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均可申請參加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1年。
5.取得工學或工程經濟學博士學位,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擴展數據
從2007年度考試開始,已取得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學科相應專業,報名參加“壹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考人員必須在進入考試前提供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
經考核合格的,頒發國家統壹印制的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此證書作為註冊時增加專業執業類別的依據。
上述報考條件中對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正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工作的時間總和,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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