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竣工後,實測面積小於原預測面積的,可申請退還總房價款差額對應的契稅差額;
2.繳納契稅後,房屋買賣合同終止的,可以憑相關資料申請退稅;
3、納稅人自匯算清繳稅款之日起三年內,如果發現超過應納稅額,可以要求退還多繳的契稅;
4.如果在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可以要求退還已繳納的契稅。
契稅的征收標準:
1,按照房屋交易價格的壹定比例征收;
2、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可享受壹定的稅收優惠;
3.非普通住宅或非首次購房的稅率通常較高;
4.不同地區可能有不同的征收標準和優惠政策;
5.契稅的具體稅率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據國家規定的幅度確定。
綜上所述,購房者在壹定條件下可以申請退還契稅,包括實測面積小於預測面積、解除合同、多繳稅款、未辦理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十二條
土地、房屋權屬依法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或者權屬轉移合同性質證明無效、失效、被撤銷或者被註銷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