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是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以是自制的合同。采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在申請轉讓前委托市房產局認可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應當對符合要求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轉讓申請後,應當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如下:
1.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表的內容與所提供的材料是否壹致和正確;
三、房地產權屬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其他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情形;
4.受讓人能否按規定轉讓房地產;
5.所購房地產是否已經抵押;
六、出售租賃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出售歸* * *、* *所有的房地產是否有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當審計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對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市房產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房屋產權轉移的程序和費用:
1和5年內的房屋轉讓,由出賣人繳納個人所得稅。五年前的不用交了。
2、第壹次轉賬要交1.75%的稅(財務部)。
3.手續費6元/平方米(房管局收取)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款的5‰收取(由評估事務所收取)。
5.公證費最高300元。
根據以上費用,妳可以自己算算。
二手房轉讓
辦理過戶需要提供資料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賣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審計證明、買賣合同以及房屋登記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
目前二手房買賣涉及的稅費主要有:
1.營業稅(賣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2008年2月30日65438+聯合發布通知,二手房營業稅新的執行標準由2009年10月1調整為65438+2月31。新政放寬了此前購房滿5年免征營業稅的政策:個人購買不滿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兩年以上(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與該住房購買價款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兩年以上(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上市交易不滿五年時征收。有兩種方式:①稅率為20%,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征收(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的契稅-繳納的營業稅-合理費用);②不能提供購房發票原件的,按成交價的1%征收。賣方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