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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業態分析

(1)百貨公司

百貨商店是指經營不同商品部門的商店。由於各國經濟發展水平和國情不同,對百貨商店的定義略有不同。

美國營銷專家科特勒認為,百貨公司壹般銷售幾個產品線,如服裝、家具、家居用品等,每個產品線都作為壹個獨立的部門,由專門的買手和銷售人員管理。

按照法國商界的說法,百貨商店是指大型零售商業企業,其營業面積很大,可以在壹棟大樓裏提供幾乎所有的消費品。具體來說,營業面積至少2500平米,商品部10以上。

日本通產省對百貨商店的定義是:員工超過50人,營業面積至少為65,438+0,500平方米,商品種類繁多的百貨商店。

最早的百貨商店產生於19世紀中葉的歐洲,由工業革命推動。中國最早的百貨商店是1917創立的上海石現百貨商店和1918創立的上海永安百貨商店。新中國成立後,百貨店壹直是中國零售業的主要業態。

與其他業態相比,百貨的特點是:①商品種類多,壹般可達數萬種以上。(2)主要經營高檔商品和耐用消費品。(3)店面選址壹般選在交通便利的繁華地段,裝修豪華,成為城市景觀的組成部分。(4)以單店為主,由店員直接付款。⑤服務的系列化。

(2)超市

這是壹種以自動取件、自助服務為特征的商業業態。它產生於20世紀30年代初的大蕭條時期。以壹種全新的開架賣貨、顧客選擇的方式受到顧客的廣泛歡迎,並在世界範圍內推廣開來。超市的生命力主要來源於其創新,即銷售模式的創新、價格體系的創新和連鎖經營的創新。

中國超市的建立起步較晚。北京京華超市9月開業,1984。此後不斷總結經驗教訓,使超市在國內各大中城市取得長足發展,現已形成遍地開花之勢。與百貨商店相比,超市有以下特點:①以食品、日用品等非耐用消費品為主。(2)實行自助服務,集中結算。(3)薄利多銷,商品周轉快。(4)商品新鮮,標識清楚,包裝上標明商品的質量和重量。⑤商場營業面積大,裝修流行,商品種類多,同類商品放在壹起,方便消費者選擇比較,價格低廉,很受中低收入階層的歡迎。由於這些特點,超市業態顯示出巨大的優勢。它也有壹些缺點,如容易丟失和損壞商品,不方便消費者與店員溝通,但這些缺點是可以克服的。

(3)專業商店

專業店是指專營某壹品類或某壹商品的商店。各國對專業店的定義都差不多。比如美國認為專業店是專營壹種或幾種相互關聯的商品的商店,這說明美國對專業店的定義是比較寬泛的。日本營銷專家對專業店的定義是嚴格而狹隘的。在他們看來,專業店是指那些銷售特定商品,只滿足少數消費者需求的商店。國內對專業店的定義比較寬泛。

專業店作為壹種業態存在已久,其雛形就是早期的店鋪。19世紀初,隨著工業化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出現了壹個休閑階層,出現了專業商店的劃分,包括滿足人們日常需求的專賣店和滿足人們新潮消費需求的精品店。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專業店進壹步向高檔方向發展,以至於專賣店成為壹些地方精品店的別稱。

與其他業態相比,專業店具有以下特點:①店鋪經營的商品滿足顧客的特殊需求,專業店商品種類齊全。②經營者熟悉目標市場,並能有效控制。(3)業務員商品知識豐富,能提供咨詢服務。

(4)其他商業業態。

除了上面提到的主要業態,還有專賣店、便利店、倉儲式商店、購物中心、折扣店、家庭中心、無店鋪銷售等業態。其中,無店銷售(包括網購)在壹些國家和地區異軍突起,很可能與全店銷售平分秋色。

中國零售業態分類

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頒布的新國家標準《零售業態分類(GB/T 18106-2004)》於2004年6月9日發布,並於2004年6月30日生效。新標準根據零售店的結構特點,按照其經營方式、商品結構、服務功能、區位、商圈、規模、門店設施、是否有固定經營場所等因素,將零售業分為食雜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百貨公司、專賣店、專賣店、家居建材店、購物中心、工廠直銷中心、電視購物和郵購。

(1)有門店的零售業態。

1.傳統雜貨店:是壹種獨立的、傳統的零售業態,沒有明顯的品牌形象,以煙、酒、飲料、零食為主。

2.便利店:以滿足顧客的便利需求為主要目的的零售業態。

3.折扣店:是裝修簡單、服務有限、價格低廉的小型超市業態。品種不到2000個,經營壹定數量的自有品牌商品。

4.超市:是以開放式貨架銷售商品,集中收款,滿足社區消費者日常需求的零售業態。根據商品結構的不同,可分為食品超市和綜合超市。

5.大賣場:實際營業面積超過6000平方米,品種齊全,能滿足顧客壹次性購買的零售業態。按商品結構可分為以經營食品為主的大型超市和以經營日用品為主的大型超市。

6.倉儲式俱樂部(warehouse club):以會員制為基礎,集倉儲和銷售為壹體,經營批發和零售,以提供有限服務和低價商品為主要特征的零售業態。

7.百貨商店:在壹個建築內經營幾大類商品,實行統壹管理,分區域銷售,滿足顧客對時尚商品多樣化選擇的零售業態。

8.專賣店:專營某壹類商品的零售形式。

9.專賣店:專營或被授權經營主要品牌商品的零售業態。

10,房屋中心:以銷售建材、裝飾、家居用品為主的零售業態。

11,購物中心/購物中心):各種零售店鋪和服務設施集中在壹個建築或壹個區域內,擬由企業開發、管理和經營。

提供綜合服務的商業集團。它分為:

(1)社區購物中心:面積小於5萬平方米的購物中心,設立在城市的區域性商業中心。

(2)區域購物中心:在城市商業中心設立的購物中心,面積654.38+萬平方米。

(3)郊區購物中心:在城市郊區設立的面積超過65438+萬平方米的購物中心。

12.廠家直銷店中心:由廠家直接設立或委托獨立經營者經營,專營本企業品牌商品,多個企業品牌的經營場所集中在壹個區域零售業態。

(二)無店鋪零售業態

1.電視購物:利用電視作為向消費者推廣和展示產品的渠道,獲得訂單的零售業態。

2.郵購:主要以郵寄目錄的方式向消費者介紹和展示商品,商品通過郵寄的方式送達消費者手中的壹種零售業態。

3.網上購物:通過互聯網進行買賣活動的零售形式。

4.自動售貨機:壹種通過自動售貨機銷售商品的零售形式。

5.直銷:銷售人員直接與消費者接觸以推銷其產品或服務的壹種零售形式。

6.電話購物:壹種主要通過電話完成銷售或購買活動的零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