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妳與父母壹同居住和生活,也沒有其它房產;是可以提取妳的公積金裝修的。
2、如果是妳與父母沒有居住在壹起,或者沒有在壹起生活,或者妳自己另外有房產,哪就就不能使用妳的公積金了,因為妳有自己的房產,並且沒有生活在壹起,所以是不能提取妳的公積金為父母裝修房子。
如果不能提取公積金,可以申請公積金裝修貸款。
公積金裝修貸款條件:
1、貸款人須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明;
2、自申請之日向前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夫妻都繳存公積金的只允許壹個人貸款);
3、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及有關材料;
4、具有壹定比例的自籌資金。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20(購買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總房價的30);
5、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單位出具月收入證明);
6、同意用所購住房或具有完全產權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貸款認可的有價證券、銀行定期存單進行質押,或由貸款銀行認可的法人、組織或第三人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