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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保險是什麽意思?

問題1:建築保險是什麽意思?工傷保險

問題2:建築工程壹切險是什麽意思?建築工程壹切險是指在保險期限內,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財產在指定的施工現場內,由本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害或損失(以下簡稱“損失”),由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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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泰“金陵人壽”綜合意外險

涵蓋高額意外傷害、意外醫療和交通保障,適合經常出差的商旅人士。

1,普通意外險50萬,意外醫療保險5萬;

2.航空意外險保費高達200萬元,火車、輪船、汽車保險費50萬元;

“太平福壽”意外險

太平人壽是壹款全面的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均衡,非常適合購買作為社保的補充。

1,普通意外險1萬元,意外醫療保險2萬元;

2.飛機意外傷害保險費50萬元,火車輪船保險費20萬元,客車保險費654.38+0.5萬元;

問題3:建築工程保險有什麽特點?建築工程保險的特點是:1,承保風險的特殊性。建築工程保險的保險標的大多存在風險。同時,在建項目始終處於動態過程中,各種風險因素錯綜復雜,風險程度增大。2.風險保障的全面性。建築工程保險不僅承保被保險人的財產損失風險,還承保被保險人的責任風險。還可以根據工程風險的具體情況,提供運輸、工地外存放、質保期內的各種風險。3.被保險人的普遍性。包括業主、承包商、分包商、技術顧問、設備供應商和其他相關方。4、費率的特殊性。建築工程保險采用工期費率,而不是年費率。

問題4:建築工程壹切險是什麽意思?購買建築工程壹切險有什麽要求?建築工程壹切險是保障各種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壹切損失的保險,包括道路、大壩、橋梁、港口等。建築工程壹切險的被保險人包括:業主、總承包商、分包商、業主聘用的監理工程師以及與工程密切相關的單位或個人,如貸款銀行或投資者。除了給東西買保險,別忘了防範人身風險。這裏我給大家推薦壹些人身意外險,供大家參考:

人生“天倫之樂”綜合意外險

普通大眾、公司銷售人員、商務人員、勞動人民等。

1,普通意外(身故、殘疾、燒傷)保險65438+萬元;

2.意外醫療保險費65438萬元,意外住院護理津貼50元/天。

“年年無憂”綜合意外險(鉆石計劃)

涵蓋意外傷害、燒傷等多重保障,更不用說提供高額住院津貼。

1.普通意外險保費20萬元,意外醫療險保費5萬元;

2.意外燒傷保險金20萬元;

3.住院津貼保險費100元/天;

問題五:需要準備什麽建築保險?建築保險主要是施工隊的意外險。主要的保險要求是:

1.壹般投保人數不得少於5-6人。風險類別較高的工種,投保人數不得少於20人;

2、保險期限壹般不超過壹年,如果需要長期保險,可以每年續保;

3.根據保監會規定,目前大部分團險都要求實名登記制投保(建築意外事故和非常短期的會展項目除外)。

辦理本保險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

(1)中標通知書;

(2)項目管理部組成的有效文件夾;

(三)項目經理資格證書;

(四)營造業員工名冊。

施工企業攜帶上述資料領取並填寫保險單,辦理交費手續。此外,還可以在相應的保險公司網上平臺或者第三方保險網上平臺投保。

問題6:建築工程保險第三者責任是什麽?

工程承包商雇傭的工作人員看管的財產的損失屬於第三人責任的免除,選項ABC屬於第三人責任的保險責任項目,不屬於責任免除。?

問題7:建設工程施工保險費的主體是什麽?第壹份保險合同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和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申請表、與本合同有關的保險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意見、隨附的審批單及其他書面文件組成。

第二條保險範圍

1.被保險人:凡從事土木、水利、道路、橋梁等建設工程施工,線路、管道安裝,構築物、建築物拆除,建築裝飾的企業均可投保本保險。

二。被保險人:本保險的被保險人分為主險被保險人和附加險被保險人。主被保險人是指年齡在16至65歲(含)之間,能夠勞動或正常工作,與申請人有雇傭關系,在申請人施工現場從事管理和施工的人員。附帶被保險人是指16至65歲(含)經被保險人事先許可,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監督、檢驗工作和辦理監理、工程設計事務的人員,但不包括與工程施工無直接關系的人員。

第三條保險責任

本合同的保險責任分為兩類:基本保險和綜合保險。被保險人和保險人應協商確定保險責任的種類。保險人根據本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類型,承擔相應的保險給付責任。

壹、基本保障

(1)在本合同保險期間,被保險人在施工現場工作過程中遭受意外傷害,保險人根據本合同承擔以下保險賠付責任:

1.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壹百八十日內死亡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單載明的被保險人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死亡保險金。

2.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造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險傷殘程度及保險賠付比例表》所列傷殘之壹的,保險人按照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和保險單載明的相應傷殘賠付比例給付傷殘保險金。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經過壹百八十天治療未結束的,應當根據第壹百八十天的身體狀況進行傷殘鑒定,並相應支付傷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壹意外傷害造成多處身體殘疾時,保險人給付相應殘疾保險金的總和。但當不同傷殘項目屬於同壹只手或腳時,保險人只賠付其中壹項。如果屬於同壹只手或腳的不同傷殘項目比例不同,保險人只給付比例較高的傷殘保險金。

若本次意外傷害造成的傷殘與前次傷殘合並,可領取較高比例的傷殘保險金,則按較高比例給付,但應扣除投保前已給付的傷殘保險金(人身保險中因責任免除導致的傷殘程度及保險金給付比例表中所列的傷殘)。

(二)在保險期間,本合同所列的被保險人因公外出遭受意外傷害的,保險人還應按照本款第(壹)項的約定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三)在保險期間,本合同所列的被保險人在上下班途中因機動車交通事故遭受意外傷害的,保險人還應當按照本款第(壹)項的約定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4)保險人對每個被保險人支付保險金的責任,以保險單載明的被保險人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為限。當壹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意外傷害保險金額時,對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二,全面安全

(1)在本合同保險期間,被保險人在施工現場工作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根據本合同承擔以下保險賠付責任:

1.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且該意外事故是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死亡的直接原因,或者主要被保險人自發病之日起48小時內突發疾病並死亡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單載明的被保險人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死亡保險金。

2.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意外傷害造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及保險賠付比例表》所列殘疾之壹的,保險人按照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和保險單載明的相應殘疾賠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果治療在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第180天仍未結束,請按...> & gt

問題8:建築保險和安全保險的區別。根據類別不同,施工險和安全險的內容也不同。1.不同的工程項目投保。建築保險和安全保險雖然都是工程項目,但承保的具體工程項目是不壹樣的。建築保險主要承保民用建築工程,安全保險具體承保新建、擴建、改建工程企業的機器設備或鋼結構建築。他們之間有很大的區別。

2.責任範圍不同。建築保險和安全保險在除外責任方面也有區別。比如,在安全保險中,“因過載、過壓、導線接觸、電弧、漏電、短路、大氣放電等電氣原因造成的電氣設備或器具本身的損失”屬於除外責任;這項在建工程保險是壹項保險責任。同樣,在建工程保險的第三者責任部分,“因支撐物的振動、移動或減弱而造成的財產、土地和建築物的任何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傷害和物質損失”屬於除外責任;安全保險的第三者責任部分屬於保險責任範圍。

3.保險標的的價值不同。工程保險中保險標的的價值在逐漸增加,風險責任也在增加,這說明危險的集中度越來越高。安全保險中保險標的的價值在整個保險期間內基本是固定的,危險程度變化不大。

4.保險標的所面臨的風險是不同的。建築保險的大部分標的都是露天的,容易受到自然災害的影響。安全保險的標的物多放在建築物內,自然災害風險較小。但由於機器設備的技術性較強,保險標的更容易遭受人為事故造成的損失。

本文地址:imi Bao/thread-8792-1-1。

問題9: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指的是什麽?如何收取保險是指項目法人和承包商以外的第三方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賠償。第三方責任險的被保險人還應是項目法人和承包商。這種保險壹般是建築(安裝)壹切險。保險期限自生效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結束。

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限額由雙方約定,費率約為“2.5 ‰ ~ 3.5 ‰”。

問題10:工程險如何按照雙方約定的數量和標準賠償,視保險合同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