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1規定:貸款期間,因抵押財產發生減值或滅失,擔保人不能履行擔保責任或需要變更原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的擔保時,借款人可向原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貸款部門申請變更。
借款人申請變更擔保方式、提供或增加新抵押物的,應按要求對新抵押物進行評估,貸款余額占新抵押物價值的比例不得大於70%,新抵押物的剩余使用年限應長於剩余貸款期限。用於抵押的物品僅限於太原市有房地產登記證或房屋產權證的房產。業主不僅限於借款人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條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運營。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執行統壹的規章制度,進行統壹核算。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屬的獨立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
第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托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托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托受委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結算等金融業務,以及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和歸還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托銀行簽訂委托合同。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
太原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2
公積金管理條例,2022年新政策。
1.第壹條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住房建設,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制定本條例。
2.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
3.第三條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
4.住房公積金管理應當遵循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金融監管的原則。
根據最新政策規定,2022年,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時,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以前最高貸款額度50萬,相對增加了65438+萬,應該算是大家的好消息。1.貸款額度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確定。計算公式為:借款人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金額÷借款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個人還款能力系數(目前為0.45)×12(月)×實際可貸年限。如果夫妻雙方都繳納了公積金,並且借款金額相同,則貸款金額為夫妻雙方分別計算的智能貸款金額之和。
2、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的規定。目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最高貸款30萬元;夫妻雙方均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3.購買商品房的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的80%;購買二手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的70%。
太原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1
2021-2022山西公積金貸款條件,2021山西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2021山西公積金貸款政策,2021山西公積金貸款額度。太原公積金貸款條件(1)借款人為山西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申請貸款之日前已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
(2)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無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
(三)經中心批準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和償還商業銀行貸款用於自住住房消費。
(四)借款人必須有穩定的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每月還款額不超過其提供的家庭收入的50%;家庭收入可以通過增加輔助借款人數來補充。
(五)能夠提供本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
(6)借款人具有較好的信譽。
太原公積金貸款額(按現行貸款額)較低評估價或成交價的60%;每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工資總額的50%。
a、貸款金額不超過654.38+0萬,月供不超過家庭月工資的50%。
b、借款人年齡與貸款申請年限之和原則上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對於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職工,經本人申請並特別批準,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c貸款金額=(借款人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配偶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倍數(15倍)×繳存時間系數。
太原公積金貸款流程第壹步是貸款咨詢。
貸款申請人向管理中心委托銀行咨詢貸款事宜,領取《壹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文件夾》,按要求填寫完畢,連同以下材料壹並提交給委托銀行:
提交申請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
3.經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不低於總房價20%的首付款收據;
4.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三步,貸款受理,銀行初審。
1.受委托銀行應對貸款申請人進行面談,並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2.查詢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的個人信用情況及房貸情況;
3.受委托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貸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受委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進行貸前初審,根據初審結果和還款能力,與借款人協商確定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
5.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進行初審。初審不合格的,應及時通知借款人並告知原因。貸款初審通過後,受委托銀行將親自與貸款申請人和購房人簽訂貸款(抵押)合同,並填寫房地產抵押登記等相關貸款資料。
第四步是抵押登記和銀行審核
受委托銀行應當到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受委托銀行應對貸款申請人的全套資料進行審查。
第五步:管理中心的最終審核和貸款發放。
管理中心對受托銀行通過的貸款信息進行終審,終審通過後,管理中心通過委托。
銀行會將貸款資金直接轉入銷售單位的賬戶。山西公積金查詢山西公積金貸款山西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山西公積金提取山西公積金繳存比例山西五險壹金查詢山西公積金個人賬戶印章山西住房公積金匯款山西公積金繳存證明山西住房公積金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