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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二手房稅費計算

評估費收費標準,國家沒有明文規定,而是隨行就市,也就是評估機構收費標準由市場調節。北京市中介機構目前的收費標準是:房屋總價100萬元以下(含 100萬元)的,收取評估總價的0.42%,100萬元到500萬元的(含500萬元)累進計費率為0.3%,500萬元到2000萬元的收取評估總價的 0.12%,2000萬元到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收取評估總價的0.06%,5000萬元以上的收取評估總價的0.012%。例如,壹套 150萬元的房屋,今後需繳納的評估費將為100萬×0.42%+(150萬-100萬)×0.3%=4200+1500=6700元。

但壹般來講,既然妳已找了中介,那應由中介機構代您尋找評估機構,評估費用也是有的談的,壹般中介會給妳壓壹些價格。據經驗看,評估幾十萬左右的房產,評估機構收費大約在1500元左右,可以說,妳的費用並不高。

妳所說的負擔的各項費用,都是壹定要負擔的,其中的大頭是中介費和契稅,其他的並不高。評估費,也是必須要交的,不屬於亂收費。因為辦理貸款和過戶,是必須要進行房產評估的。所以,您盡管放心。

過戶稅費標準

①登記費: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非住房,雙方各按買賣房價總額的2‰交納。

②轉讓手續費: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納,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非住房轉讓手續費,按每平方米18元交納,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

③契稅:受讓人按成交價格(或市場價格)的3%繳納契稅;個人購買售價在5000元/M2(含本數)以下自用普通住宅(不含別墅),於1999年 8月1日後簽定合同的,按成交價格的1.5%繳納契稅;市內六區範圍內,個人購買售價在3000元/M2(含本數)以下自用普通住宅,於2002年10月 1日後簽定合同的,按成交價格的1%實際繳納契稅。

④印花稅:存量房按合同記載金額的0.5‰的稅率計稅,各自全額貼花。房屋權屬證書每本5元。

⑤工本費:核發壹本房屋權屬證書的,免收證書工本費;向壹個以上房屋所有權人核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時,每增加壹本證書,按每本10元交納證書工本費。

保險費:貸款額 X 貸款年限 X 0.06%

合同中註明是十五萬是為了少交稅,契稅,印花稅等都是按照房價的百分比算的,此外,今年新規定,凡商品房購買後五年內又出賣的,要交5.5%的營業稅,也是按房價的百分比算的。妳這種實際價格和合同價格不壹致的俗稱“黑白合同”,“陰陽合同”或者“鴛鴦合同”,這種對妳買房人不利,中介的這種行為屬於逃稅行為,萬壹被查出,屬於《合同法》上的無效合同之壹,合同被宣布無效後,按照合同上的金額返還財產的話,妳只能得到15萬,除非妳們另立約定,明確規定房屋的價格。另外還有壹個更值得註意的,妳以後再賣房子的話,是以妳賣出的價格減去妳買入的價格,妳買入的價格是以妳合同價格算的,現在妳的合同價格低了,以後出賣時的差額就大了,賣房子交的費稅就多了。如果妳以後還要把這二手房賣了,妳現在合同簽低價就不劃算了。

貸款涉及到的費用有,保險費/擔保費,律師費/公證費,評估費(期房就不需要交了),抵押登記費等等,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不交其中的律師費,商業貸款可以不交評估費。

妳是用公積金買的二手房,所以要交的費用由評估費,保險費(擔保費),至於律師費,公積金貸款應該是不需要的,妳可以再詳細詢問壹下中介公司。

以下壹些資料妳可以參考。

買二房要註意的事項:

買二房簽合同要註意的事項:

1:要看房地產證,或抵押合同原件,或房地產買賣合同。沒有原件,復印件也行,主要是核對面積。

2定金要求托管在中介房,等中介查檔確認無瑕疵方可轉定給業主。

3首期要在中介方或銀行托管,還有首期到位的時間壹定算好,不然萬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到位首期款可是麻煩了。

4:收樓時間壹定要清楚。

5、確認自已該交的交易稅費

6,看清並理解備註的內肉。

商業銀行按揭貸款利實行的是最低限制政策:即商業貸款利率(年利6。12%)的0.9倍,就是年利5.508%,月利:0.459%。沒有上限,中國是大陸統壹樣的。。壹般來講。在買第壹套房子貸款時享受最低優惠利率。即月利0.459%。第二套就要看銀行和妳的信譽

過戶時要交的稅費:

買家:

公證費

契稅

印花稅

查證費

交易稅

傭金

業主:

營業稅等

個人所得稅

贖證費

印花稅:

按揭稅費:

買家:

評估費:有些公司還可能收按揭手續費:

下面有壹文章妳可以參考下:

購買二手房,最重要的是認真審查房屋產權的完整性、可靠性。

首先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產權證書正本,並到房管部門查詢產權證的真實性,以及擬購房產產權來源和產權記錄。包括房主、登記日期、成交價格等,還需要確認賣方產權的完整性,了解所購房有沒有被抵押,以及與人***享等;註意產權證上的房主與賣房人是否同壹個人。其次要搞清楚所購房源是否屬於允許出售的房屋。壹般來說,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必須要原單位蓋章後才能出讓。

與商品房不同,二手房買賣壹般都是“個案”。所以有關價格、房況等,都需要消費者自己或自己委托機構來詳細了解。在決定購買前,消費者應該仔細觀察戶型是否合理,各種管理是否到位,供電容量是否能夠負荷空調等大型家電。查看天花板是否有滲水痕跡,墻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脫皮等明顯問題。有的還應詢問小區保安水平、物業管理費及收費標準如何。此外,消費者千萬不要忘記了解購買的房子已有多長歷史、土地使用期限還有多長;有沒有欠費情況,如物業管理、水、電、氣費等。

在掌握房屋基本情況的基礎上,消費者應從多個方面對比判斷二手房的價值。也可以委托信得過的中介機構或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弄清能否做二手房按揭貸款。壹般情況下,銀行按揭時會做保值評估,這個價格可以看出房屋的最低保值價。

最後,提醒您,購買二手房時,不要輕信對方,壹定要合法、徹底地辦理過戶手續。二手房必須經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完過戶手續,才算真正換了主人,其他任何單位的保證和公證都不算完成交易。

挑選“二手房”四大技巧

住房成為商品,“二手房”交易將成為整個房地產交易市場中最活躍的部分。目前,國家已開始加大促進二手房交易的力度,因此,二手房交易會逐漸活躍起來,但“二手房”買賣不像購置新房那樣壹目了然,因此,挑選時應格外註意。

查明產權狀況

“二手房”由於大多是隨著住房商品化才成為個人消費品的,“身份”比較復雜,了解其產權狀況非常重要。購房人第壹步是要賣方提供產權證書、身份證件、資格證件以及其他證件;第二步應向有關房產管理部門查驗所購房產產權的來源和產權記錄,包括房主、檔案文號、登記日期、成交價格等;第三步要查驗房屋有無債務負擔。另外,購房者還需了解所購房有無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

特別註意的是,產權有糾紛的或是部分產權(如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有產權、產權不清、無產權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好也不要買,以免成交後拿不到產權證。

看清房屋結構

“二手房”的結構通常比較復雜,有些房子還經過多次改造,結構壹般較差。

選購時,不僅要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現有建築面積和使用面積是否與產權證上所標明的壹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設施設備是否齊全、完好等情況,更要詳細考察房屋的結構情況,了解房屋有無破壞結構的裝修,有無私搭、改建造成主體結構損壞等隱患。為此,可以到房管部門的檔案室查詢原建檔案,看看圖紙資料,打消疑惑。

考察環境和配套

舊房子壹般位於市區地帶,建築密度大,周邊環境已經形成多年,壹般較難改變。要認真考察房屋周圍有無汙染源,如噪音、有害氣體、水汙染、垃圾等,以及房屋周圍環境、小區安全保衛、衛生清潔等方面的情況。對房屋配套設施的考察主要有:水質、水壓、供電容量、燃氣供應、暖氣供應情況和收費標準以及電視接收的清晰度等。走訪壹下周圍的鄰居,對這裏的環境和生活方便度會有更深入的了解。

了解物業管理狀況

對物業管理的考察,主要是考察物業管理企業的信譽情況和服務到位程度,看看保安人員的基本素質、保安裝備和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服務態度如何,小區環境衛生、綠化等是否清潔、舒適,各項設施設備是否完好、運行正常等。還要了解物業管理費用標準,水、電、氣、暖的價格以及停車位的收費標準等,了解是否建立了公***設施設備、公***部位維修養護專項基金,以免日後支付龐大的維修養護費用,出現買得起住不起的情況。許多公房出售後陷入了“無人管”的狀態,選擇時宜慎重。

二手房砍價技巧

目前,舊房交易日趨活躍,消費者在買房過程中應掌握壹定技巧,以免多花冤枉錢。

舊住宅由於長年磨損,質量下降,其價格很難得到準確估計。要想在砍價時居於有利地位,購買者應事先把握住宅的情況。要充分了解該住宅的弱點,弄清楚該住宅上市多久,賣出去的原因,要盡量搞明白曾有多少人出過價,出價多少,要弄清賣主有什麽附加條件,付款方式如何,是否是分期付款,最好能弄清賣主賣房的原因,必賣的期限、賣房款的用處以及當年買進房屋時的真實價格。掌握上述信息,就可以酌情提出殺價的理由來。

砍價時,要有根要據地暴露舊住宅的各種不足之處,如環境差、設備老化等,迫使賣主降價。對於長期上市仍不能賣出的舊住宅,應正告其房主賣價太高,打擊房主的自信心。如果了解到賣主最後的必賣日期,可使用拖延戰術,壹邊討價還價,壹邊拖延時間,等接近必賣日期時,利用賣主的急售心理,伺機殺價購買。

也可讓自己的熟人出面,通過交情,探聽賣主所能接受的底價標準。為了使自己居於主動地位,砍價時要多聽少講,特別是不能輕易開口應價,要堅持不到最後關頭不應價的原則。

另外,為了解除賣主的防備心理,殺價時最好坦率地告訴賣主,買房的目的是自用,而不是為他人代買,這樣可以防止賣主怕房地產經紀人插手牟利而故意拒不讓價。

二手房安全交易四步走

第壹階段心理準備

針對目前尚不規範的房地產中介市場,是自己成交還是找有資質、信譽好的房產中介公司?如果自己找客戶,首先您要有閑暇的時間;其二,您要有比較專業的房產及法律知識;第三,要有較好的心態及耐性。因為討價還價的過程可能漫長而艱難。

不如找壹家代理公司試壹試。但是找中介公司要註意:有無資質、信譽是否良好、操作是否規範,可打電話咨詢壹下,看看報價及公司的服務態度,也可親自上公司實地考察,或問問周圍已賣房人對中介公司的評價,最後您再選壹家公司代理。

想賣多少錢?這是業主最關心的問題。如何確定房屋價格,應給自己的房產做個評估。

第二階段市場考察

看看您的房產所在的區域,周邊環境(包括文化、體育、醫院)及生活配套設施是否完善,道路交通狀況是否良好。

房屋建成年代、小區環境、房屋結構、朝向、樓層,都是影響房價的原因。業主應了解自己房屋優劣勢,才可達到自己理想的預期價值。

第三階段房屋交易

賣房者均希望盡快將房子賣掉。故而往往找多家公司,各家公司都帶客戶看房,其間,有各公司業務員,有想甩掉中介的買房人,同時不乏別有用心的不法之徒。房主是天天陪同看房,討價還價,電話不斷,精神高度緊張。建議賣房人先考察壹下公司的聲譽,與中介公司簽訂好代理協議,然後中介公司會派專人負責,有針對性地向客戶推薦房房,組織看房,盡快地尋找買方,同時幫助辦理過戶的相關手續,省去了賣房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安全可靠又快捷。

第四階段物業交割

正常情況下,房子交接完畢,房產登記過戶後當日,您就應該拿到全部售房款,如果您不能按時交房,則根據情況,暫扣部分房款,待交房時付清,付款時間在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很多賣房人可能想賣房子拿到房款就完事了,其他與我無關。殊不知,如果買方故意不交供暖費、物業費,也不與對方簽訂相關合同,這時收費部門往往找原房主,尤其是原產權單位,弄得不好,還會影響您的聲譽。如果尋找壹家中介公司,則會省去這些麻煩

買新房要註意的事項:

1、壹定要看五證二書,2、壹定要選擇品版開發商

五證,壹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麽怎麽樣看待“五證”?交給您壹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壹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壹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壹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壹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範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購房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作為購房者來講,是老百姓壹生當中壹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說先得安居才能樂業,所以,對於老百姓來講買壹套稱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壹個很重要的問題。但是在購房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不時在報紙或者其他的新聞媒體上有所披露,其實,很多問題應該說是如果購房者比較謹慎,對於購房的知識比較了解,很多問題是可以避免的。

個人在購房中,大體上分三個階段。

第壹,購房前的準備,購房者首先應該慎重的選擇壹個物業的項目,就是妳準備購買什麽樣的房子,首先應該考慮它本身所處的地理位置、戶型以及它周邊的環境,非常重要的壹點應該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壹個了解,就是說在購房前購房者應該對妳選擇的物業項目有壹些最基本的了解。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壹點是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了解。後面我會講開發商的資信應該從哪幾個方面講。

第二,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這裏包括簽訂補充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的時候,應該註意到查驗五證,我後面會講什麽叫五證。交付定金,簽訂認定書,選擇付款的方式,簽訂商品房買賣的合同,再交付購房款,辦理銷售或者叫預售登記,這是購房中的第二個階段。

第三,交房和辦理產權登記,就是開發商在辦理完登記後,簽收“兩書”,接受物業,申領產權證。

具體講,涉及到壹些法律問題。

第壹,如何閱售樓書。售樓書通常是開發商所做的宣傳廣告,在閱讀售樓書的時候,首先要註意售樓書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這是對開發商資質衡量的壹個重要標準。為了確認預售許可證的真實性,壹個是可以通過在互聯網上查詢、核對,核對這家房地產開發商是不是名副其實的,是不是有預售許可證。其次,可以根據自己的要求審核售樓書的外觀圖、小區整體布局圖、價格、地段、房型、規劃配套、優惠條件以及投資者等信息,決定是否購買。閱讀中要明確售樓書中廣告的信息,有些開發商會采用壹些比較模糊的方式說明,比如說多少多少分鐘的車程,10分鐘的車程、5分鐘的車程來說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適、優越,那這 5分鐘車程和10分鐘車程的伸縮性就非常大了,妳是開的小轎車還是公***汽車,是什麽時速的,所以用幾分鐘的車程確定地段的位置,這已經被國家工商局認定為是違法的廣告。可是,往往在售樓書中都有這個,我們應該特別註意。

怎麽保證售樓書的內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樓書之後確實非常感興趣,但是又怕最後買了房子以後,不象售樓書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麽辦?根據法律的規定,如果要從法律上確保售樓書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壹定要把售樓書的內容明確的寫到後面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中,這是法律規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認定售樓書中所描繪的物業的美妙環境,這麽好的戶型、這麽好的地段,想確保、約束開發商壹定要按照售樓書中說的履行它的義務,就把售樓書的內容向開發商提出寫到合同中。這樣的話,壹旦開發商沒有按照售樓書寫到商品購銷合同裏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他就要承擔責任。

在售樓書驗完以後要簽訂認購書,要交定金,提醒購房人要註意,認購書裏的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定金是壹個專門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於對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擔保作用,並有特定定金的規則,它有特定的法律內涵,叫做給付定金的壹分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不是對合同起擔保作用,它只是起擔保作用,叫做給付訂金的壹分不履行債務的可以要求返還訂金。所以,在認購書中寫的定金壹定要分清是哪個“定” (訂),因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產開發商在認購書中有這樣的條款,買房應該在簽訂認購書多少之日起買房,否則的話不給退還。

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的時候,將這個條款改為買房應當在簽訂認購協議之日起多少日之內前來與賣房商談正式合同,如因對合同條款的分歧導致合同未能簽署,所收的定金應予退還。這樣對購房者應該是比較有利的。

認購書簽訂了之後在多少日之內和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簽訂買賣合同就應該非常慎重的對待,因為買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在買賣裏面。壹旦將來和房地產商發生糾紛,購房合同是解決雙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據和憑證。所以,在簽定合同之前,購房者需要仔細審查開發商的資格和“五證”,如果是現房,根據規定發展商已經不需要辦理銷售許可證了,而應當改為辦理大產權證的審批手續,去產權登記部門進行登記。辦理房屋產權證壹定要看清發展商銷售的房子是否包括妳所要買的房子。

五證,壹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麽怎麽樣看待“五證”?交給您壹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壹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壹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壹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壹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範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買完房以後還要查驗或者叫驗收“兩書”。什麽是兩書呢,兩書是開發商在竣工驗收合格時通知購房者入住之後提供的兩份法律文件,壹個是住宅質量保證書,第二是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通常包括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登記,在使用年限內承擔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說防水是三年,墻面、管道滲漏是壹年,墻面抹灰脫落是壹年,地面大面積起沙是壹年,包括供熱供冷系統等設備,衛生潔具、開關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時間可以由房地產開發商和用戶約定。

住宅使用說明書,通常應該包括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托監理單位、住宅的結構類型、裝修裝飾註意事項、上水下水、電、燃器、消防等設施配制的說明,以及門窗類型使用事項,配電負荷,承重墻、保溫墻、陽臺等部位需要說明的問題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生產廠家另有說明書的,應附於住宅使用說明書裏。

也就是說壹個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購房的過程中應該查驗五證,同時收房子的時候應該有兩書。還有更重要的是產權證,拿到產權證,整個購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應該算齊備了。

在購房的過程中還涉及到壹個問題,在有些情況下,在什麽情況下簽訂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麽情況下簽訂預售合同。限售合同是妳想買的房屋已經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了商品房,這個時候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是房地產的限售合同。如果妳購買的房子尚未竣工驗收,就是期房,這個時候簽訂的是房屋的預售合同。

商品房銷售面積的計算問題,有三種計算方式。壹個是按套計價,壹個是按建築面積計價,還有壹個是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值。通常,按套內面積計價的方法比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築面積,它是指按住宅面積外圍線來計算。壹般商品房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銷售面積和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是對購房者最為有用的是套內的使用面積,因為這種面積是購房者真真切切能夠具體使用的。所以,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把套內的建築面積和公攤的面積寫清楚。

所以,購房的時候購房者特別關註面積,壹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裏寫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積是多少、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這樣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積縮水給消費者帶來的壞處。

在購房過程中,怎麽處理面積的誤差呢?通常在標準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裏,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有兩種,壹種是雙方自行約定,只要雙方約定使用面積不能大於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雙方約定都可以,多了怎麽辦、少了怎麽辦都可以約定。通常,現在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購銷合同都不是這樣,都有壹個比的絕對值,通常是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通常約定據實結算房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購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約定開發商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如果約定得這麽明確,建議還是可以接受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沒有超過據實結算房款,如果超過的話,開發商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允許購房者退房。還有壹個問題,在商品房購銷合同中,通常裏面約定有壹個不可抗力條款。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裏,開發商對於延期交房的免責理由壹般說是不可抗力。按照我們國家的規定,不可抗力應該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說地震、發洪水等等,這種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這種不可抗力才能夠免除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責任,也就是說免責。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就不能約定成不可抗力,壹般開發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範圍擴展了,比如說施工中如果遇到異常困難或者重大的事故問題不能解決,比如說契約協定後政府頒布的法規和原來不同,比如說施工配套的批準和安裝的延誤,都認定為不可抗力。從法律角度講,我們覺得對購房者是不公平的,等於把不可抗力的範圍擴展了。所以,建議購房者對於不可抗力這個條款壹定要僅僅把握住三個條件,就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況下,約定在最小的範圍內,不要擴展,擴展以後,延期交房的時候,他都可以說我免責。

還有壹個基本問題,購房合同的簽訂是跟誰簽訂?很簡單,簽訂購房合同,應該是跟房地產開發商簽定合同。但是,目前有壹些開發商常常委托壹些中介代理公司負責其銷售活動,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沒有開發商的簽字而與購房者直接簽訂買賣合同,就是說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義簽定合同。簽定合同的時候我們應該把握住是開發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義簽定合同。再壹個提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註意有壹些比例數字。比如說違約金是千分之幾還是萬分之幾,還是百分之幾,這些比例數字,作為購房者壹定要註意,稍微差壹個百分數,很多東西就差很多。

在買賣的時候壹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壹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裏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裏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註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裏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第壹,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裏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壹個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裏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裏約定。

第三,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壹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壹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麽。

第四,明確關於公攤建築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壹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壹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第五,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後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麽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壹定要明確使用什麽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第六,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後,經常拿出壹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麽的,但是壹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麽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最後,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在商品房的買賣中確實涉及到很多專業方面的法律知識,普遍的購房者很難壹下子了解熟悉這些問題,因此為了減少風險,預防買賣合同中的陷井,建議購房者在購房的過程中聘請律師,把相關的事情請律師辦,雖然要支付壹些費用,但會降低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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