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樓上裝修的聲音影響的肯定不止只有妳們家,所以要發揮群眾的力量,和其他住戶組團,壹起去解決此事,相信效果會好壹點。因為這家房主已經得罪了好多鄰居,辛辛苦苦買的房子,要是因為這點小事搞得鄰裏不和,對他沒有任何好處。所以它必定會解決。
3、如果以上說的兩點都不能解決,那就只有請求物業部門處理了。
4、報警處理。警察對於正在使用的居民樓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並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違反者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擾民的規定分貝音量:
1.壹類生活區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者10點鐘的就是擾民了,屬於噪音汙染。如果所處的地方出現了在這些範疇之內的行為就是擾民。
2.小區裏裝修時間12時至14時、19時至次日7時才是不擾民。每個省份規定的時間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異,居民正常休息時間內操作算擾民。容許裝修的時間集中在7時到12時,14時到19時。
3.晚11點到次日早7點,分貝高於80分貝,即為擾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