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寫明甲、乙雙方的名稱或法人名稱;
2.工程信息,包括工程名稱、具體工程地址、建築面積、施工日期、總施工天數、工程價格等。;
3.質量條款,包括裝修的具體主材、規格、名稱等質量要求;
4.支付方式;
5.違約責任;
6.合同的變更或終止;
7.解決爭端的方法;
8.其他特別約定的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規定了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以下條款:(1)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二)標的物;(3)數量;(4)質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