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装修咨询 - 由於這次疫情,會不會有壹些人因為沒錢了而為了生存去賣掉房子?

由於這次疫情,會不會有壹些人因為沒錢了而為了生存去賣掉房子?

當然有啊,我身邊就有好幾個這樣的朋友,疫情對大家的生活影響確實太大了。

壹個朋友是壹個小老板,手底下員工不多,只有8、9個人,老板是做人事的,手裏積累了壹些企業資源,加上老鄉會,認識了壹些中小企業老板,而他公司的業務就是給這些中小企業服務,做壹些小系統開發、公眾號維護、訂單系統等。屬於典型的外包業務。

前兩年還做得比較順,雖然沒太發財,但是還不錯,去年下半年準備擴大規模做壹點自己的想做的 汽車 行業的服務升級改造。

剛做了計劃,準備節後就幹,結果春節就趕上疫情,所以新項目沒造成損失,但是年後幾個月不開張,那些中小企業的這種定制開發需求減少了,有些甚至完全沒有了,近10個人的工資,他開始撐了3個月,後來工資拖欠了壹個月,到5月,真的撐不下去了,把自己投資的壹套60多平米的房子賣掉了支付員工工資。

另壹位朋友,我在另外壹篇問答中提到過,外地人到重慶開餐飲,去年行情很好,他壹下開了四五家分店,第壹年都是虧錢,畢竟裝修費、門面費以及人力成本都很高。本以為到春節能生意好收回點成本,結果疫情來了。春節後,兩三個月不開工,每個月門面費都是十多萬啊,撐了3個月,四月份關掉了兩家,6月份又關掉了其他的,只留了壹家。7月份,他買了壹套自己的房子,希望能撐下去……

當然,身邊也有朋友,就是普通的上班族,因為疫情也賣掉房子的。他們本身每月房貸較高,在重慶收入不高的情況下,他們每月要還1.2萬的貸款,本來以前是夫妻倆工資,再加上壹套房租,就足以應付了。疫情中,租客退租了 ,房租沒了,而且妻子的工作沒了,沒辦法,他賣掉了手裏的壹套房。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因為疫情,沒有錢而賣房子,大有人在。

對普通老百姓來說,疫情期間,家中尚有壹定的積蓄,不可能發生大的饑荒,家中的儲備也可以經過壹個月的考驗。

賣房子的人,我想大概都是那些創業者,為什麽這麽說呢?創業尚未成功,但趕上疫情全國封閉管理,但是房租、稅務就像是壹座山,狠狠的壓在創業者的肩上,銷售沒有打開,企業停止生產,員工家中抗疫。這些可憐們私人創業者,只能賣房賣地解決員工的工資收入,這是有良心的老板。

而有的創業者,看到形勢不好,幹脆就就地散了,自己也玩起了消失,員工想找都找不到,對於員工的欠薪,員工們只有走法律、勞動仲裁途經才能追回,這樣的案例在現實 社會 中很多很多。

疫情過後,很多企業恢復了生產,圓了員工為了生活無奈的追求——打工賺錢養家。

很多企業老板在這次疫情中,無私拿出上億的捐款,幫助疫情期間新冠病毒感染的患病人群。有的老板是壹毛不拔,漠視生命,財富自己獨享。

當今 社會 這種為富不仁的企業經營者,也有很多,國家要之何用。

所以,創業成功與未成功,都要把員工的利益放在首位,利益自已獨享之人,困難時賣房賣地,我看就是活該。

俗話說得好,眾人拾柴火焰高,大家都獻出壹點愛,妳的企業也可以繼續生存與發展。

這是完全有可能的事情,尤其是前提利用高杠桿買房的人,這些人大部分是炒房客,但也有剛需人群。

疫情對民眾最大的影響是壹部分人失去了工作,沒有工作就沒有收入。如果能夠領取失業救濟金,短期內可以維持日常開銷,但失業救濟金的數額不高,完全抵償不了每月房貸支出。

對於沒有房貸的人來講,暫時的失業其實不會慘到要靠賣掉房子維持生計的狀態。但壹些動輒每月還貸超過1萬元的人來說,壹份穩定的收入是還貸的基礎。壹般買房子肯定是將積蓄的錢都用在了首付,這就表明房奴們大都沒有過多的存款。沒有存款意味著不可能有理財、投資等這樣的的被動收入,生活支出和還貸完全靠每月的工資收入維持。這就會真的讓失去工作的房奴們陷入困境。當還不出房貸後就會產生斷供,面臨的局面壹是影響征信、二是產生額外的罰息、三是銀行可能會按照貸款合同上的違約條款處理要求貸款人提前歸還所有本金。如果房奴能夠找到合適的工作把房貸續上的話,問題還不大,最多就是面臨壹些罰息。但找不到好的工作就真的只要賣掉房子壹條路了,否則等銀行起訴後進入拍賣程序後,房子賣的價格比市場價還會低壹些,反而虧得更加多。

另外壹部分人是典型的炒房客。當疫情使得房產市場成交萎靡、價格不再上漲時,他們的成本是很大的。因為炒房客的資金都是有成本的,他們用來首付的錢可能都是向高利貸借的。因此,不僅要還銀行貸款,還要還首付,資金壓力非常大。如果房價不再短期內快速上漲,則拖得越久成本越高、資金壓力越大、虧損的也越多。這就會迫使他們做出賣房決策了。

總結壹下,完全出於生計賣房的人不多。但有房貸壓力重、資金緊張的人完全可能為了生活而賣房。

會的!

緣自生命大於壹切,若是沒有了生命,要那些房子有什麽意義呢!俗話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有了強堅的身體,才有能力生兒育女,造福後代!

這是肯定的事情!

相信大家也都看過這個新聞,那就是深圳某位程序員,原本每個月薪資高達35000元,月供21000,雖然生活有壓力,但也還能勉強過下去,畢竟每個月在還完月供之後還有壹萬多的收入用於開支。

但因為上半年疫情的原因,結果這個程序員失去了工作,家庭壹下失去了經濟來源,而且工作找的也不是很順利。在存款被消耗之後,感覺馬上就要斷供了。

這就很明顯說明年初風波對壹些高杠桿買房家庭的影響有多大,如果遇到意外情況,那麽這些家庭就都有可能失去斷供。

實際上這種事情不只是發生在深圳,在燕郊才是最明顯的地區。因為有數據顯示,在過去的壹年裏,燕郊的斷供法拍房從98套增長到了208套,數量翻了壹倍多。而這些房子基本上都是壹些當初高杠桿買來的房子,現在因為經濟原因,不得不斷供。

所以這些例子也說明了壹個問題,那就是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壹定要考慮自己的經濟實力,千萬不能讓自己承受過大的杠桿壓力,因為這會帶來巨大的風險。所以我壹直在強調的壹點就是,買房的時候最好不要讓月供超出月收入的30%,因為這個比例的月供收入比是最合理的,既不會給生活帶來多大的壓力,也能讓購房者提前擁有自己的房子。

剛賣了壹套,沒辦法,生活質量不能下來。

有,我們正在考慮這個問題,負債壓的喘不過氣來,也想賣房子了

如果是為了解決負債或棘手的問題,可能有!如果單純的生活,應該沒有吧,現在房子也不好賣啊!

我反正沒聽說過

最重要的是能賣出去才是真!