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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的等級如何劃分?防洪標準如何確定?

路堤公路是利用路堤工程作為道路的路基,按照路堤與道路的不同組合形式鋪築路面結構的道路工程。在城市防洪部分,市政設計師和城市規劃師也把堤路稱為濱河(河)路。山區公路很多路段與河流平行,路基的壹側就成了山區河流的河岸。這種道路被稱為濱河路。目前,研究的重點是規劃建設問題、發展戰略和方向。陸等人從城市路堤與道路結合工程設計的角度,對路堤與道路的結合形式、路堤地基的處理、堤身的密實度等細節問題進行了探討。田偉同樣研究了沿河公路的洪水災害和沖刷防護。以上研究對路堤公路的建設有壹定的指導作用,但不涉及路堤公路在不同環境下的實際功能。由於在路堤道路設計中簡單套用公路或城市道路標準,沒有考慮自身特點,沒有合理的分類分級,不能體現自身功能和特點,當前建設存在壹定的盲目性。基於我國路堤道路的發展歷程和功能演變,參考我國路堤道路(濱水道路)的工程現狀,提出了路堤道路功能分類的思路,研究了路堤道路的分類依據,建立了路堤道路的分類分級體系。

1,堤路開發概況

堤路作為防洪設施,可以改善堤頂交通條件,使工程查、報、救迅速及時。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自然地理條件復雜,堤防建設不同,防洪道路發展差異較大。從我國路堤公路建設的過程來看,其發展和功能演變壹般經歷以下三個階段。

第壹階段:單壹功能階段。1949以來,我國大部分堤防標準低、質量差、防洪能力不足,大江大河及其沿岸受洪水威脅嚴重。堤防建設的核心主要是堵堤、加固堤防,修建符合標準的堤防。在此期間,防洪車輛主要使用未鋪砌的土路堤頂部或橋臺。即使個別路堤頂部鋪有路面結構,也使用低等級路面,如粘土結合碎石、泥灰結合碎石路面或石渣路面。偶爾有城鎮重要防洪路段,堤頂采用簡易水泥混凝土路面結構。這期間堤路通行能力差,下雨天容易被各種車輛損壞。這壹時期堤防道路的主要功能是防洪,基本保證堤防管理車輛和防洪搶險車輛的正常通行。

第二階段:功能拓展階段。隨著人們對堤防建設越來越重視,人們對防洪的交通要求也逐漸提高,各地開始修建堤防道路。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黃河下遊的堤路都鋪上了瀝青碎石,可以達到三級公路的標準。在其他城市,濱水道路已經開始呈現多功能發展趨勢。這些堤防建設標準高、寬度大、交通設施完善,且大多采用瀝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等先進路面,集城市防洪、交通、景觀、休閑等功能於壹體。

第三階段:功能豐富階段。21世紀,各地區開展了河流綜合整治。作為河道整治的壹部分,堤防道路的建設也加快了。2002-2008年完成的黃河下遊山東、河南段標準化堤防,是集“防洪線、應急交通線、生態景觀線”三大功能於壹體的標準化堤防體系。城市防洪段堤路建設如火如荼,如2005年廣西南寧邕江堤路公園工程,2010重慶主城濱江路,更加註重景觀、親水、休閑功能,引入大量多功能社會服務和活動,對沿線土地價值開發和商業網點建設起到了很大作用。

2.路堤道路的功能分類

2.1功能分類含義

新時期,路堤公路的功能逐漸多樣化和綜合化。因地制宜地確定堤防道路的功能,為堤防道路的規劃建設提供依據和指導,使其得到綜合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A.正確劃分堤路類型。如果在建設堤路時沒有充分考慮擴建功能,導致建設指標低,就不能滿足遠期需求,面臨改建重建的可能。目前,路堤道路的分類是以城市道路或公路的標準為依據的。然而,就其主要功能而言,路堤公路與路堤公路有壹些不同之處。因此,有必要明確路堤道路可能的功能以及不同功能組合對應的分類。

B.合理確定路寬布局。確定堤路的主次功能,合理分配各功能區有限的寬度,科學安排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分隔帶的大小和位置,使各類車輛和行人能夠順利通行,並給出滿足不同功能要求的橫斷面形式供決策者合理選擇。

C.合理確定路面結構。在路堤道路上行駛的車輛軸重差別很大。比如在遠離城市路網的堤路,旱季行駛的車輛多為客車或農用車,車流量不大;在抗洪搶險過程中,堤路會被重型車輛和工程機械反復碾壓。只有確定行駛車輛的主要類型和行駛特性,才能保證路面承受車輛的軸載,保證其使用壽命。

D.明確路堤道路管理的所有權。壹般情況下,堤路作為防洪設施由水利部門管理。但在增加交通、景觀等功能時,是由水利部門繼續負責還是由水利和交通或城建部門共同管理維護,如何分擔各自的責任和權限,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2.2功能影響因素

根據所處的位置和環境,堤防道路的主要任務和功能是不同的。路堤道路的功能定位主要取決於以下四個要素:

A.防洪任務的嚴峻性。部分城市防洪路段堤防工程等級較高,防洪壓力不大,堤路運輸需求與日俱增。然而,中國許多河堤仍頻繁遭受洪水破壞,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和各級地方政府仍高度重視汛期防洪工作。這時候堤路的主要任務就是抗洪搶險。要根據防洪任務的輕重和保護區的人口、面積、保護對象等確定堤防道路的主次功能。

B.管理政策。堤路的管理除了河務部門,還可能涉及交通和市政部門。由於職責不同,這些職能部門的管理方式和政策不壹致,不同的管理政策會影響堤路的功能。

C.路堤公路服務的對象。以防汛為主的堤路服務對象為堤防管理車輛和抗洪車輛,包括防汛車輛和社會車輛;堤防、道路和公園的組合還包括旅遊車輛和徒步遊客。

D.該地區的規劃。隨著城市面積的擴大,建成的低標準路堤道路可能無法提供更多的服務,也不適合周圍的環境。堤路的功能要結合當地城鄉規劃,根據沿河兩岸地區的發展前景和方向,提前考慮各種功能。

3、堤路分類系統

3.1路堤道路分類方法

不同等級的堤防工程,其安全加高值、抗滑穩定安全系數、堤身設計等指標是不同的。堤防工程等級越高,堤身密實度越大,堤頂寬度越大,修築堤路的基礎越好,道路的建設標準也越高。高等級堤防工程防洪任務重,防洪標準越高,堤路等級越高,以滿足防洪和搶險工作的需要。

位於農村和郊區的堤路與當地路網聯系很少,社會車輛駛入不方便。過往車輛多為防汛車輛和堤防管理車輛,堤防道路的功能主要是防洪。位於城市郊區的堤路有很多連接城鎮和路口,方便車輛進出,社會車輛可以利用部分路段通行。如果不實行交通管制,堤路不僅承擔防洪任務,還具有壹定的交通功能。穿過或毗鄰城鎮的堤路人口密集,交通需求量大,必然構成當地路網的壹部分。

當堤路成為交通幹道時,其屬性可視為市政設施或交通設施,其設計和建設應參照交通行業標準執行。

堤路的功能、堤工程的等級和所處的地理位置有機地結合在壹起,形成了完善的堤路分類體系。首先,根據防洪任務的輕重、功能的拓展和堤路沿線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分析可能的功能。其次,分析堤路的地理位置、與當地路網的聯系及其地位,明確主次功能關系;最後,根據堤防工程的等級和各種功能的強弱對堤防道路進行分類,構建合理完整的堤防道路分類體系。

3.2路堤道路性質的分類

堤防道路的功能可分為抗洪搶險、堤防管理、交通運輸、社會服務和配套設施。為了充分利用非汛期道路資源,將堤防道路的屬性分為防洪、綜合、交通、景觀四類。對於各種性質的路堤道路,各功能的重要性用★的個數來表示,其中★★★★表示非常重要,★表示非常次要,如表1所示。

A.防洪。防洪堤路是服務於河道和堤防的專用道路,主要用於抗洪搶險和堤防管理。在任何情況下,防洪堤的主要功能都不能改變。只有保證防汛車輛和人員的暢通,才能保證堤防工程的正常監測、維護、保養、搶修等活動和救災物資的運輸。防洪堤優先通行的車輛都是與防洪有關的車輛。這種堤防與地方道路連接少,可以在唯壹的路口封閉交通,保證防洪通道暢通。防洪堤交通量往往較小,路寬布置簡單,且趨向於無隔離帶的單壹道路。路面的類型和結構主要是根據防汛車的要求,壹般簡單實用,損壞嚴重時可以快速修復。防洪道路壹般不具備社會服務和景觀功能,最大的特點是簡單實用。目前,在我國漫長的河湖堤線中,防洪堤路所占比例最大。

B.全面。當堤路位於郊區,農業生產發達,沿線有壹些工礦企業時,會吸引社會運輸車輛通過。此時的堤路雖然具有壹定的交通功能,但其防洪、防汛的基本功能不變,只是在非汛期暫時起到交通道路的作用。汛期綜合堤優先防洪車輛通行,通過限行等措施禁止社會車輛進入。在非汛期,沿線居民有使用堤路的需求。堤路除了堤防管理的車輛外,還有社會車輛運送物資和人員,利用率較高。

不同車輛在行駛和運輸過程中發生碰撞時,堤防管理車輛有較高的優先通行權。只有在保證堤路防洪和堤防管理功能的前提下,才能考慮為當地沿海民眾提供壹定的交通服務。綜合堤路既要滿足防洪需要,又要盡可能方便沿海居民通行,分擔路網壓力。其交通構成以快速貨運車輛為主,壹般很少有非機動車和行人。其路寬布局主要著眼於車輛的快速通行。

C.交通。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城市繁重的交通運輸需求與日俱增。

堤路結合可以節省土地和投資,對於城鎮非常重要,是河流穿越城市堤路最常用的施工方法。此外,由於堤身較高,堤頂較寬,可以建設高標準的城市主幹道。堤路建成後,往往成為當地道路交通網絡的壹部分,成為江(河)邊的交通大動脈,主要承擔當地交通的任務。交通堤的交通構成多為城市交通中的各種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其路寬布局也向城市道路的布局類型傾斜。紅線寬,橫斷面要素和市政設施齊全,照顧到各類交通服務對象。與其說是防洪路,不如說是市政路,兼具水利設施和交通市政設施的性能。

D.風景。如果堤路位於郊區,不是交通幹道,除滿足防洪需要外,為營造堤路生態景觀,美化城市環境,發展濱海經濟,可將堤路建成防洪抗洪與休閑娛樂為壹體的景觀大道。建在堤上的堤路視野開闊,景色優美,能吸引市民前來參觀。作為景觀道路,對景觀和綠化的要求較高,路寬的布置形式和鋪裝材料的選擇也以此為依據。

3.3路堤道路的分類

路堤道路的分類是確定道路寬度和寬度形式以及路面材料和結構組合的重要依據。各類堤防道路應根據沿線堤防工程的等級、相應的交通量和各種服務功能劃分為二、三級。同時,考慮防洪安全,堤路不宜按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的規範修建。各等級路堤道路的特點見表2。

A.壹級堤路應以二級以上堤防工程為基礎,設置必要的隔離帶或設施,可實現連續通行,雙向2 ~ 4輛機動車,或設置單獨的防洪通道,並應配備配套的安全和交通管理設施。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要分開行駛,在城區要考慮行人的出行需求。

B.二級堤防道路應以三級以上堤防工程為基礎,雙向不少於2車道。非機動車道應獨立或* * *與機動車道,不需要人行道。

C.三級堤路應為單車道或兩車道的單行路,不設專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

3.4路堤道路的分類和分級系統

在上述路堤道路分類的基礎上,表3總結了路堤道路的性質、等級、位置和主要功能,構成了路堤道路的分類和分級體系。表3中的各類路堤道路應滿足防洪需要。結論中國堤路功能的演變經歷了功能單壹、功能擴展和功能豐富三個階段。堤路功能分類對正確劃分堤路類型、合理確定路寬布局和路面結構、明確行政權屬具有重要意義。

堤路功能的影響因素有防洪任務的嚴峻性、管理部門的政策、堤路服務的對象和區域的規劃。

根據堤路在抗洪、堤防管理、交通、社會服務和配套設施中的重要性,將堤路分為防洪、綜合、交通、景觀四類,每類又分為二、三個等級。建立分類分級體系的目的是為堤防道路提供設計依據,制定合理的建設標準,促進防洪工程適應現代水利的需要。

近日,由日照市園林管理局牽頭編制的《日照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洪綜合規劃》(2016-2030)通過專家評審。

評審會在濟南召開,專家組由山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山東省城市建設設計院、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山東分院、山東建築大學、濟南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的專家組成。與會專家聽取了規劃介紹,並認真審議通過了規劃。

規劃以城市總體規劃為基礎,遵循“統籌兼顧、系統協調、理念先進、經濟適用”的原則,在日照主城區(含山海,不含嵐山區、濤雒)範圍內進行規劃建設。

《規劃》確定了日照市主城區未來3-15年的城市排水(雨水)防洪標準,確保城市河流防洪標準為30年壹遇,山洪標準為50年壹遇,城市防潮標準為100年壹遇。城市內澇能有效應對不低於30年壹遇的暴雨,雨水徑流總控制率達75%。

專家組經過討論,壹致同意《規劃》通過審查,認為規劃目標明確、內容全面、信息翔實,符合國家相關法規的深度要求,並結合審查意見建議進壹步修改完善。

下壹步,日照市園林管理局將完善排澇防澇規劃,使之與城市總體規劃、道路交通規劃、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等相關規劃相銜接,充分統籌兼顧,周密安排,增強規劃的指導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