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龍骨吊點間距以保證主龍骨不倒為好。主龍骨中間部分應在房間短跨的1/200高度處略拱起,安裝後應及時校正其位置和標高。
根據設計標高彈線將邊龍骨固定在四面墻上;次龍骨應采用元釘固定在主龍骨上;主龍骨兩側的次龍骨應錯位安裝;卡級龍骨應根據罩面板的分塊尺寸和接縫安裝在兩個次龍骨之間;
次龍骨間距,壹般為400—500mm;
次龍骨和擋龍骨的底面應刨平,截面厚度壹致;
全面校正主次龍骨和擋龍骨的位置和水平度,校正後拉緊吊桿;
檢查已安裝的吊頂木框架,應牢固可靠;
吊頂內的燈槽、斜撐、剪刀撐應根據情況適當布置。輕型燈具應掛在主龍骨或附加龍骨上,重型燈具或吊扇不應與吊頂龍骨連接,基層頂板上應設置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