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房子已經交房,無論裝修還是入住,都需要按照供熱公司的規定繳納采暖費。如果暫時不住,可以在供暖前2-3個月向物業或供熱部門申請停暖,不用交采暖費。
2.如果房子還沒交房,就不用交供暖費了,因為房子還在開發商的責任範圍內。如果開發商要求繳納采暖費,可以拒絕,並要求開發商出示相關合同或協議。
3.如果已經交房,但供熱公司未按合理標準收取采暖費,比如收取過期文件規定的費用,或者收取未使用暖氣的費用,可以向當地集中供熱燃氣管理處和物價局舉報,也可以直接訴諸法院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