擔任,如父去世兒子可當家。如絕嗣,家產由父親親屬繼承。家庭中男性始終處於主導地位,可支配家庭收支、安排生產、決定婚嫁和財產繼承,主持祖先祭祀及參加重大社會活動等。而女性則處於支配地位,不僅無財產繼承權,也不能參加重大祭祀活動,還不能隨便與男子談笑。由於羌族婦女在生產勞動中,占據重要地位,除不犁地外,從種到收的農活及家務都由她們操持,並受母權制殘余影響,她們在家庭中也擁有較大的權力和地位。如兒女的婚事須征詢她們的意見,無兒時財產可由女婿繼承家業等。另在家庭中母舅權力較大,諸如婚喪嫁娶、分家、繼承家業等大事,皆須母舅允諾並由他們主持辦理。

羌族節日:羌族最隆重的民族節日為“祭山會”(又稱轉山會)和“羌年節”(又稱羌歷年),分別於春秋兩季舉行。春季祈禱風調雨順,秋後則答謝天神賜予的五谷豐登,實際上是壹種春禱秋酬的農事活動,卻始終充滿濃郁的宗教色彩,更折射出遠古神秘文化的光輝。舉行祭山會的時間各地並不統壹,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舉行1次或2—3次不等,祭山程序極為復雜,所獻犧牲因各地傳說不同,圖騰不同而有差異,大致可分“神羊祭山”、“神牛祭山”利“吊狗祭山”三種。大典多在神樹林壹塊空壩上舉行。壹些地方祭山後還要祭路三天,禁止上山砍柴、割草、挖苗、狩措等。

羌年節於每年家歷十月初壹舉行慶典,壹般為3-5天,有的村寨要過到十月初十。按民間習俗,過羌年時還願敬神,要敬祭天神、山神和地盤業主(寨神)。全寨人要吃團圓飯、喝咂灑、跳莎朗,直到盡歡而散。整個活動儀式由“許”主持,咂酒則由寨中德高望重的長者開壇。節日期間親朋好友可互道祝賀,相互迎請。

其它集會

三月三:已婚婦女每年三月三日敬娘娘菩薩,求神賜孩子,保佑孩子平安。

三月十二:每年三月十二日,寨子裏要宰壹只羊,祈求土地菩薩保佑豐收,並忌路壹天,禁止過往行人進村寨,這天稱為“青苗會”。

七月七: 未婚婦女每年七月七日要做“巧牙會”。即邀約鄰近的姑娘們,聚會在壹起,唱歌跳舞,盡情歡樂。

十壹月壹:每年十壹月壹日,到牛王廟燒香、點蠟、燒紙錢,並宰羊壹只,雞壹只,祈求牛王菩薩保佑耕牛平安。這天,全寨的耕牛休息壹天,所以又稱“牛王會”。

山王會:“山王會”是祈求山王菩薩保佑六畜興旺,莊稼豐收。做會時,要宰壹只羊。山王會的會期各村寨不同。

觀音會:“觀音會”,壹年三次,第壹次是三月十九日,第二次是六月十九日,第三次是九月十九日,祈求觀音菩薩保佑村寨內大小人口平安。

川主會:“川主會”,每年六月二十四,以寨為單位舉行,祭奉川主。當天全寨休息,穿新戴花,唱歌跳舞,大辦酒席,是規模最大的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