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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簽訂房屋裝修合同協議

合同條款

客戶(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家庭裝飾施工服務(以下簡稱“項目”)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壹條項目概況

1.1項目地點和面積

1.2工程造價:¥元,大寫(人民幣):(如施工內容和材料發生變更,工程造價據實結算)。

1.3項目委托方式,雙方同意采用以下委托方式:

(1)乙方承包所有材料;

(2)乙方承包和部分承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承擔工作,甲方承擔所有材料。

1.4個工作日的項目有效期。

預計開工日期年月日

預計完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甲方自行聘請項目監理,甲方應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職責告知乙方。

第三條施工圖紙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列第三種方式提供施工圖紙,施工圖紙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3.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交付日期為(月),圖紙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見附件壹:家居裝飾工程設計圖紙)。

3.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見附件1:家居裝飾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由甲方支付(該費用不包含在工程價款中)。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4.1為乙方進場施工創造條件,全部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內滯留的家具、陳設,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采取保護措施,但貴重物品不得遺留在施工現場,乙方對此不承擔責任。乙方施工人員應認真檢查和保護甲方施工現場的物品,保護時間限於乙方施工工作時間(工作日9:00-18:00,周末、法定節假日、停工期除外),乙方下班後甲方承擔保管責任。

4.2開工前,提供施工用水、用電,並說明使用註意事項。

4.3負責協調施工人員與鄰居的關系。

4.4甲方無權要求乙方拆除室內承重結構。如確需拆除建築承重和非承重結構或遷移廚房、衛生間及設備管道,甲方應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移動或改動暖氣和煤氣管道。

4.5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參與材料進場和工程竣工的驗收。

4.6項目所在地物業管理部門收取的建設保證金及各項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支付(出入證除外),乙方協助提供物業管理所需的相關資料。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工程施工規範》,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正式提供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之前,嚴禁對主體建築、承重結構、供暖、燃氣管道等進行改動。,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5.3嚴格執行成都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擾民,不汙染環境。

5.4按4.1條保護房屋的家具和陳設,保證房屋內上下管道暢通。

5.5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並負責工程完工後施工現場的清潔。

5.6因乙方在施工期間違反物業管理規定而導致的罰款和賠償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工程變更

6.1為保證甲方的工程質量、工期和保修服務,合同簽訂後,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有變更,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書面協議《工程變更單》,乙方不得授權任何工作人員代簽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和工期,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視為無效。甲方直接與乙方現場人員協商變更施工內容的,壹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6.2由於開發商建築質量問題,墻面必須拆除修補,地面必須找平。原則上,甲方決定是否需要拆除和修復墻面。或者木地板商家決定是否需要地板找平。雙方同意這種增加屬於正常的費用範圍。

6.3乙方承諾工程“零加成”,即“甲方可拒絕支付無設計變更的追加工程”,但“零加成”承諾在以下情況下無效:

(1)非乙方合作設計機構進行的工程設計;

(2)甲方簽字認可的附加項目;

(3)在本合同第6.2條約定的期限內。

6.4合同簽訂後,甲方工程減少超過5%,應向乙方支付總減少額8%的變更費。

6.5若乙方已訂購或已將用於甲方扣款的材料運至現場,甲方應額外支付材料的運費、損耗費和退貨費。如果甲方要求減免的建設項目已經開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項目的建設費、材料費、管理費和拆遷費。

6.6甲方在合同外增加的施工項目,乙方應在收到雙方簽署的工程變更單後進行施工。甲方應承擔因缺少對增加項目的書面確認而造成的延誤的全部責任。

第七條材料供應

7.1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其他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甲方應提交材料,

設備運抵施工現場時,應提前通知乙方,雙方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如甲方未能按時提供主要材料或主要材料的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從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甲方應承擔責任。

7.2乙方為甲方提供基礎裝修(包括人工和配件)的半包服務,並負責全面質量保證。如:甲方采購基本裝修配件(細木工板、石膏板、管道、電線、防水材料、膩子、乳膠漆、水泥、河砂等。)本身。為避免施工工藝或配件的質量糾紛,乙方不對所有涉及的工程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承諾。

7.3凡屬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材料和設備到達施工現場的時間,雙方共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材料品牌、規格、質量與報價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使用。

7.4甲方確定材料的品牌、規格、型號或價格標準,乙方負責為甲方采購,材料運至施工現場,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材料采購費為材料采購費+材料運輸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施工過程中因材料質量問題導致退貨或換貨,延誤工期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7.5除合同規定的材料和設備外,其他材料和設備由甲方采購並按時運至現場。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如因以下原因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數量變更或設計變更;

(2)國家法定節假日;

(3)主要材料配送和安裝延遲;

(4)不可抗力;

(5)甲方未按時參加階段驗收造成的停工;

(6)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如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完成相應的責任工作而影響工期,則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和設備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如因乙方材料供應或施工原因導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予順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第九條質量標準

9.1雙方同意本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以下第三標準執行:

(1)GB 50210-2001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2)《成都市家庭住宅裝飾工程質量檢驗規定》

(3)本合同另行約定的驗收標準(附件6:工程驗收標準及補充說明)

9.2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

(1)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調解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權威檢測機構對工程質量進行鑒定,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按照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過程中,工程質量將分以下五個階段進行驗收:

(1)水電管道隱蔽工程竣工驗收(第壹次隱蔽檢查)

(2)防水層隱蔽工程的竣工驗收(第二次隱蔽檢查);

(3)墻地磚鋪貼、木地板和地板、木質吊頂和櫥櫃的竣工驗收(中檢,此驗收不合格不允許乳膠漆面漆);

(4)油漆、乳膠漆面漆竣工驗收(預檢,未經此驗收不得鋪設木地板);

(5)成品定制安裝完成後,進行最終驗收(最終檢驗)。

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參加各階段驗收,並在各階段驗收合格後填寫工程竣工驗收記錄表。如果甲方接到通知(電話、短信、郵件等)後未能按時參加驗收。),乙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壹切延誤及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仍未參加驗收,則視為合格,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工程款。

驗收時,甲方對乙方工程質量和標準有異議的,應及時向乙方提出,甲方未提出異議並簽字驗收的,視為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工程驗收合格。

如果甲方在驗收時提出異議,則要求乙方返工。若甲方提出異議後未要求乙方返工並實際使用(包括安排第三方人員繼續施工或直接入住),則視為對施工質量無異議,甲方驗收合格。

10.2本合同保修範圍僅限於圖紙和預算中涉及的項目,乙方可對不在保修範圍內的項目提供有償維修,並酌情收費。

第十壹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水電改造款在隱蔽驗收後同時支付)。

付款次數

付款時間

支付比例

支付金額(元)

第壹次

主體拆除後3天內。

20%

第二次

隱蔽檢查合格後3天內。

百分之三十

第三次

檢驗合格後3天內。

40%

第四次

竣工驗收後10天內。

10%

11.2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工程變更追加金額,追加金額的100%應在當期全額支付。

11.3工程余款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結算手續(見附件8:工程結算單)和工程保修單(見附件9:工程保修單)..

11.4工程款的支付由甲方直接向乙方履行,乙方不得授權任何人員代收。如因甲方直接將工程款交付給乙方施工人員而導致乙方收不到款項,由甲方承擔責任。

11.5甲方在辦理完竣工手續後30天內(以工程竣工驗收記錄簽署時間為準)未完成結算的,每逾期壹天,應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1‰的違約金。

11.6如果甲方未結清工程款,乙方將不提供保修服務。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合同簽訂後,合同任何壹方提出終止合同或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可以終止或延期,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工程造價5%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

12.2由於隱蔽工程的重要性,外包給第三方會增加乙方售後服務的難度。合同簽訂後,水、電、防水等隱蔽工程不得外包。非乙方完成的工程,乙方不提供售後保修服務。

12.3工程驗收不合格或尾款未結清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工程成品或擅自使用的,視為工程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視為甲方自動放棄保修維修權,乙方仍有權追回尾款。

12.4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第(234)期工程款,乙方有權停工,每延期壹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1‰的違約金。

12.5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所需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12.6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每延誤壹天,責任方應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1‰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工程總價款的5%。

第十三條補充條款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分包。

13.2本合同壹式三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3.3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13.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合同附件(所有附件需雙方簽字):

附件1:家居裝飾工程設計圖紙

附件二:基礎裝修預算表

附件三:水電改造結算表

附件4:安裝工程結算表

附件5:工程變更確認單(含費用)

附錄6:項目驗收標準和補充說明

附件7:工程驗收單(隱蔽檢驗、中間檢驗和最終檢驗)

附件8:工程結算表

附件九:工程保修

13.6其他約定條款:

甲方:_ _ _ _ _ _ _乙方:_ _ _ _ _ _ _ _

(簽名和蓋章)(簽名和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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