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装修咨询 - 國家法律對裝修的規定

國家法律對裝修的規定

壹、法律對裝修有什麽規定

家庭裝修的法律主要是《建築法》,規章主要是《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已於2002年2月26日經第53次部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加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保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安全和公眾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城市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實施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是指住宅竣工驗收合格後業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簡稱裝修人)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建築活動

第三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管理工作直轄市市縣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壹般規定

第五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

(壹)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三)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建築主體是指建築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墻體連接接點和基礎等本辦法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接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註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第六條: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二、法律對房屋裝修時間規定有哪些

房子施工裝修是有時間規定的,白天作業時間為:8:00—12:00,14:30—18:00。

根據土地資源管理局[2001]488號文件《關於進壹步加強本市居住物業裝修管理的通知》中有明確規定,物業公司應加強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日常巡視和監督,當有業主和使用人入住的,應當督促裝修的業主、使用人或施工單位遵守施工作業時間,周壹至周五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08:00,中午12:00時至14:30時及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鉆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行為。尤其是在中考、高考期間,除搶修搶險外,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從事產生噪聲的裝修活動,具體時間和區域範圍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告。市民壹旦遭遇裝修擾民問題,可請求業主委員會依照業主公約進行處理,也可依法向有關執法部門投訴、舉報,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除此之外,遭受生活噪音幹擾,可以立即向當地的公安機關舉報。

三、小區房屋裝修註意事項

(壹)裝修時必須申報

1、業主(使用人)如需對所居住的物業進行裝修,首先要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使用人遞交申請時必須持業主委托書及租賃合同)。

2、物業公司首先對業主(使用人)的資料進行確認,確認以後再向業主(使用人)提供裝修指南及有關資料(圖冊、表格)。

3、業主(使用人)在收到裝修指南及有關資料後,應盡快請有關設計部門進行裝修設計,並選擇合適的施工單位。然後到物業公司領取有關表格填卡,把填寫的申請表及設計方案遞交物業公司。

(二)進行審批

物業公司接到裝修申請以後,根據業主(使用人)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批。

1、業主(使用人)應確保裝修方案不違反規行的各項規定條例。任何違反法規條例的改動均需立即更正,所需費用由業主(使用人)單獨承擔。

2、在接到遞交的裝修方案壹個月內,公司審議後必須作出答復,是否同意業主(使用人)提交的方案,或提出方案的變更,以達到物業公司的要求。任何重新遞交的方案仍按原規定程序進行。

3、物業公司就審批和管理各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和裝修工程而提供的專業服務征收費用。

4、裝修方案最終由物業公司批準後方可實施。方案批準後,業主(使用人)將每平方米若幹元的裝修押金繳付物業公司財務部門,並領取裝修許可證。

(三)按章施工

為了保證小區(大廈)的質量標準,業主(使用人)聘請的施工隊伍必須到物業公司備案。物業公司有權審查裝修承包商的資質,同時所有施工必須按照物業公司審查批準的方案進行,不得有任何改動。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必須報物業公司審查批準,出具更改通知方可施工。

(四)通過驗收

裝修工程完工後,由業主(使用人)通知物業公司,由物業公司有關部門派人驗收。如果工程規模大,可按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單獨進行。驗收時應註意:

1、消防變更工程由業主(使用人)向消防部門提出驗收申請,通過後再向物業公司提供合格證明,物業公司檢查其是否符合小區(大廈)的總體規定和要求。

2、竣工驗收合格後,由物業公司向業主(使用人)出具竣工驗收單。驗收不合格,要限期更正,再進行復檢,直至合格。

3、業主(使用人)憑竣工驗收單到物業公司辦理必要手續後,到財務部門領回裝修押金,並交納有關專用費用。

以上就是為您帶來的關於法律對裝修有什麽規定的相關解答,綜上所述,任何重新遞交的方案仍按原規定程序進行。如果您還有什麽其他法律問題需要咨詢,可以聯系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