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吵鬧樓下的處理方法,主要包括:
1、可以請物業先溝通,不要直接和樓上住戶產生糾紛。
2、增加隔音,在新房裝修的時候,就可以多增加壹些隔音設施,畢竟也不懂鄰裏鄰居都是怎樣的人,有備無患總是好的。
3、報警,樓上吵鬧樓下可以通過報警的法律途徑處理。可以在樓上比較吵的時間讓警察過來,然後說出樓上太吵給家裏帶來的危害,比如導致了疾病突發等等。
樓上太吵是可以打110報警。1、如果樓上制造噪音已經嚴重影響了他人的日常生活和休息,構成擾民,這種情況下完全可以報警,讓警察上門做出警告、解決糾紛,但是報警並不是首選;2、建議當事人先於樓上鄰居溝通協商解決糾紛;3、若是協商不成,建議找物業或者是街道社區進行調解;4、若是糾紛還是沒有得到解決,再打110報警,讓警察出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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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本法所稱環境噪聲汙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並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第八十八條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壹)噪聲排放,是指噪聲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噪聲;(二)夜間,是指晚上十點至次日早晨六點之間的期間,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規定本行政區域夜間的起止時間,夜間時段長度為八小時;(三)噪聲敏感建築物,是指用於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