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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教育廳關於“十二五”期間進壹步做好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和學校基礎設施規劃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

為此,根據省政府要求,對“十二五”期間加快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和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提出以下要求:

壹是堅持“四個集中”原則,加快制定本地區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十二五”規劃。

要加快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大力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制定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要與國家中長期教育發展規劃相結合,與“十二五”期間正在制定的省級和地方教育經濟發展規劃相結合;放眼未來,高瞻遠矚。要科學堅持高中集中在城市、初中集中在鄉鎮、小學集中在鄉鎮、教學點集中在行政村的“四個集中”原則,有效整合教育資源,實現學校布局合理、教育投入集中、教師資源集約,進而推進素質教育發展。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應與當地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建設緊密結合,促進教育健康發展。

編制“十二五”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應遵循的具體要求是:到2015年,每個縣鎮建成1-3所寄宿制高中、1-2所職業學校、1所寄宿制初中(中學寄宿制率達到85%);各鄉鎮重點建設1-2寄宿制小學(寄宿制率達到50%),加大布局結構調整力度。

二、做好教育基礎設施項目實施和“十二五”期間各類教育基礎設施項目實施準備,確保教育布局調整規劃實施的可行性。

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是教育基礎設施工程的前提,是實現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的有力支撐。正在實施的校舍安全工程、國家“十二五”期間將要實施的教育基礎設施項目等教育基礎設施項目,是教育布局結構調整的有效切入點。要把教育基礎設施項目與教育布局結構調整緊密結合起來,充分發揮資源集中優勢,實現項目實施效益最大化。以教育項目的實施推動布局調整的步伐,最終實現全省教育布局結構的優化,促進全省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和跨越式發展。

第三,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布局調整責任。

(1)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教育經費投入,充分認識教育布局和結構調整的重要性。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把推進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優化整合教育資源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科學制定教育布局調整規劃,按照“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落實縣級政府在義務教育經費管理中的責任。

(二)科學規劃,確保正在實施的教育項目質量,實事求是地提出待建項目。

(3)加強隊伍建設,創新發展機制,全面提高教師整體素質。

(4)深化課程改革,優化資源配置,切實提高布局結構調整的時效性。

(五)堅持* * *管理,形成強大合力,推動我省基礎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四、增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為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適應教育發展新階段的新形勢新要求,促進各級各類學校合理布局、有序建設,必須加強“十二五”期間學校基本建設規劃。

(壹)加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是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迫切要求。編制實施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有利於進壹步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完善各級政府對學校基本建設的投入機制;有利於促進城鄉教育協調發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有利於科學有序推進教育布局結構調整;有利於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深化政府職能轉變,提高學校建設管理水平。

(2)加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是教育發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的基礎工程。教育是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服務和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結構調整和城鎮化加速發展的關鍵時期,人口結構和布局發生了深刻變化。加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有利於促進教育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城鄉結構調整和人口變化更加緊密結合,促進學校建設規劃與產業發展規劃、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更加緊密結合,促進教育更好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實現教育與經濟社會、學校建設、城鄉建設協調發展。

(3)加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是全面實施各項建設項目的基本前提。近年來,為改善辦學條件,國家先後組織實施了壹系列重大建設項目;“十二五”期間,國家將繼續加大學校基本建設投入;各種形式的教育建設項目也正在各地實施。要實施好各項工程,必須認真貫徹教育方針,圍繞教育改革發展的戰略目標,堅持以科學規劃為先導,用規劃指導各項工程的整體建設。抓緊完善區域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十二五”學校布局調整、校舍建設和資金投入,使教育項目建設相互配套、有機結合,避免重復建設和閑置浪費,使每壹筆建設資金都得到有效利用,發揮資金投入的最大效益。

(四)加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是解決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的有效途徑。當前,學校建設中存在壹些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群眾意見比較突出。比如,部分地區學校布局結構不合理,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部分校舍質量安全不達標,選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有的地區只重視教學行政樓的建設,生活設施不完善;個別學校規模過大,學生規模超標,大班額問題突出;部分地區學校資源閑置、閑置或被非法占用。這些問題應該通過完善學校基本建設計劃的編制和實施機制來逐步解決。

五、“十二五”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的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

(1)目標和任務。各地將於2010年底前完成“十二五”期間以學校布局規劃和校園建設規劃為主體的學校基本建設規劃。建立健全學校基本建設計劃編制、執行和調整的制度和機制。有條件的地方要編制教育規劃圖,建設學校基本建設規劃信息系統。

要做好學校基本建設“十二五”規劃與正在進行的中小學安全工程規劃的銜接。

(2)總體要求。壹是堅持優先發展。學校基本建設規劃要成為推動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的重要抓手,促進各級政府加大教育基本建設投入,實現從“有學校”到“好學校”的轉變。二是堅持育人。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應當堅持教育本位,以滿足人民群眾教育需求為重點,堅持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營造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環境優美的校園環境,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三是堅持尊重科學。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應當貫徹各項教育法律法規,促進學校科學布局,嚴格執行建設標準和規範,尊重教育和建設規律。四是堅持實事求是。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應充分考慮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充分利用現有學校資源,因地制宜,集中力量解決當前制約教育發展的突出問題。五是堅持統籌兼顧和銜接。統籌考慮城鎮化布局、產業發展、人口分布等因素,實現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等上級規劃的有效銜接。

六、科學規劃學校的區域和城鄉布局

(2)中小學、幼兒園布局規劃。根據適齡人口分布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合理規劃中小學和幼兒園,方便學生就近入學。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城鎮化進程,不斷完善中小學和幼兒園布局規劃,做到學校與城鎮化“同步規劃、同步建設”。重點做好城市新居住區、城鄉結合部、成片開發的城市新區、重點城市化地區的學校布局規劃。新建、擴建學校要優先安排在城鎮化快速發展、適齡人口快速增長的地區,逐步消除城鎮學校大班額現象,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在人口少、交通不便的山區、留守兒童多的地區、雙語教學薄弱的少數民族地區,加緊布局建設寄宿制學校;同時,要把村小學和教學點納入學校基本建設計劃。要根據青少年學生的成長規律和中小學、幼兒園的辦學特點,合理規劃學校的服務半徑和規模。普通高中原則上不超過3000人,初中和小學不超過2000人。高度重視農村學前教育發展,根據農村學前教育發展重點,制定“十二五”農村幼兒園建設規劃。

(3)中等職業教育布局規劃。中等職業教育布局要以產業結構調整和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滿足不同行業對職業教育和培訓的需求。除主要面向農村的職業學校外,中等職業學校原則上建在縣城和鄉鎮以上的城市。根據區域內主要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需求,規劃布局以培養高技能人才為重點的重點學校和專業;根據當地社會文化特點,重點規劃布局以培養特色工藝和民間藝術人才為重點的特色學校和專業。統壹規劃建設以促進勞動就業和提供社會服務為重點,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相結合的綜合性職業教育機構。加強職業教育集團和職業教育園區規劃,新建職業教育園區應與區域內開發區、工業區同步建設。將民辦職業教育機構發展納入職業教育布局規劃。

七、加強校園建設規劃。

(壹)校園建設規劃的基本原則。校園建設規劃是學校建設和投資的基本依據。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學校的定位、功能、特色和發展任務,制定校園建設規劃,提高學校基本建設的科學化、規範化和程序化。第壹,堅持選址安全。各地在規劃儲備學校和新建(搬遷)學校時,要組織專家對交通、能源(水源、供電等外部條件進行安全評估。),校址周圍的地質和環境。二是嚴格建設標準。校園建設規劃要嚴格執行各級有關建築法律法規、學校建設標準和建築設計規範,確保工程質量和學校建築安全,把學校建成人民群眾最堅強、最安全、最放心的地方。三是突出教育特色。學校基本建設應以育人為本,以滿足學校教育功能要求為重點,同時充分發揮校園建築的教育作用。禁止搞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和過度裝修。第四是考慮財務許可。按照壹次規劃、分步建設的要求,科學規劃建設項目的優先順序。鼓勵各地創新教育基本建設投融資機制,加大教育基本建設投入。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搞負債建設,在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控制負債規模。

(2)校舍建設。校舍建設應當堅持節儉的原則,註重安全、可靠和功能完善。重點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校舍建設,基本消除農村危房學校、多人壹鋪寄宿制學校、縣鄉中小學校外住宿和大班額現象,加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各級各類學校要註重教學功能的完善、衛生環境的改善、節能環保的應用,同時註重結合當地的自然、環境和文化因素,建設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教育建築風格。在全國學校安全調查的基礎上,在基本建設規劃中,對校舍按照新建、改建、改擴建、加固、拆除進行分類規劃和管理。不安全的學校建築應該立即停止。

(3)配套設施及校園綠化。學校體育場地、升旗臺、飲水設施、校門和圍墻、校內道路、公共廁所等配套設施和校園綠化美化是校園建設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現有學校應當完善配套設施建設,新建、擴建學校應當將配套設施建設納入規劃。各級各類學校要按要求保證校園綠化面積,根據學校條件加強校園綠化美化,大力推進校園植樹,營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打造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綠色生態校園。

(4)建設項目的安排。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學校布局規劃和校園建設規劃,建立項目儲備庫,列出項目建設重點。進入儲備庫的項目要積極開展前期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地方發展改革、財政、建設等部門的協調,統籌中央和地方項目建設資金,制定和安排年度投資計劃。凡進入下壹年度投資計劃的項目,應在當年完成項目前期工作。新建項目要註意與教師配置、學校運行保障資金落實和中央教育專項安排的銜接,確保校園建設規劃有序實施。

八、學校基本建設計劃的實施

(壹)堅持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科學規劃是科學發展的前提。規劃出空間,規劃出效益,規劃出促進發展。學校基本建設必須堅持先規劃、後調整、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區域內每壹所學校的布局調整,每壹棟校舍的建設,都要按照校園基本建設規劃規定的程序和步驟有序進行。完善規劃的實施機制,有效避免盲目建設,避免以行政長官意誌代替規劃的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掌握學校基本建設需求,加大基本建設投入力度。

(二)建立規劃公示制度。學校布局規劃、校園建設規劃和政府投資項目應當向全社會公示。特別是中小學的撤銷和合並,涉及到學生、家長、教師等群體的切身利益。要在公開征求學區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充分論證,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需調整,但當地群眾不同意實施的,應暫時保留原學校或教學點,取得多數群眾支持後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能強行合並學校。

(3)嚴格學校建設規範。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決貫徹《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精心設計,規範施工,嚴格驗收。所有項目都要依法嚴格執行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質量監督制和竣工驗收制。加強監督檢查,各地要組織有關部門定期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及時整改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校園建設項目管理應積極推行“代建制”。要按照2004年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要求,認真借鑒已實行“代建制”地區的經驗,研究制定地方學校建設項目“代建制”項目管理辦法。

(4)加強閑置校舍的綜合利用。校舍是寶貴的公共教育資源。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閑置學校資源的綜合利用納入學校基本建設計劃。閑置校舍應當優先用於教育,發展成人教育和學前教育。可以把壹些閑置的校舍變成農村文化技術學校,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實用技術推廣。鼓勵利用閑置校舍發展農村社區公共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投入資金,將部分閑置校舍改造為農村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或圖書館。對部分產權清晰但不再使用的閑置校舍進行價值評估後,出租或拍賣,實現集體資產的轉讓和保值增值,其資本收益用於當地學校的更新改造,特別是中小學教育教學設備的投入。

九、學校基本建設規劃保障措施

(1)準備責任。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制定。中小學和幼兒園基本建設規劃主要由縣級組織編制,有條件的市州主要組織編制。中等職業教育布局規劃原則上由市州編制。高等教育布局規劃主要由省級編制,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校園建設規劃由學校按規定程序自行編制,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編制學校基本建設計劃是壹項科學性很強的工作。要充分發揮各方面專家的作用,改進規劃方法,組織各方面專家參與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的編制,廣泛聽取教師、學生、家長等方面的意見,在規劃中反映師生最迫切、最迫切的需求。

(二)與城鄉建設規劃相銜接。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是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加強與人口計生、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公安、地震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準確把握城鎮化布局、產業發展、人口密度和學齡人口分布,特別是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和特點,實現學校基本建設規劃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的有效銜接。

(三)審查、備案和調整。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應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備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合並當地規劃的基礎上,形成本級學校的基本建設規劃。建立和完善基本建設規劃調整機制,因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政策變化,規劃的調整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和集體決策。從2011開始,各地要向中央和省級政府申報學校基本建設項目,並提交申報項目所在地的基本建設計劃作為必備附件。

X.提交文件

(壹)請各市(州)教育局於2010前將本市(州)十二五(20115)學校布局結構調整方案(含文字和表格,見附件)正式報送省教育廳審核備案。文檔的電子版本被發送到指定的郵箱。

(二)“十二五”期間,學校基本建設計劃由市(州)報送。進入建設規劃的項目學校必須是布局和結構調整、保留或新建的學校。建設規劃以縣為單位裝訂成冊,是市(州)報送的規劃附件之壹。各縣(區)建設規劃文本包括本縣經濟社會概況、教育概況、學校布局結構調整等內容。附件是需要建設的各項目學校的基本情況和學校規劃方案(嚴格按照圖紙比例尺,圖幅為A3圖紙)。建議各地委托具有乙級及以上咨詢資質的設計單位負責校園規劃的設計咨詢。

建設計劃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後,報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舉報時間為:2月30日前2010 65438+。文檔的電子版本被發送到指定的郵箱。省教育廳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十二五”期間學校基本建設規劃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後備案。具體審核事項另行通知。

聯系人:宋建玲

電話:略

附件: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匯總表(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