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排煙設置規範
8.4.1.2“高軌距”占地面積大於100m2,地面或有固定窗戶的房間經常有人停留,應設置機械排煙。
自然排煙設置規範
根據《高規範》,8.2.2.4地區需要排煙(自然排煙)的房間的可開啟外窗面積不應小於房間表面積的2%。根據以上兩項,100m2以內的商鋪無需設置機械排煙和自然排煙。面積大於100m2的房間,當不設置機械排煙時,自然排煙應滿足可開啟外窗面積不小於房間面積的2%的要求。
商店防火分區規範
“高碼”5.1.2商業營業廳、展廳等。在高層建築中,當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並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裝修時,地上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為4000m2;地下防火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為200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