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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個超市

前言

第壹步 讓我們初步了解商業組織形式

——超級市場

超級市場壹詞來源於英文supermarket,常簡稱超市,是指以顧客自選方式經營食品、家庭日用品為主的大型綜合性零售商場,便利店是精簡版本,是許多國家特別是經濟發達國家主要的商業零售組織形式。

超級市場最早產生於1930年的美國紐約。1930年8月,美國人邁克爾?庫侖(MichaelCullen)在美國紐約州開設了第壹家超級市場-——金庫侖聯合商店。當時,美國正處在經濟大危機時期,邁克爾?庫侖根據他幾十年食品經營經驗精確設計了低價策略,並首創商品品種別定價方法。它的超級市場平均毛利率只有9%,這和當時美國壹般商店25-40%的毛利率相比是令人吃驚的。為了保證售價的低廉,必須做到進貨價格的低廉,只有大量進貨才能壓低進價,邁克爾?庫侖就以連鎖的方式開設分號,建立起保證大量進貨的銷售系統。它首創了自助式銷售方式,采取壹次性集中結算。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特別是50、60年代,超級市場在世界範圍內得到較快的發展。

在超級市場中最初經營的主要是各種食品,以後經營範圍日益廣泛,逐漸擴展到銷售服裝、家庭日用雜品、家用電器、玩具、家具以及醫藥用品等。超級市場壹般在入口處備有手提籃或手推車供顧客使用,顧客將挑選好的商品放在籃或車裏,到出口處收款臺統壹結算。 除此以外,超級市場的特點還主要表現在:

①超級市場的商品均事先以機械化的包裝方式,分門別類地按壹定的重量和規格包裝好,並分別擺放在貨架上,明碼標價,顧客實行自我服務 ,可以隨意挑選。

②超級市場廣泛使用電子計算機和其他現代化設備。便於管理人員迅速了解銷售情況,及時保存、整理和包裝商品,自動標價、計價等,因而提高了工作效率,擴大了銷售數量。

③超級市場內的商品品種齊全,挑選方便 。人們可以在壹個商場內購買到日常生活所需的絕大部分商品,免除了許多麻煩。自動標價、計價、結算效率高,也節省了顧客的時間。而且由於商場的經營效益好,降低了成本,所以商品的價格相對也較低廉,受到廣大顧客的歡迎。

美國學者M.M齊默曼在其著作《超級市場》(The Supermarket)中指出:超級市場是被高度部門化了的、經營食品和其他商品的零售店。其或是完全由所有者自己經營,或是委托他人經營;有足夠的停車場,而且年營業額不低於25萬美元。且幹貨食品、日用雜貨商品采用自助服務的方式。

著名的營銷專家菲利普?科特勒認為,超級市場是規模相當大的、成本低、毛利低、銷售量大的自我服務的經營機構,其目的是滿足顧客對食品和家庭日用品的全部需要。在我國,超級市場是指采取自選方式,以銷售食品為主,生鮮品占壹定比重,滿足人們日常需要的零售店。

在我國,超級市場被引入始於1978年,當時稱作自選商場。1983年1月3日,中國第壹家超級市場在北京市海澱區開業[1],那時購買者幾乎都是外國人。20多年後的今天,人們去超市購物已經成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我們初步了解了什麽是超市,接下來就可以開始準備著手開超市了.呵呵~~太草率了嗎?超市資金永遠不會外欠,這比別的什麽生意都安全了,只要我們大方向把握得住,不走歪門邪道就寧願做了後悔,也不要後悔了再去做!

您有錢嗎?準備好開店的本錢了嗎?任何事業的開始這是必需的走出的第壹步,任何大店小店都壹樣~資本先行!

您有耐心和決心嗎? 可以努力並堅持嗎?這是成功必須擁有的先行條件,努力不壹定成功,但不努力肯定不會成功!堅持有時會讓自己敗的更慘,但不堅持就算是有獲利,那也是壹點而已!

您為人處世圓滑嗎?做事情幹脆果斷嗎?肯付出肯實幹嗎?這是賺錢盈利的保障,這世界沒有無緣無故失敗,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成功.

您清楚我國基本政策嗎?了解壹點當地地方政策嗎?政府的壹個小政策都有可能改變您經營的壹切!這非常非常重要的!順便在這裏感謝下人民政府給我們創造的良好環境和優民扶商政策!

選址

對於競爭激烈的零售業而言,超市的建立與定位如同下棋布局,要著著皆慎,否則壹步走錯,全盤皆輸.而選址是棋局的第壹步,它對超市的經營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壹定意義上講,正確的選址是經營商成功的壹半.超市的選址是壹項長期投資,它關系超市發展的前途,當外部環境發生變化時,經營因素可以隨之進行調整,以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而地址具有固定性、長期性的特點,壹經確定就難以變化.因此,商家在進行超市的選址時,必須具有發展的眼光,不僅研究現狀,還要正確地預測未來.超市選址是經營商確定經營目標和制定經營策略的重要依據.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社會環境、地理環境、人口狀況、交通條件、市政規劃等特點,分別制約著賣場的顧客來源以及賣場對經營的商品、價格、促銷活動的選擇.商家在確定經營目標和制定經營策略時,必須要考慮賣場地址所在地區的特點,以達到策略的可實施性和目標的可實現性.壹好“址”絕對值千金!

我們不是為開店而開店,而是為了經營而開店,所以我們選址必須要註意以下七點.

1)商圈內人口極少,超市不適宜開在商圈內人口不足的地方,如果商圈內人少,此店鋪應擯棄(這意味著超市的固定顧客過少,從而會影響到客流量和銷售額)。

2)車流的動線很少,車流的動線指車輛行走時的移動路線。如超市所在的位置車流的動線很少,則意味著超市的流動顧客會受影響。如處在十字路轉角處的店鋪其車流動線有4條(東、西、南、北4個移動方向的路線),位於雙向車道馬路的店鋪有兩條動線,而處在單向車道馬路的店鋪則只有壹條動線。

3)在馬路上看不到超市,這是指超市不是設在沿馬路的街上,而是在某壹脫離馬路的區域內。其缺陷有二:壹是不方便顧客的來店;二是很難招襪流動顧客。

4)地下室店鋪和只有二樓的店鋪由於不能充分發揮便利的功能,因此客流會受到影響。主要缺點是:顧客進出不方便;店鋪位置不醒目而難以招徠流動顧客。當然人口特別密集的地方就會例外。

5)不能設店招與燈箱的店鋪由於受到環境條件的制約不能設立店招或燈箱,意味著超市的醒目與壹目了然會大打折扣,而超市的醒目與壹目了然是保證客流的重要手段。

6)不在“回歸動線”內的店鋪,所謂“回歸動線”是指上班與下班的客流必須經過超市門口的移動路線。如果超市的位置不在這條移動路線之內會使客流受到影響。

7)店鋪的形狀不規則,長方形或是正方形的,柱子較少的地方比較適合超市的經營,如果超市的形狀不規則,空間很難合理地安排利用起來,不利於商品的陳列,這就會增加顧客選購商品的時間.

我們選址第壹就是商圈內的人口消費能力。我國目前並沒有現有的資料(GIS人口地理系統)可資利用。於是有壹種做法是以暫選地址為原點出發,測算5分鐘的步行距離會到什麽地方,然後是10分鐘步行會到什麽地方,最後是15分鐘會到什麽地方。根據本地特色,還需要測算以自行車或電動車出發的小片、中片和大片半徑,最後是以車行速度來測算小片、中片和大片各覆蓋了什麽區域。如果有自然的分隔線,如壹條鐵路線,或是另壹個街區有壹個競爭對手,商圈的覆蓋就需要依據這種邊界進行調整。然後,我們需要對這些區域進行進壹步的細化,計算這片區域內各個居住小區的詳盡的人口規模和特征的調查,計算不同區域內人口的數量和密度、年齡分布、文化水平、職業分布、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等許多指標。

商圈壹般被劃分為3層,主要商圈,次要商圈和外層商圈.通常主要商圈是指占門店的總顧客量的60-65%的顧客所在的區域。次要商圈通常會產生門店20%的銷售額,外層商圈屬於顧客只是極少光臨的區域範圍,僅占門店日常銷售的10-15%所有區域範圍。

需要研究這片區域內的交通和周邊的商圈的競爭情況。如果壹個未來的店址周圍有許多的公交車,或是道路寬敞,交通方便。那麽銷售輻射的半徑就可以大為放大。為了減少對手的競爭,我們最好對像物美,歐尚,沃爾瑪,大潤發,家樂福,歐尚,沃爾瑪,大潤發,家樂福,易初蓮花,樂購,好又多等這樣的巨型連鎖大賣場對他們的主要商圈進行必要的策略性避讓,因為綜合他們的品牌效益,管理模式,操作運營,資本實力他們的殺傷能力太大. 但也要註意有很多私營大超市都打的是品牌擦邊球,這樣的超市我們可以壓縮他們的商圈,減少他們對我們殺傷力的估算.

未來潛在銷售區域會受到很多競爭對手的擠壓,所以我們必須把將未來競爭對手計算進去,這個很簡單,您預選的地址周邊商圈內有沒有比您的場地還大的經營場地,有沒有將要建築比您預選地址還大的工地,有沒有可建築比您預選地址還大的空地。傳統的商圈分析中,需要計算所有競爭對手的銷售情況,產品線組成和單位面積銷售額等情況,然後將這些估計的數字從總的區域潛力中減去,未來的銷售潛力就產生了。但是這樣做並沒有考慮到不同對手的競爭實力,所以有些超市在開業前索性把其它超市的短板摸個透徹,以打分的方法發現他們的不足之處,比如環境是否清潔,哪類產品的價格比較高,生鮮產品的新鮮程度如何等,然後依據這種精確制導的調研結果進行具有殺傷力的打擊。

當然壹個商圈的調查並不會隨著壹個超市的開張大吉而結束。有資料指出,顧客中有60%的顧客在34歲以下,70%是女性,然後有55%的人走路,45%通交通工具過而來。所以很明顯,我們超市可以依據這些目標顧客的信息來微調自己的商品線。

就面積來說,小超市作為服務便利生活的代表,營業面積只有100壹500平方米;而標準超市作為基本生活需求滿足型的主力化業態,營業面積在500壹1500平方米;大型綜合超市營業面積為2500壹5000平方米;超大型綜合超市營業面積為6000壹10000平方米及以上;倉儲式商場作為批發配售型的主力化業態,壹般使用高層立體貨架,營業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便利店是便利型購物和服務的主力化業態,營業面積為60壹200平方米。就我來說喜歡開營業面積為2500壹5000平方米的股份制型綜合超市,因為我的文化水平,經濟能力,管理經驗限制了自身的管理模式延伸和發展規模擴大. 大家選址千萬要註意量力而行,不管是資金斷鏈,還是管理斷鏈,那將都是毀滅性的後果.

初步了解暫選地址商圈基本結構後,我們現在簡單化選址步驟,參考參考我歸納的11點內容,看是不是可以敲定這個經營場所.

1)商業性質。規定開店的主要區域,對哪些區域應避免開店;

2)人口數及住戶數。了解壹定的商圈範圍內應有的住戶數;

3)競爭店數。了解商圈範圍內競爭店的數量;

4)客流狀況。以天為單位調查估計通過我們超市前的行人最少數量;

5)道路狀況。如人行道、街道是否有區分,過往車輛的類型及數量,道路寬幅等因素;

6)附近店的狀況。如超市品牌,經營品種、規模、內外部裝飾、格調等;

7)場地條件。如超市面積、形狀、地基、傾斜度、高低、方位、日照條件、道路銜接狀況等;

8)法律條件。在新建超市或改建舊店時要查明是否符合城市規劃及建築方面的法規,特別要了解消防安全投入, 及其它各種限制性的規定;

9)租金。要根據預算營業額設上限租金;

10)必要的停車條件。顧客停車場地及廠商所用進貨空間;這點很重要。

11)投資的最高金額。以預估的營業額或賣場面積為基準規定;

壹旦確定店址後就不要輕易改變決定,如壹旦動搖,或經常“搖動”,會破壞超市運行的正常化,乃至破壞它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堅持就用在這時候,。當然如果出現競爭壓力或店面太小無法擴大規模,投資者可以考慮變動店址。

現在,我們經營場所既然落定,趕快與人簽合同吧!做事就必須當斷立行!

房屋租賃合同

現在進入資本運轉時期,也就是我們的超市正式開始運作啦!簽合同要細心些哦,畢竟這房租怎麽都不會是小數目,我統計租金占據總投資預算的20%到30%,大城市甚至更多.

我們簽合同時要遵守原則性問題,又要靈活機動! 在房屋租賃關系當中,因受經濟條件的制約和信息不對等,承租人往往處於壹個相對弱勢的地位。了解壹些相關法律常識,對於保護承租人合法權益很有必要。以前我就專門咨詢資深律師,問明了租房應註意的幾個法律問題。

簽訂租賃合同前要讓房主出具相關的權利證明

例子:王某租用李某在鎮子的房屋,準備從事超市經營,但是等把房屋裝修壹新準備開業時,才發現房屋並沒有鎮裏的建房審批手續,按《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王某與李某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王某將李某告上法庭,雖然法院判令李某返還王某租金,但王某因裝修房屋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就無法挽回了。

在近年來法院審理的租房糾紛案中,房主沒有產權證就出租房屋,導致承租人因為房屋手續不齊全無法領取營業執照的情況占了較大比例。

簽訂有期限的書面合同

《合同法》規定,租賃期6個月以上,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果雙方僅僅是口頭協議,即使雙方曾經商量好了期限,如果產生糾紛後房主不認賬,在法律上只能視為不定期合同,房主可以隨時主張解除合同,對承租人非常不利。例如郭女士租住李先生房屋,雙方口頭約定租期壹年。半年後,李先生因嫌租金太低,對郭女士提出要麽加錢、要麽退房的要求。郭女士無奈想尋求法律保護,但是在李先生否認口頭協議存在的情況下,又沒有書面協議作證,法院只能視雙方約定為不定期合同,郭女士的權益很難得到保護。

租住了有問題的房屋怎麽辦

現實生活中,承租人往往會發現承租的房屋有各種各樣缺陷,和房主之前的承諾不符。,遇這種情況,完全可以讓房主出錢解決,因為法律規定房主應當保證出租房的質量,並且履行租賃物的維修業務。如果房主拒絕,承租人也可以自行維修並由房主承擔費用。如果這些缺陷已經嚴重影響到承租人經營的,承租人可以選擇解除合同,並要求房主返還未滿期間的租金,還可以要求其賠償因此產生的損失。

承租期間房屋易主怎麽辦

即使房主在房屋租賃期間賣掉房屋,產權人變更了,承租人仍然有權利根據已經存在的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限繼續經營。根據我國的法律,房屋的所有權變更不影響之前已經存在的租賃關系,即“買賣不破租賃”。新的房主應按照原來約定的租賃費用收取房屋租金,不得擅自提高租金的數額。

《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壹)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合同法》第六十八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中止履行:

(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八十八條當事人壹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壹並轉讓給第三人

《合同法》第二百壹十三條規定,租賃合同包括以下條款:

1、租賃物的名稱

租賃物即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它是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是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核心。沒有租賃物,租賃合同就無法付諸實施,它是租賃合同的必要條款。

2、租賃物的數量和質量

數量和質量是交付財物的合同中的必備條款,只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租賃物的數量和質量,出租人才能準確地履行交付租賃物的義務,承租人才能準確接受租賃物並妥善保管租賃物。

3、租賃物的用途

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用途,對於雙方當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確認雙方的法律責任有著重要作用。合同中明確租賃物的用途,也可以使承租人按照承租物的性能正確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當而使承租物受到損失。

4、租賃期限

壹般財產租賃合同都要明確租賃期限,因為它要決定租賃物價值的回收,租金數額的確定問題。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可視為不定期租賃。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是財產承租人依約因使用出租人財產而應當向出租人支付的費用。租金的約定,是合同應具備的重要條款,倘若沒有租金條款,那將與借用合同無異,背離了租賃合同的有償的基本特征,因此,租金的規定,是租賃合同與其他合同的主要區別。但並不是說有租金規定就必然是財產租賃合同,有些合同當事人為了規避法律,達到自己非法的目的,采取名為租賃實為買賣或其他合同的約定,在法律上就不應認定。

租金支付期限是承租人交納租金的時間界限,完全是合同雙方當事人自由約定的結果,但該條款壹經確定,就成為承租人的壹種強制性義務,倘若承租人未按期限交納租金,那麽承租人就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出租人還有權解除合同。但在承租人有正當理由沒有按期交納或者雖無正當理由,但已征得出租方同意變更交納期限、交納方式的,不在違約之列。

6、租賃物的維修

出租人是出租財產的所有人,壹般情況下有義務保證承租人的使用,但合同約定由承租人進行維修、保養的也屢見不鮮,因此,租賃物的維修、保養應從合同中找出根據。通常情況下,出租人對合同標的物負有瑕疵擔保責任,在因租賃物的使用性能不符約定要求時,出租人負責維修。屬於平時日常的維修和保養,可由承租方負責,就是說,在承租期間,承租人有使租賃物處於完好狀態及正常使用的義務,以保證租賃到期時依約將租賃物交還出租人。

簽訂好合同,超市的工作就全面要展開了.請策劃公司來策劃,需要增加預算的,

裝修

我們的超市裝修取決於我們的預算資金,取決我們自己對超市的理解.選擇門面時您腦裏是否有裝修的預想?對了,把妳的預想再完善壹下跟裝修公司的負責人說下吧,叫他們把裝修設計的效果圖和裝修預算多作幾份方案在妳的面前吧, 不但要有妳理想的,也要有時下流行的,也要有經典的

..............還有很多內容寫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