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和裝修公司協商。
2.車主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裝修公司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壹定要註意,壹般情況下,如果提交仲裁,是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