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室內裝飾企業資質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中國室內裝飾協會統壹印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復制。
第十六條《資質證書》是室內裝飾企業設計施工能力和水平的標誌,是參與投標和承包業務的重要憑證。
第十七條《資質證書》僅由經過認證的室內裝飾企業使用。如有遺失,應在媒體上聲明,並及時向認證機構報告,申請初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