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工人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板,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裝修公司拖欠工錢討要:
1、勞動者可以先跟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2、勞動者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
3、勞動者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4、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壹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