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年納稅證明或社保
應在購買日期前提供。2?年內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區)、昆山市、太倉市累計繳費?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3年內沒有累計2年以上的社保或納稅證明。非本市戶籍並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職稱和技師職業資格的家庭,年齡在40周歲以下。提供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購房時不需要提供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
暫停向1套及以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暫停向擁有3套及以上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無資質的購房人銷售商品房。
擴展數據:
蘇州購房信貸政策
1.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指從未購買過的住房),按國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對於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無房的居民家庭;對擁有1套住房但無住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或相應住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為50%。
3.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住房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調整為80%。對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4.職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不變;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由現行的70萬元調整為50萬元,單人貸款最高額度由45萬元調整為30萬元;
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於房屋總價的30%調整為不低於房屋總價的50%;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金額由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計算,調整為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的6倍;
暫停受理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業務(增量革命業務)。
參考資料:
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強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