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業資質標準分為三部分: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包括12類,壹般分為四級(特級、壹級、二級、三級);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包括36類,壹般分為三個等級(壹級、二級、三級),勞務分包企業資質不分類別和等級。
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的劃分:
壹、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三、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四、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五、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六、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七、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八、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九、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十壹、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十二、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擴展資料: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是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壹個分級標準。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活動的,應當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65年10月6日通過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建施[2065 438+04]15439號),20159。為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公眾利益和建築市場秩序,保障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淺談建設工程投標的等級標準:
建築工程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壹級、二級、三級
1.1壹等資質標準
1.1.1企業資產:
凈資產6543.8多億元。
1.1.2企業關鍵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壹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壹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證上崗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師、造價員、勞務人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
1.1.3企業工程業績:
近五年內承擔過下列四類工程中的兩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或2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00m的1結構工程或高度80-100m的2結構工程(不含);
(3) 1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或2項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2]?
(4)單跨30米以上鋼筋混凝土結構(或36米以上鋼結構)建築工程1項或單跨27-30米(不含)鋼筋混凝土結構(或30-36米(不含)鋼結構)建築工程2項。
1.2二級資質標準
1.2.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多萬元。
1.2.2企業關鍵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從事工程建設技術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壹級註冊建造師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數不少於15人,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證上崗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30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師、造價員、勞務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75人。
1.2.3企業工程業績:
近五年內承擔過下列四類工程中的兩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 1地上12層以上民用建築工程或2地上8-11層以上民用建築工程;
(2) 1高度大於50m的結構工程或2高度35-50m(不含)的結構工程;
(3)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的建設項目1萬平方米或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的建設項目2個;
(4)單跨鋼筋混凝土結構21米以上(或鋼結構24米以上)建築工程1個或單跨鋼筋混凝土結構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21-24米)建築工程2個。
1.3三級資質標準
1.3.1企業資產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1.3.2企業關鍵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不少於5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不少於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結構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證上崗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65,438+05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工程師、造價員、勞務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主持完成本類別二級及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1.4承包工程範圍
1.4.1壹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設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m以下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小於240米的結構。
1.4.2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
(1)高度在100m以下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在120米以下的結構;
(3)建築面積654.38+0.5萬平方米的建設工程;
(4)單跨小於39米的建築工程。
1.4.3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
(1)高度小於50米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
(二)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
(三)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設項目;
(4)單跨小於27米的建築工程。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建築企業資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